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铁站华山里地铁站有摄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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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论坛网友“瑞雪纷飞”发帖说,地铁6号线南翠屏车站工程日前全部竣工,目前正在等待工程最后验收,4日早晨网友在南翠屏车站动物园一侧出入口看到,车站地上站房出入口正在进行周边环境绿化。 
  2016年对于火了多少年的红桥区大胡同商贸区无疑是重要的一年。因为,作为大胡同商贸区的一个重要支柱——万隆要搬迁了! 
  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1日上午九点,大批天津市和外地旅游团来到周邓纪念馆参观。其中有来自天津武警部队的官兵,还有来自天津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党员群众,武警部队的新党员在入口大厅周总理塑像前...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华诞之日,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在意式风情街马可波罗广场举办了具有特殊意义的“党日”活动,在党员“两学一做”思想教育活动中,以义务做奉献的精神进行积极的实践。 
  北方论坛网友“清泉的华子”发帖说,29日上午看到静海站车站内多处积水且路面坑洼不平路面损坏,给驶出驶出的公交车和行人带来不便,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维修。 
  北方论坛网友“津漂漂”发帖说,俗话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去过很多次和苑家园,在和苑家园,配套学校有幼儿园、小学、中学。幼儿园在鸿明道为天津市红桥区第一幼儿园,门口公交站为:停靠此站。小学和中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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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地铁5号线规划换乘站点多达9个站点之多,是西安地铁网络中最为重要的一条线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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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站首未班时间:06:00-22:00
十一经路站首未班时间:06:00-21:00
东海路站首未班时间:06: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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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地铁城市孙春兰同志简历| 给天津市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 王甲)昨日,天津市各地对网友给市委书记孙春兰的39条留言作出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东丽区海悦秋苑的业主,自入住以来,物业无理由把业主的电梯停用,造成80岁老人无法自如的上下楼,海悦秋苑本是政府为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开发的,如今却造成群众的负担,老百姓存了一辈子的血汗钱却买到这样的楼房,而且还投诉无门,希望市长能够帮忙解决一下问题,同时反映一下,无良开发商居然用纸夹子代替水泥沙子来铺楼道的石板,有以下照片为证。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因业主装修破坏地面,海悦秋苑海春园1号楼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电梯维保公司暂时停用了电梯。现在地面已恢复,电梯已正常使用。  【网民留言】  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大辛村300 多户八百多人口。是个贫困村,天津市有那么多的政策,和规划。为什么不把老宁河规划了,为什么不发展。为什么别的乡村都城镇化,而大辛村还那么贫困,望有关领导加快步伐帮助大辛村脱贫,发展,让农民过上好日子。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宁河县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督查室深入宁河镇就加快大辛村脱贫帮困问题进行调查督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宁河镇大辛村位于宁河县北部,共有275户,750口人,其中五保户10户、低保户12户、特困户10户。全村耕地面积2938亩,没有发展设施农业园区、畜牧养殖小区等高效农业,主要以种植棉花、玉米等传统农作物为主,村集体年收入仅6万元。经济基础薄弱,一些公益事业、公用设施建设因资金问题难以实施。  宁河镇党委、镇政府按照中央、市、县的相关要求,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惠民政策,在决策全镇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上更是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2013年8月,市直单位帮扶宁河困难村工作进入实质运作,该村被列为市级困难村,承接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帮扶。工作组驻村后,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4年帮扶规划,在县、镇两级与生态城主要领导多次沟通后,帮扶措施已全面展开:一是对困难户进行帮扶。组织困难群体进行体检,“两节”期间进行慰问,对全村农业户发放高清电视机等;二是对村容村貌进行整治。