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秀峰区法院领导帮子

秀峰区_百度百科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秀峰区是旅游城市桂林的市辖区,位于广西桂林市区中西部,因辖区内矗立的“南天一柱”—而得名,秀峰区是桂林市商贸、金融、文化、旅游的中心区,是桂林市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集散地,区位优势突出。秀峰区东临,南与区为邻,西与毗邻,北与和接壤。秀峰区总面积49平方千米,下辖、、三个街道办事处,共七个行政村、十七个社区,2004年总人口11万人。
秀峰区历史沿革
汉元鼎六年(前111)秀峰区为治所。“桂林山水甲天下”公元790年桂林地方官在鹿鸣宴上第一次提出并刻于独秀峰石壁上,秀峰区由此得名。
唐武德五年(622)筑子城于其处,明洪武五年(1372)曾于此筑靖江王府。以后历为郡、州、道、路、府、县治所.
民国31年合八桂、白龙2镇建立区。 1950年4月改称第一区。1955年10月撤销区,成立百梓、榕城、白龙、三皇、北站5个街道办事处。 1958年7月撤销办事处,成立百梓、榕城、白龙、三皇、北站5个人民公社。1960年3月合为榕城区(公社)和三皇区(公社)。
1961年6月仍分为5个公社。日各公社分别改名为红星、 向阳、红旗、东风、胜利。日撤销人民公社,在红星、向阳、红旗3个公社的辖区内建立秀峰区。1990年共辖28个街道居民(家属) 委员会。[1]
1996年底行政区划调整前,秀峰区面积9.2平方千米,人口约7.6万人。辖榕城、依仁、漓滨、人民、正阳、学院、伏波、东华、江南、河西、桂东、乐群、桂西、太平、八桂、府后、百梓、翅武、丽君、篦子园、飞凤、丽狮、中隐、甲山、九岗岭、信义26个居委会。区政府驻西凤路。
日,国务院批准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扩大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西凤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秀峰区总人口125924人,其中:秀峰街道30971人,丽君街道47450人,甲山乡47503人。
2003年秀峰区行政区划(根据当年广西行政区划代码整理)  001 秀峰街道 辖乐群、解东、东华、解西、中心广场、百梓、榕湖7个社区。  002 丽君街道 辖甲山、桃花江、骝马山、丽君、中隐、丽狮、九岗岭、蓖子园8个社区。  200 甲山乡 辖长海、红头岭2个社区居委会;矮山、新立、桥头、甲山、唐家、东莲、官桥7个行政村。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桂政函[号)同意撤销秀峰区甲山乡,改设街道办事处,以原甲山乡的行政区域为该街道办事处的辖区。调整后,秀峰区辖3个街道:秀峰街道、丽君街道、甲山街道。日,甲山街道办事处由中隐路31号迁至飞凤路66号。[2]
日,国务院批准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扩大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
2005年8月,撤销甲山乡改设甲山街道办事处。2005年底,秀峰区辖3个街道。
秀峰区行政区划
2012年桂林市秀峰区下辖3个街道。
秀峰区行政区划辖7个社区居委会乐群、解东、东华、解西、中心广场、百梓、榕湖
丽君街道辖8个社区居委会
甲山、桃花、骝马山、丽君、中隐、丽狮、九岗岭、蓖子园
辖2个社区居委会;7个村委会
长海、红头岭;矮山、新立、桥头、甲山、唐家、东莲、官桥
秀峰区地理环境
秀峰区位置境域
秀峰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桂林市区的中西部,南与象山区相接,北临叠彩区,东与相连,西与接壤。
秀峰区地貌
秀峰区属山地丘陵地区,为典型的“”岩溶地貌。[3]
秀峰区地形
秀峰区有部分属平原地貌区主要是甲山街道,呈近南北向展布, 地面平坦,地形起伏变化不大,大致由北而南逐渐变低,海拔高度145~180米,相对高度10~30米左右。[4]
秀峰区土壤
秀峰区地处南岭山系的西南部,属红壤土带,以红壤为主。[5]
秀峰区气候
秀峰区属,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为1900毫米,全年无霜期300天左右,年平均日照1550小时以上,平均温度19°C,可谓冬无严寒,夏无酷暑。[3]
秀峰区自然资源
秀峰区有植物资源1000多种,包括、银杏等名贵树种;植被以马尾松为主,林业主产杉木
和毛竹。[5]
秀峰区矿产资源丰富,矿种主要有赤铁矿、黄铁矿、褐铁矿等。[5]
秀峰区境内河流密布,主要以及其支流为主。[5]
秀峰区经济
秀峰区综合
2011年秀峰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0亿元,达61.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达33.15亿元,增长26.7%,全区财政收入4.763亿元,增长18.57%。
秀峰区第一产业
2001年秀峰区优质谷种植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的85%以上,初步形成了水产、家禽、生
秀峰区夜景
猪、莲藕、花卉苗木等5大支柱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200元以上,2001年人均纯收入已达到3481元。
2010年秀峰区以特色效益农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增加值突破2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大关。
2011年秀峰区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4亿元,增长3.96%。
秀峰区第二产业
从1999年以来,全辖区累计投入技改资金就达3100万元,完成产品创新和升级换代项目15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产值年增幅均达10%以上,实现税收从1998年的787万元增长到2001年的1448万元,3年增长
正阳欢乐谷·周末看台
了83.99%。月,规模以上企业已完成产值1.12亿元,同比增长5.43%;规模以下企业完成产值1.2亿元,同比增长10.2%。
2011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6.99亿元,增长11.5%;实现总产值19.89亿元,增长20.01%。
2011年秀峰区引进区外境内项目19个,到位资金15.08亿元,引进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4个,其中当年到位资金超亿元的项目6个。实际利用外资705万美元,完成任务的100.71%。签约引进总部企业24家,在上新签约项目2个。
秀峰区第三产业
秀峰区的中山中路、解放东、西路、十字街、正阳步行街、依仁路等路段勾勒出全市最繁华的中心地带,这一地带建有微笑堂商厦、八桂大厦、桂林大世界、文化大厦、王城商厦、小香
