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限行路线大车限行路线

原标题:紧急通知!安阳、鹤壁已限号!不看清楚小心挨罚!

河南安阳、鹤壁实施城市机动车限行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安阳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安阳市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华祥路至彰德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1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2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3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4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 50

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

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电子警察将对其进行抓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行政拘留。

限行期间,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气,需要启动更高级别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另行通告。

鹤壁市将从2017年11月15日零时起,对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城区主要城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防治大气污染期间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1月15日零时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1、鹤壁新城区(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示范区)

淇水路以北、渤海路以南、107国道以东,泰山路以西区域。(不含以上路段)

牟山大道以北;东环线以西;汤河街以南;西环线以东区域。(不含以上路段)

所有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非道路机械实行单双号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0、2、4、6、8)在双日上路行驶

1、公交车、出租车、外地号牌车辆、警车、军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洒水车、学校校车、执行公务的执法车、殡葬车、园林、环卫养护车辆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2、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应提前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或山城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走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5月29日,鹤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从5月30日起,将在我市新城区及山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政策。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2018年5月30日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不限

(一)鹤壁新城区(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路以北、渤海路以南、107国道以东、泰山路以西区域。(不含以上路)

山城区:牟山大道以北、东环线以西、汤汤河街以南、西环线以东区域。(不含以上路段)

(一)对进入限行区城的所有机动车(包括外地号牌车辆)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木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二)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及建筑工程商砼车辆等

5.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6.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限行期间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气,需要启动更高级别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另行通告。

责任编辑:编辑-港妹儿

  为减少汽车尾气、货车附带粉尘泥浆和交通噪声对城市环境的污染,进一步促进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淇滨区、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城区主要城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行严格管理和限制通行,现通告如下:

  湘江路以北、淇河路以南、兴鹤大街以东、衡山路以西。

  红旗街以北、春雷路以西、汤河街以南、胜利路以东。

  (一)机动车限行路段

  嵩山路段(九州路—黎阳路):1.嵩山路与淇河路交叉口由北向南方向禁止右转,由南向北方向禁止左转。2.嵩山路与淇滨大道交叉口四个方向禁止右转和左转,只允许直行。3.嵩山路与九州路交叉口由东向西方向禁止右转,由西向东方向禁止左转。

  兴鹤大街与淇滨大道路口:由南向北禁止右转,由北向南禁止左转。

  大伾路(淇滨大道至黎阳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禁止由北向南行驶。

  海棠巷(楝树巷至大伾路):向东至大伾路禁止通行,允许居住地车辆由东向西行驶。

  淇滨大道(淇滨大道新区高速下站口):1.禁止货车下高速入市,已下高速的需重新上高速,到鹤壁高速南站下。2.上下高速的客运车辆,禁止驶入淇滨大道中段,需绕道107国道—兴鹤大街—黎阳路—东海路—高速通行。3.市政府办公大院北门禁止机动车进出。

  汤河街:汤河街与山城路交叉口由西向东禁止右转。

  红旗街:红旗街与山城路交叉口由东向西禁止右转,由西向东禁止左转。

  禁止车型确需通过严管和限行区域的,应提前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或山城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三、严管和限行时间

  2016年12月15日零时开始,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凡是违反限行规定的将按照机动车走禁行处罚。其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查大货车、水泥罐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超限超载车、抛撒车、走禁行车、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冒黑烟车、无牌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鹤壁市限行路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