计划投资1000万元进行综合治理,建设活动休闲广场,对进村公路及村内街道进行扩宽及道路两旁绿化美化,修建上下水管网,对各户沿街墙体及大门统一设计、装修、建设公厕等;三是对种植结构进行调整。利用大辛村的土地资源,计划与村民搞订单式种植,主要品种为果树和苗木等,以便提高农业效益、增加百姓收入。  【网民留言】  市民交违章罚款凭什么只能用津通卡?别人银行卡为什么就不行?这不霸王条款吗?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子支付环境,市政府自2007年10月起推动实施了“津通卡”工程,并下发了《关于发行“津通卡”和规范专用卡管理的通知》(津政办发〔2007〕92号)文件。日,我市开始停止发放天津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卡,并以津通卡来代替,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卡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津通卡具有驾驶员管理和金融两项功能。一方面,在接受交通处罚时,津通卡与驾驶人管理卡起到相同的作用,能够读取驾驶人信息和进行交通违法裁决;另一方面,驾驶人也可以使用津通卡缴纳交通罚款。 驾驶人在缴纳交通罚款时,可以使用其他商业银行卡,也可以使用津通卡。只有在工商银行各网点(ATM机)缴纳罚款时,才必须使用津通卡;在其他指定的银联网点(天津银行、邮政储蓄、天津农商银行等)缴纳罚款时,使用其他商业银行卡或者津通卡均可以。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们是居住在林枫路附近小区的居民、目前我们每天的出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不足十米宽的小马路两边停满汽车,并堵在小区门口。加之每天汽车双向行驶,骑自行车者无路可行。津塘路和林枫路交口,行人无视红绿灯,路口混乱,经常从林枫路到津塘路,不足300米的路要很长时间。请您在百忙中督促有关部门,规范规范停车,让我们安全出行。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公安交管局河东支队调查,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为了规范该地区交通秩序,公安交管局河东支队采取了两项措施予以治理:一是加派警力对林枫路两侧机动车违法停放,影响交通的问题进行治理。二是派出巡查警力在津塘路和林枫路交口及周边路口维护交通秩序,加大对路口的管理和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林枫路及周边地区的通行秩序明显好转。  【网民留言】  我是津南区双港镇仁永名居的住户,由于之前小区物业不知何故撤出,现在小区内无人管理,私搭乱盖非常严重,生活垃圾清理不彻底,一刮风垃圾满天飞。四号楼下水管道堵塞2月有余,楼上往下一倒水,二楼和三楼的下水管道就往出溢水,就会泡了地板。居民自己找的下水疏通工程队疏通时,工程队告知由于一楼底商(现为一家房地产中介)装修时盖住了下水检查井,无法检查问题出在哪里,和一楼房主沟通,房主声称他不管(房主不在本小区住)沟通无果,工程队疏通了半天下水道也没通。现在楼上的居民们每天的泔水都拿桶提下来往楼下倒,年轻人到能受得了,可是家里只有老人的,提水下楼就太不方便了,所以请孙书记能关心一下我们,为我们的生活解决后顾之忧!深深期盼!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仁永名居小区是2003年双港村平房改造时还迁入住的,其中一部分商品房由仁永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于2011年撤出。目前小区垃圾由双港镇市容办无偿清运,并定期处理化粪池污水。双港镇已经将该小区列入今年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综合管理、垃圾卫生等后续一些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 您提到下水道堵塞的位置是4号楼1楼竖井管堵塞,且1楼地上装修时将下水管疏通口封堵在装修墙内,若进行疏通,需拆除1楼部分装修后再恢复,经多次协调1楼底商始终不配合,造成至今无法疏通。若避开1楼改造下水管道,需启动应急维修资金,履行相关程序,并需征得广大业主同意后方能实施,需要时间较长。目前双港镇正在积极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研究,力求妥善处理此事。  【网民留言】  敬爱的孙书记您好:我因干工程他人欠我工程款,他人故以机动车抵债给我。我咨询了交管局、交港局都回答我都是先摇号后再过户,我想问您一下,我市出台的政策是控制新增车辆为主的,我这车是原保有车辆的其中一辆,即不是新增车辆为什么还要先摇号后再过户呢?请您在百忙之中帮助我解决该难题。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了解,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第五条规定,日零时后,小客车过户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一名有肢体残疾的人,由于出行不便及体质需要以前购买了一辆封闭电动四轮车,此次响应政府号召更换残疾人专用车,今日经残联同志带领初步了解和参观了即将更换的车型,我产生了几个疑问想请书记帮助解答:1.所更换封闭车型全部为三轮,其稳定性相对四轮较差。2.所更换封闭车型全部为燃油车,环保性较差。由于我的身体怕凉,不能吹风所以只能选择封闭车型,且封闭车型需补交近万元换车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我实在感到力不从心。恳请书记帮我解除心中的疑虑!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了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1月起,围绕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三非”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机动三轮车。  