发达的酒店业
港地下商城等多家大型商业购物中心。
1998年,该区的财政收入仅3850万元。自1999年以来,该区的财政收入年均增幅达32.43%,2001年达到了8942万元。2007年头9个月,全区财政收入已达7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全年的财政收入可望突破亿元大关。
2011年该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1900多万元;完成家电下乡销售额1.29亿元,居全市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28亿元,增长18.05%;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0%以上。
秀峰区社会
秀峰区文化风貌
邻里节活动
秀峰区办事处官桥自然村文化室是桂林市最大的自然村级文化室,在文化室内设有宣传栏、黑板报和村文化活动展示栏,摆放各类书籍达3000多册。此外,还增设了村阅览室、村活动室、村综合活动室等3个工作室。[6]
秀峰区文化馆2007年上半年接待5万人次,开设舞蹈、声乐、古筝、彩调、小品、作文、日语等培训班31个班次。
该区每年定期组织辖区18个社区和自然村的文艺骨干进行辅导培训。全区共有社区、乡村业余文艺队伍近40支。
正阳欢乐谷·周末看台
从2006年开始,秀峰区为繁荣街区经济在正阳步行街开展的“正阳欢乐谷·周末看台”,节目主要以休闲新悦为主体,同时,把传统艺术与现代文化完美。
首届“中国滨州--博兴国际小戏艺术节”上,顾问团成员创作的现代桂剧《砸锁》获得过本届艺术节优秀剧目大奖第一名。2004年开始的全国文化先进社区评选,桂林市的三个“全国文化先进社区”全部花落秀峰。[6]
秀峰区城乡建设
2011年秀峰区新建农村垃圾收运场所13座,甲山道口垃圾中转站建设基本完成。荣获桂林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特等奖。城市管理考评连续三年获桂林市特等奖,被桂林市推荐为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五年规划优秀城区。
秀峰区环保
2011年该区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有序开展,烟尘控制区继续保持100%覆盖率,创建生态文明村工作顺利推进,鲁家新村建设获得上级环保资金支持100万元。万元GDP能耗下降、建筑节能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内,公共机构水、电、油等各项消耗指标下降3%。
秀峰区民生
2011年秀峰区城镇居民20374元,增长10.74%;农民人均纯收入7833元,增长16.9%。市、区两级16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实惠。
2011年秀峰区城镇登记3.8%。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扶贫济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工作稳步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及居家养老覆盖面不断扩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发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847万元。
秀峰区教育
2011年秀峰
区属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西山小学综合楼重建工程完工,学前教育事业取得新发展,解西幼儿园博文园成功开园招生。
2011年秀峰区在桂林市县(区)中率先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工作,示范性图书室建设完成近50%。2011年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及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圆满完成。
秀峰区旅游
秀峰区概况
辖区风景名胜星罗棋布,有、桃花江、芦笛、、西山、隐山、甲山千年荷塘等自然景观与宋代古南门、明代藩王府第等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榕湖、、、木龙湖等。
秀峰区旅游设施
旅游服务设施齐备,大宇大饭店、漓江大瀑布饭店、榕湖饭店等数十家星级豪华宾馆是四海宾朋理想的下榻之地。同时南临汽车总站,北通火车始发站,西靠两江国际机场,交通通信便捷通畅。
秀峰区景点
有桂林主峰之称,与叠彩山、伏波山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有“”之誉,独秀峰有大量摩崖石刻,宋代学者王正功最先写出的“”的千古名句就刻在峰麓石壁上。[7]
世界上规模最大、风景最美的岩溶山水游览区,该风景区以桂林市区至的漓江两岸自然风光为主,从桂林叠彩山到阳朔碧莲峰,水程83公里,习称百里漓江,是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丰富和集中的地带,为桂林山水精华所在。沿途著名景点有:訾洲、磨盘山、黄牛峡等。[8]
位于市中心的独秀峰下,是明代靖江王府。宋代时这里是铁牛寺,元代改为大国寺,后又称万寿殿。明太祖朱元璋封其重孙朱守谦为靖江王,此处是藩邸。朱守谦在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开始建府,历时20年才完工。
是国家4A级景区。芦笛岩洞口位桂林市西北桃花江右岸的光明山南侧,是桂林著名的旅游洞穴之一
桂林漓江风景区
,芦笛岩与七星岩齐名,但风格各异。如比作绘画,七星岩富于写意,芦笛岩重于工笔;喻为雕刻,七星岩则精雕细刻。洞内景观奇幻灵妙,有高大的“山峰”、茫茫的“”、神秘的“宫殿”,被誉为“大自然艺术宫殿”。[9]
秀峰区名优特产
桂特秀峰区的名优特产有:、桂林腐竹、漓江啤酒鱼、荔浦米饼、马蹄等。
桂林米粉圆细、爽滑、柔韧,具有独特的风味。其做工考究,其特点是洁白、细嫩、软滑、爽口。其吃法多样。[10]
桂林腐竹大约盛行于唐代,沿袭至今,腐竹成了桂林的传统食品。得益于和水泡浸大豆以及传统的特别制作工艺。成品颜色淡黄、油面光亮、枝条肥胖、空心松脆、 品质优良。[11]
漓江啤酒鱼像川菜中火锅鱼的做法,先煎,再放啤酒及各种调料烧制而成,鱼不易烧糊且受热均匀,入口果
漓江啤酒鱼
然鲜辣可口,无腥味。[12]
.广西地情网[引用日期]
..[引用日期]
.中国桂林[引用日期]
.广西地情网[引用日期]
.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引用日期]
.广西新闻网[引用日期]
.新华网[引用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引用日期]
.新华网[引用日期]
.新华网[引用日期]
.新华网[引用日期]
