我08年3月登记注册重型专项作业车是黄标车吗?别问我在不在在限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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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 黄标车无标车限行
作者:梁成龙&&
责任编辑:郑泽川
■本报记者 梁成龙 实习生 覃婉群
  日起,南宁市将逐步对高污染汽车实行限行措施。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粘贴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将不允许在南宁市规定区域内行驶,否则将面临处罚。
  昨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称此举旨在加快促进黄标车提前淘汰,促进城市交通从高耗能高污染向绿色交通、低碳交通转变,改善空气质量。据估算,2014年,南宁市需淘汰22293辆黄标车及老旧车。
  哪些车辆限行?
  “无标车”“黄标车”等高污染汽车
  据介绍,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等6部委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宁市逐步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工作方案》要求,南宁市从日起,对市区高污染汽车实施第一阶段区域限行,同时全面启动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限行车辆为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以下简称“无标车”)和粘贴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道路作业车(包括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公交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如何实施限行?
  12月1日起分三阶段实施限行措施
  对高污染汽车实行限行措施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日起,中华路、园湖路、东葛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江北大道、北大路所构成的封闭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星光大道、云举路、北大桥、北大路、大学东路、明秀路、南梧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所构成的封闭区域7:00—22:00限行;第二、第三阶段的限行区域尚未确定,仍需等待进一步公布。
  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小龙介绍,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高污染汽车车主以宣传教育为主,劝导其驶离限行区域,暂不实施处罚。日起,逐步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形成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违规如何处理?
  前期以教育为主明年3月起依法处罚
  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高污染汽车车主以宣传教育为主,劝导其驶离限行区域,暂不实施处罚。
  日起,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九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或者交通管制,未取得通行证件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停靠,或者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停靠的,处200元罚款;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五条,在限制行驶区域或者限制行驶时间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 元罚款;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七条,机动车未取得或者使用过期的环保分类标志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 元罚款;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变造环保分类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处以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黄标车及老旧车
  一、黄标车
  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日前登记注册);
  2.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4.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5.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6.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7.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老旧车
  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小、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途径
  1.个人可到全市29个环保标志核发点(包括各公安车管业务工作站和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站环保窗口)进行现场排队申领。
  2.单位、团体可到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民主路45号)B座108室进行团办。
  3.第一次申领的车主,可通过南宁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网上申领系统,选择网上首发现场领标或网上首发速递领标两种方式进行申领。
  ①网上首发现场领标方式:车主在网上录入车辆和车主相关信息,打印申领表后到任意一个环保标志核发点进行优先领标。
  ②网上首发速递领标方式:车主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网上录入车辆和车主信息进行申请,经环保部门审核后,由快递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上门收取资料并办好环保标志再快递给回车主。
  特别提醒
  哪些车要强制报废?
  ●日前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柴油车的公务用车,一律列入报废范围。
  ●在安全技术检验有效周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
  ●至2014年12月底,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含10年),且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合格的老旧汽车,也一律强制报废。
  延伸阅读
  黄标车污染严重超标
  限行可改善空气质量
  近年来,南宁市机动车保有量飞速增长,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加。由于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全市仍有数十万辆污染物排放相对较大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在路上行驶,给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增加了不小的压力。
  根据《南宁市交通环境下大气污染特征及防治研究课题》初步估算,截至2013年,南宁市占比不足10%的黄标车保有量,在全市汽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达到了45%,颗粒物排放量占比达到了69%,黄标车污染严重以及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巨大已是社会公认。
  更有研究表明,1辆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排放标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量,还相当于28辆国Ⅳ排放标准的汽车污染排放量。
  此外,目前南宁市新车注册的机动车氮氧化物的新增量已大大超过注销报废车辆氮氧化物的削减量,给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造成了较大压力。因此,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不仅有利于为南宁市民购买新车腾出环境容量和空间,还有利于全市的氮氧化物减排工作的推进。
  南宁市实施高污染汽车限行,有法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87号)第七条规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机动车采取限制城市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年内淘汰2万余辆车
  提前报废有奖励补贴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等6部委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南宁市需淘汰22293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围的黄标车。
  据南宁市环保局副局长曾鸣介绍,为了做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南宁市将发挥政府和国企的表率作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率先带头淘汰所属黄标车和老旧车,禁止其黄标车过户给私籍。
  为完成今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目标任务,南宁市将结合公务车改革。
  另外,政府将通过政策引导,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予以奖励补贴政策。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对私人和企业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实施车型年限差别化补贴。目前,相关补贴政策仍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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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我区计划将在今年底淘汰10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见本报11月13日A1叠12版)。11月28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召开媒体通气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南宁市高污染汽车第一阶段通行限制的通告》(下称&通告&)。12月1日起,南宁市将逐步对高污染汽车实行限行措施。计划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围的黄标车
  限行区域已划定
  有数据统计,目前南宁市有黄标车3万多辆,老旧车5万多辆。南宁市交警部门表示,将分3个阶段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不断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
  目前,南宁市已经制定出台第一阶段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两部门联合发布的通告规定,今年12月1日起,中华路、园湖路、东葛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江北大道、北大路所构成的封闭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黄标车;星光大道、云举路、北大桥、北大路、大学东路、明秀路、南梧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所构成的封闭区域,7∶00~22∶00限行黄标车。此外,12月1日起,全市辖区范围内(包括六县六城区)禁止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上路行驶。
  记者了解到,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道路作业车(包括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公交车不在限制之列。
  前3个月不处罚
  据介绍,到今年年底,南宁市计划淘汰22293辆黄标车及老旧车。主要包括:日前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日前登记注册的小型柴油车的公务用车(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使用的汽车);在安全技术检验有效周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至今年12月底,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含10年),且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合格的老旧汽车。另外,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将到明年淘汰;到2017年时,将基本淘汰全市范围的黄标车。