2014年1月初至4月30日,对本市户籍健全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按照车主自愿原则,由各区县政府组织评估收购,回购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车主;对本市户籍残疾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不符合我市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登记种类的,实施以旧换新,置换后的新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符合本市登记种类的,可以直接登记或以旧换新。具体收购办法由各区县确定。期间,执勤交警对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采取拦检教育和宣讲政策为主,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车辆,暂不对其进行处罚。  5月1日起,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综合执法局将对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路的机动三轮车,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罚款、扣车、拘留处罚。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河北人,2001年嫁到天津市蓟县穿芳峪乡刘庄户村的。我和老公一直在外地打工,我的婆婆和我们一起在外面。去年村里面通知我婆婆回家取卖地的钱1万多,我婆婆就回家签了字。回来我们问是啥钱,他说我们村把耕地卖了,我问他村民都同意了,村里面有没有公开卖地的价格、明细等。他说村里面都不知道到底是咋回事,这种情况应该是是村干部暗箱操作的,啥社会了还这样,起码在村里和老百姓商量一下吧,村官也太无视村民的存在了吧。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您反映的地块位于穿芳峪镇刘庄户村南,傍临邦喜公路南侧,共28.3亩。1992年经县土地部门批准,在该处建设穿芳峪乡第二服装厂,企业倒闭后由本镇大辛庄村村民王某承包该厂,成立天津市鑫德服装工贸有限公司,2012 年底不再承包。2013年初,我县洇溜镇大现渠村村民高某向刘庄户村委会提出承包厂地申请,计划投资1.2亿元,建设盛兴市场。日,该村召开村两委班子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高某承包该厂地问题,参加会议人员有支部书记、村主任和5位村民代表。承包合同经与会人员讨论同意签字后,报经镇政府批准并在村内公示,村民无异议。7月16日,村委会与高某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其中,规定承包期限50年,承包费226.4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此后,村委会开始向村民发放承包费,高某进行投资建设,目前该项目已投资8000万元,建设完成70%,计划今年投入使用。该市场承包完全符合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相关程序,不存在村干部暗箱操作、私卖土地问题。  【网民留言】  孙书记。我在塘沽福建路的明珠花园小区居住,小区的对过(福建路与大连道交口)有一个供热站。这里天天卖水,有二十几部车天天的拉水外卖。已经有很多年了,居他们自己的职工说,天津市的地下水让他们卖了得有好多米。现在水源这么紧张,地下水又这么的宝贵,卖的钱呢?没有给职工,没有给单位。请您查查吧。都到个人腰包了。在现在的这样的形式下,他们的胆子还这么的大?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天津滨海供热公司所卖水为供热循环系统排出的低温废水。为避免浪费和综合利用,该公司将部分循环水用于换热站补水、周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用水,部分对外供应。售水所得用于地热井维护保养。该公司按有关规定建帐管理。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想咨询下酒店式居住性公寓的商业用电:电力局能对酒店型公寓的住户实行一户一表的商业用电收费吗?就是住户从电力局买电缴纳电费,和民电是一个途径,就是价格是商业电,可以吗?若可以的话,是不是开发商应该把小区电的配套设施建造成,然后才可以实现业主从电力局买电的商业价格电。盼回复!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根据天津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规建字〔号”文件规定,酒店式公寓的电费应按照非住宅标准收取。根据《电力法》要求,电力企业与电力客户需签订供用电合同。酒店式公寓项目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用电方是酒店式公寓,以公寓整体项目为用户单位。电力公司只能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电力公司也只能向酒店式公寓项目建设单位收取电费。  【网民留言】  我是东丽区新立镇翟庄村居民,女儿2011年12月出生,户口已经登记在户口簿上。现在我们住的平房要拆迁了,说我女儿不能享受到拆迁补偿。向东丽区反映这个问题,给的回复是: 新立街道翟庄村于日实施整体撤村,经民主程序确定日为撤村时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以《关于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补偿费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04]14号)等文件为政策依据。该文件指出,“以时点为基准固化人口,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格认定。”您的女儿2011年12月出生,在撤村时点之后,因此不能享受相应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望您理解。  2010年12月份我们是签了拆迁协议,但那时候规划是新立街道翟庄村安置区计划在2011年3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3年6月竣工。出让区拆迁及复垦工作同时进行,预计于2013年底完成。认定日为撤村时点。现在村也没拆,补偿也没给,3年过去了房价翻了一倍,而且现在新的拆迁补偿反而比2010年还少了。