.新华网&#91;引用日期&#93;<meta name="ArticleTitle" content="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市组示字〔2016〕7号">
  您现在的位置:&>>&
文字大小: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市组示字〔2016〕7号
(来源:桂林晚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经市委同意,现将张衍平等24名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其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日前邮寄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举报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100)。举报电话:,网址:gl.。
  公示名单如下:
  张衍平,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兴安,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市七星区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黄 强,男,1969年12月出生,瑶族,籍贯广西恭城,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恭城县委常委、副县长,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吴应新,男,1965年11月出生,瑶族,籍贯广西荔浦,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全州县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唐标明,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全州,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市临桂区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俸文英,女,1966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灵川,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恭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杨 明,男,1963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兴安,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桂林市秀峰区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聂 云,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桂林,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拟确定政治级别为正处长级。
  胡焕忠,男,1971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资源,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灵川县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刘红星,男,1967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全州,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罗其中,男,1967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平乐,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苗小所,男,1977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德州,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林 杰,女,1978年7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临桂,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于志军,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永福,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永福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秦 雯,女,1967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灵川,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刘 凌,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资源,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罗小军,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恭城,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唐 健,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全州,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人事科科长(兼),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潘险峰,男,1970年10月出生,回族,籍贯江苏南京,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蒋 涛,男,1979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全州,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检察员,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陈 