  那么,今年12月1日起,限行和禁行措施正式实施后,黄标车闯入限行区域是否要面临处罚呢?还有市民担心,自己未能及时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可能在12月1日前来不及办理了。
  交警部门称,为了给市民一个缓冲过渡期,今年12月~明年2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高污染汽车车主以宣传教育为主,劝导其驶离限行区域,暂不实施处罚。明年3月1日起,将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安全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相应处罚。
  奖励措施将出台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曾鸣说,初步估算,截至2013年,南宁市占比不足10%的黄标车保有量,在全市汽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比45%,颗粒物排放量达到了69%。目前,南宁市新车注册的机动车氮氧化物的新增量,已大大超过注销报废车辆氮氧化物削减量,给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造成了较大压力。
  据介绍,为了加快促进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提前淘汰,提前报废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可能会获得适当奖励补贴等政策引导。有关部门将根据车辆具体情况,对私人和企业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实施车型年限差别化补贴政策,及有时间区分的差别化补贴政策&不同申请时间执行不同的补贴标准,同时,对特殊行业及车辆落实相应的淘汰责任和工作机制。目前,该奖励实施办法正在抓紧制定,计划年底前出台。(转自:南国早报)&党政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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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禁行
时间: 10:51
来源:南海网
作者:陈丽娜
  南海网海口11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特约记者 周平虎)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公安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行动。
  据介绍,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2014年底前,全省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禁行。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1、全省各车辆管理所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同时,要加强报废老旧车监督管理,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2、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车辆,应加强对其的报废注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3、对已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无查封、被盗抢、扣留等情形),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联合环保等相关部门推动当地政府加快黄标车区域限行、禁行工作,按照《通知》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地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方案,合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加大限行区域卡口监控等科技系统建设力度,以及依法发布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海口、三亚于11月底前落实区域限行措施,其他市县应在年底前落实区域限行措施。各地交警部门应每周开展一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黄标车违反通行规定、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海南省交警总队明确,1、对未达到我省执行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2、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3、对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不得办理其申请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
  【阅读延伸】
  黄标车和老旧车的定义
  根据环保部《关于商请报送2014年黄标车和老旧车以及燃煤锅炉淘汰进展情况的函》(环办函【号)规定:
  一、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集团分类标准如下:
  (一)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日前登记注册);
  (二)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六)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七)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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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海口10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杨曦)10月26日,环境保护部通报1-9月全国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情况,国务院下达海南今年淘汰老旧机动车任务为2万辆,海南仅完成26.9%,位列全国倒数第三。南海网记者今天从海南省政府相关方面获悉,今年以来,海南高度重视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列出时间表,即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据了解,今年9月底至10月初,海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海南省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下称《计划》)和《海南省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对海南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吹响了集结号。【】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26日向媒体通报月各地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展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截至2014年9月底,全国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97.88万辆,其中9月份淘汰63.55万辆,共完成全年600万辆淘汰任务的66.3%。
  这位负责人说,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黄标车1300余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0%,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工作任务,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将600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下达到全国31省(区、市),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地区7省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3万辆,占淘汰任务的40.5%;其他24个省(区、市)淘汰357万辆,占淘汰任务的59.5%。
  这位负责人表示,总的看,这项工作进展还不平衡。目前全国仍有三分之一淘汰任务未完成。青海、山东已提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江苏、山西、天津、辽宁、吉林、四川、新疆、北京等8个省(市、区)已完成任务总量的75%以上;广东、重庆、浙江、宁夏、云南、湖南等6省(区)完成任务不足60%;广西、西藏、海南、内蒙古、湖北、河南、黑龙江等7省(区)严重滞后,完成任务不足40%。
月各地报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度表
  (单位:万辆)
淘汰任务量
各地淘汰数量
  评论: ?&&
  今年海口市空气质量全国第一,人们沾沾自喜于海南好空气,虽然机动车检测突然变脸,每车收费80元很让人吐槽,但为好空气买单,掏点钱咱也忍了吧。但环保部网站一则消息,却给了人们当头一棒:海南今年应该淘汰黄标车两万辆,但只淘汰了5400辆,时间过去五分之四,完成任务只有四分之一,全国倒数第三名。
  据悉,海南汽车保有量70多万辆,其中一半以上在海口。按每辆车收费80元算,仅贴环保标识就可以收费5600多万元。人们不知道,以环保的名义收这么多钱去干什么?收了5600万,才淘汰了5400多辆车,平均下来,每淘汰一辆车需要一万多元的经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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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海南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禁行
| 作者:毛雷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1月4日电(记者 毛雷 通讯员 周平虎)为进一步促进海南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环保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公安厅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行动。
据介绍,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2014年底前,全省全面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禁行。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1、全省各车辆管理所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同时,要加强报废老旧车监督管理,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2、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车辆,应加强对其的报废注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3、对已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无查封、被盗抢、扣留等情形),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联合环保等相关部门推动当地政府加快黄标车区域限行、禁行工作,按照《通知》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地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方案,合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加大限行区域卡口监控等科技系统建设力度,以及依法发布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海口、三亚于11月底前落实区域限行措施,其他市县应在年底前落实区域限行措施。各地交警部门应每周开展一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黄标车违反通行规定、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省交警总队明确,1、对未达到我省执行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2、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3、对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登记的,不得办理其申请新购置车辆的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
黄标车和老旧车的定义
根据环保部《关于商请报送2014年黄标车和老旧车以及燃煤锅炉淘汰进展情况的函》(环办函【号)规定:
一、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集团分类标准如下:
(一)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日前登记注册);
(二)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日前登记注册的,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六)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七)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老旧车是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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