不能说10年前给签协议,认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10年后来拆迁按照10年前的补偿。  再说新立街道翟庄村于日实施整体撤村,经民主程序确定日为撤村时点,什么叫民主程序呢?你去问一下翟庄村民,哪个知道拆村了?再说我老爸也是老党员,也没有参加什么民主程序拆村. 我们是农民,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现在拆迁了,我家6间房一个院子本来一家4口人,父母住北3间,我和孩子住南3间挺好的,现在强制拆迁,我女儿还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只能分一套房,我们怎么去生活?我现在为了生活,大学毕业后在天津找不到工作,来苏州打工了,家里拆迁女儿还享受不到拆迁补偿,让我们怎么生活?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翟庄村已按程序进行整体撤村,撤村时点为日。按照《关于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补偿费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04〕14号)文件相应要求进行人员资格界定,您的女儿为时点之后出生,不能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翟庄村整体撤村严格履行党员村民代表议事会和翟庄村撤村户表决等民主程序。目前,翟庄村拆迁正在进行中,补偿款已发放给签订协议的拆迁户。  【网民留言】  尊敬的春兰书记,您好!我是红桥区教军场大街的居民。这里的平方已经有70年的历史,年久失修,至今没有拆迁改造,而且这里周边被人民医院、芥园水厂等单位包围,三级跳坑出行不便。我们恳请书记过问一下这里拆迁的事情,尽快让我们摆脱居住环境的困扰,谢谢您!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与区有关部门核实,您所提及的教军场大街目前尚无拆迁改造计划。下一步,我区将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早日彻底改善该地区群众居住条件。  【网民留言】  天津市河北区胜天里8门1楼 私自在居民生活的公共场合用铁架子搭建1校园影响居民生活的同时还在院内存放易燃物品影响安全。并且小偷还可以从私自搭的院子上爬往二楼。多次与该居民联系沟通无效请求咱们政府能够帮忙解决。谢谢 孙书记。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核实,该违章圈占已经拆除完毕。  【网民留言】  天津大学四季村住房老旧,冬冷夏热,各方面设施落后。1月份下发通知了本小区被纳入了旧楼区改造的范畴,希望旧楼区改造能给屋顶装成坡顶、墙壁装保温层,起到节约能源作用,空调外机装上下水管以防止空调废水乱滴。 请问有关部门的同志,这两项内容可以保证实施么?请回复,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了解,天津大学四季村已被列入2014年旧楼区提升改造工程,具体改造项目已经确定并将于开工前进行公示。您所提“屋顶平改坡”属于市容提升改造工程,由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具体部署,经核查2014年该小区无此改造计划。  您所提“墙壁装保温层”为节能改造工程,经查,改造小区未列入2014年节能改造工程。并且,目前节能改造分二步节能与三步节能两种实施方案,其中“二步节能”适用于砖混结构,不对墙体进行改造,“三步节能”适用于大板楼结构,对墙体进行改造。由于该小区为砖混结构,故墙体不予改造。  您所提“空调室外机装上下水管”不属于2014年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规定项目。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首先谢谢您在百忙中看我的留言。 是这样的:我已故的老伯(张家福)名下的房产(东丽区潘庄兴旺大街3条1号)拆迁了。因老人家生前未婚无儿无女。所以其名下的房产一直由我父亲(其大哥)在照看。今年10底房屋拆迁,我们和大队签了协议并上交了房本,但至今已经2个多月了,房款却迟迟不给。我父亲已经72岁了,又有高血压,为此事一次次的奔波、问询,实在是......他们都以没钱搪塞老人家。因这事是老一辈的事,一直以来老人都不许我们小辈过问,所以我只能是干着急。  因这房款关系到老人家几位兄妹财产继承问题,他们几乎天天来问来闹 ,认为是我父亲办的不好,甚至认为是我父母私吞了房款,弄得我父母(都已经72岁了)为此事天天闹心,寝食不安,血压都升高了。  快新年了,看着父母烦心,我也很闹心,更担心他们的身体状况,又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在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给您写了这封信,想请您能在百忙中帮我们一下,希望能尽快拿到拆迁款,让老人家安心,也能平平安安的过个新年。 我留下了我父亲的联系方式。谢谢您啦!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该户房屋坐落于潘庄村内,房主真实姓名张嘉桐,现已签订货币安置拆迁补偿协议。该房屋未在当前重点拆迁范围内,不允许货币安置。房主因个人意愿(家庭困难,急用钱),通过社区管委会向街道办事处递交了书面交房申请。街道办事处考虑到其家庭实际困难,与其进行协商,经房主同意待资金充足时发放补偿款后,与其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截止2月26日,补偿款已发放完毕。  【网民留言】  孙书记你好,我不太会说话,就直说吧。向你反映一下大港区环境污染问题。我们这有20几家化工企业,有时排污已经达到24小时公开的地步。我们也进行过好多次投诉,打天津市环保局电话,给我们推到塘沽,打塘沽给我们推到大港,这皮球踢了好多年,我不知道应应该找谁去投诉。有时睡觉都给你熏醒,我不知道大港区环保局是干吗吃的,还不如解散好,省的拿纳税人的钱不办人事。 孙书记我希望你能为大港区几十万老百姓做做好事吧,老百姓会记得你的好。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大港化工企业异味污染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对污染企业进行简单的关停也是不现实的,涉及许多社会问题,需对污染企业进行治理的同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日前,新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问题做了批示。