炜,男,1974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无锡,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代海鹏,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西玉山,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桂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张维娟,女,1970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荔浦,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荔浦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陆铁拓,男,1984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桂林,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建设科科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彭小珂,女,1970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南常宁,无党派,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主办:桂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 & 管理维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桂林市信息中心
桂ICP备号&& 网站标识码:
(最佳分辨率: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桂林24名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09:27:24 来源:
核心提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经市委同意,现将张衍平等24名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市组示字〔2016〕7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经市委同意,现将张衍平等24名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其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日前邮寄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举报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100)。举报电话:,网址:gl.。
  公示名单如下:
  张衍平,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兴安,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市七星区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黄强,男,1969年12月出生,瑶族,籍贯广西恭城,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恭城县委常委、副县长,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吴应新,男,1965年11月出生,瑶族,籍贯广西荔浦,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全州县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唐标明,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全州,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桂林市临桂区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俸文英,女,1966年10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灵川,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恭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杨明,男,1963年4月出生,汉族,籍贯广 西 兴 安 ,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桂林市秀峰区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延伸阅读:
关注桂林生活网微信
责任编辑:yangyl
社会娱乐国内国际广西桂林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人民政府行政的宗旨。  下面,请看以蒋育亮为区长的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如何为民:  以蒋育亮为区长的桂林市秀峰区政府在无任何合法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日起,每天出动城管队员、民警、防暴队员、党政机关干部上百人和雇佣拆房打手和挖掘机进行吓、骗,不足两个月将依法与之抗争十三年半的我们全部骗走,将本不拆迁仍矗立十三年半的楼房全部铲平。  一、以莫须有项目诈骗  2013年3月以前,以蒋育亮为区长的桂林市秀峰区政府印出宣传图本称:拟在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住户地段恢复重建始于唐朝,毁于抗日年代的《逍遥楼》。  日,以蒋育亮为区长的桂林市秀峰区政府利用《秀峰区滨江路滨水生态广场项目房屋搬迁安置方案》正式宣布:因桂林市城市建设规划调整,滨江北路98-114号(注:实际上包括99-111号)原房地产开发项目调整为建设公益性滨江路滨水生态广场······。  日下午,秀峰区政府在其铲掉楼房的废地上搭起讲台,召开建设《滨水生态广场》开工典礼大会。市委领导参加了这个会议。  日,秀峰区政府给滨江北路各搬迁户发出《通知》(请详见附件2)称:“根据滨水生态广场建设进度的安排,滨江北路99、101、103、105、107号及连体房屋,需在日前全部拆除,······。”  事实证明:桂林市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地段已被以蒋育亮为区长的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将原来的商品房建设项目调整为建设公益性滨江路滨水生态广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修改调整建设方案,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仅派代表去桂林市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局请求提供:  〈一〉市人民政府调整城市建设规划致广西区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广西区人民政府的《批复》;  〈二〉秀峰区政府调整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地段建设项目致市规划局的《请示报告》和市规划局调整该地段建设项目致市政府的《请示报告》。  都未提供。  后来,我们又请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提供桂林市人民政府调整城市建设规划的《请示报告》和广西区政府《批复》,也未提供。  事实又证明:  &一&桂林市人民政府未调整城市建设规划或者未依法调整城市建设规划;  &二&秀峰区政府未调整滨江北路地段项目或者未依法调整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地段建设项目;  &三&市规划局无调整滨江北路地段建设项目的《请示报告》或者只有怕见阳光的市规(2013)70号《关于滨江路滨水生态广场规划调整设计方案的请示报告》。  假设,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有权自行调整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地段的建设项目,但是,也必须依法行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补偿条例》第八条和《桂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第十条都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房屋决定。  依照《补偿条例》第八条和《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秀峰区政府将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地段由原来的商品房建设项目调整为建设公益性滨水生态广场项目,必须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做出征收该地段房屋决定。  《补偿条例》第十、十一、十二条和《补偿办法》第十二条都明确规定了征收房屋程序:  〈一〉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征收预公告;  〈二〉对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测量和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六〉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  ·······;  〈九〉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 ;  《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和《补偿办法》第十七条都规定: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我们在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范围内,从未看见:  〈一〉房屋被征收的预公告;  〈二〉有人来调查、测量和登记以及公布调查结果;  〈三〉《征收补偿方案》;  〈四〉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房屋的《公告》;  依照国家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规定,对照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地段的事实,我们认定该地段根本不存在建设公益性滨水生态广场项目。  可是,日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却胆敢给我们发出《通知》勒令搬迁:“根据滨水生态广场建设进度的安排,滨江北路99、101、103、105、107号以及连体房屋,需在日前全部拆除,请尚未签订搬迁(置换)协议的各搬迁户,尽快到我现场办公室(板房)签订协议,具体办法如下:  “·······  四、·····。到5月10日中午12时止,还未签订搬迁协议的搬迁户,按以上两户情况处置。”  显然,这是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以建设公益性滨水生态广场之名强迫我们履行搬迁以进行诈骗强拆。  二、以危房之名诈骗  1、以D级危房之名诈骗强拆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八条和《桂林市危险房屋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六条都规定房屋安全鉴定程序为: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状况;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  〈六〉签发鉴定文书。  《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和《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都规定:“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我们在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范围内,从来未见房屋被征收预公告、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前来现场查勘、测试、更未见到桂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依照国家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照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的事实,我们认定该地段不存在危房,更不存在D级危房。  可是,日,我们却看到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贴出的《关于限期拆除滨江北路98号、100号、102号危房的公告》胁迫:滨江北路98号、100号、102号楼“经桂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鉴定为D级危房,必须立即拆除,请各住户在日15时前自行搬离,逾期不搬离的将依法搬离拆除。  《公告》如同军令,在连续将滨江北路104、102、100夷为平地(注:滨江路104号并未列入《公告》)后,于日约15:00,突然来了许多城管队员、民警、防暴队员等及多家搬家公司人员冲入98号将曾淑梅和黎明芳的家产全部搬走。6日,将98号铲平。(请看现场拍摄的照片)  这就是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以D级危房之名诈骗强拆。  2、以危房整治之名诈骗强拆  《管理规定》第九条和《试行办法》第七条都明确规定,危房按四类处理:  〈一〉A级危房为观察使用;  〈二〉B级危房为处理使用;  〈三〉C级危房为停止使用;  〈四〉D级危房为整栋拆除。  非常清楚,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方可整栋拆除。  日,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和桂林市房产局联合发出《通知》称:“滨江北路99、101号楼房,经桂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鉴定为危险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秀峰区人民政府和市房产管理局将立即实施滨江北路99、101号危楼安全隐患整治,请各住户在日上午12时前自行搬离。  日,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和桂林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称:滨江北路103-107号楼房,经桂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鉴定为危险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秀峰区人民政府和市房产管理局将立即实施滨江北路103-107号危楼安全隐患整治,请各住户在2013年5月15日前自行搬离。  非常清楚,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和市房产局联合发出的《通知》(请详见附件4、5)都一致认定99、101、103-107号楼房不属于D级危房,仅仅进行安全隐患整治。  我们为了配合和支持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对99、101、103-107号楼房实施安全隐患整治,积极主动地搬离。在我们主动搬离后,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却迅速将实施安全隐患整治的99、101、103-107号楼夷为平地!  这就是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以危房整治之名诈骗强拆。  请问:国法有何用?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的《通知》算何物?  显然,这都是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以“D级危房”之名和以“危房整治之名”强迫我们履行搬迁进行诈骗强拆。  三、以建设美丽桂林之名诈骗  建设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美丽的桂林,这是大事、好事、美事,每一个桂林人都应举双手赞成和积极参与。  我们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行事,否则,必将依法查处。  桂林市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地段破烂不堪,惨不忍睹,臭气冲天,噪声不断是如何造成?是谁造成?  有铁的事实和钢的证据证明,该地段房屋属于本不拆迁的房屋。只是由于桂林市拆迁办和市政府几个职能部门精心策划,积极配合秀峰区政府,践踏国法,瞒上欺下,以诈骗的方式将滨江北路98-114号和99-111号房屋列入了拆迁。依照常理,应该首先依法查处这一给国家和给人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无证、诈骗拆房案,而后才依法恢复该地段的美景。可是,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却说,过去违法的事已经过去,不用再讲。请问:日本侵占钓鱼岛、南京大屠杀、薄熙来、刘志军等违法违纪都是过去的事,按照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的理论,党和国家都不应该依法处置!  其实,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这次的行政行为是妄图利用建设公益性  滨江路滨水生态广场之名,以拆除危房之理,趁建设国际旅游胜地之机,采取法西斯闪电战的方式和使用诈骗强拆的手段,骗走我们,铲平余楼。这样,既毁掉了十三年多无证、诈骗拆迁证据,又保住了无证、诈骗拆迁本不拆迁房屋的违法者。彰显了领导的“才华”,领导又创造了“政绩”。  显然,这是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趁建设美丽桂林之机强迫我们履行搬迁进行诈骗强拆。  综上看出:以蒋育亮为区长的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这次竟然作出十三年半历任领导都不敢为之的以建设莫须有项目之名、以拆除危房为由、趁建设国际旅游胜地之机,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践踏国法,诈骗欺民,将我们全部骗走、将楼房铲平。这样,既毁灭无证、诈骗拆迁的证据,又保护了无证、诈骗拆迁之人。真是一举两得,才华出众。  我们坚信:在总书记领导下,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秉公执法,全心为民。对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这一欺诈行政行为一定会依法查处,对以蒋育亮为区长的秀峰区政府这一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一定会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让公平正义之歌唱响全中国!  致礼  桂林市滨江北路被诈骗强拆维权住户:  注:本举报网上不好呈送,欢迎来人查询。
楼主发言:1次 发图: | 更多
  嘎嘎嘎嘎嘎嘎
  勇气可嘉
  基层管理常见矛盾。见好就收吧。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桂林市秀峰区委组织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