新区有关部门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和研究,起草了《大港城区周边空气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于2月中旬向新区主要领导做了专题汇报。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就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和土地配置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对需治理和关停的企业逐个制定详细方案,计划3月中下旬基本定稿。  【网民留言】  地铁五号线下瓦房站前期土建工程,工程款共有270万干活的才拿大约100万,其余都被黑包工拿走。现在还有很多人没拿到钱,讨要无门。是不是有人从中洗钱,求政府给百姓做主。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天津城建集团承揽地铁 5 号线下瓦房站的土建工程,城建集团与天津市庚翔建筑材料销售中心签订合同,由庚翔建筑材料销售中心负责提供现场临时办公用房和施工围挡材料并负责安装。该合同总价为270万元。临时办公用房和施工围挡安装完成后,2014年春节前夕,城建集团已按合同约定将全部款项支付完毕。您系庚翔建筑材料销售中心雇佣的工人,其劳务费支付问题应由该中心负责处理。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在津工作了六年多的外地打工者,结婚且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因为是外地人现在我最上心的莫过于孩子将来在津的上学教育为题,前不久看见相关新闻说天津于2014年1月起试行居住证制度并可以积分落户所以十分兴奋,当即给市人设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河西区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当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去电咨询办理事宜,但失望的是几乎所有部门回答暂时还没有接到文件通知,为什么1月起实施今天都12月24日了还是没有消息呢,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得到办理积分落户部门的联系方式和申请办理的详细流程及一些个人需要提交的文件的详细目录,特别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另外从已经发布的积分落户申请流程中得到的信息是需要申请人委托用人单位办理申请,目前我的疑虑是在单位帮忙申请并个人准备资料的过程中肯定会有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退件,这样审核单位通知公司、公司再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再准备新材料给公司、公司再递交审核单位,这样来来回回很麻烦用人单位也会不胜其烦,而且还有可能转述过程中出现错误准备的新材料还是不合格,这样更是增加了申请的难度,况且也不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有专门的人力来帮助公司员工申请落户口的事,所以建议是否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政府申请积分落户,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以上建议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了解,市政府于日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3〕3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后,相关部门即依据文件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细则共涉及市公安局、人力社保局和教委三个部门四个实施办法,并且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市政府办公厅于日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号),两个通知都明确文件自日起实施。由于当时实施细则尚未发布,因此,您在日之前查询不到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的工作流程。实施细则发布后,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即时在网站发布了与积分申请办理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提交材料的详细目录和申请办理流程。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积分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收集汇总其申请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户申请。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设立积分申请受理窗口,建立积分联审系统,集中受理用人单位提交的积分申请。  按照《暂行办法》和《天津市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积分指标体系由12个项目构成,需要公安、教委、人力社保、地税、工商、计生、国土房管等8个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并给予相应分数,为减少申请人往返不同部门送件审核带来的负担、减少窗口排队等候时间,同时也为了加快申请办理速度,因此,《暂行办法》规定: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立积分管理联审系统,实行受理、收件、审核、打分、汇总“一站式”服务,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符合申请积分条件的人员只需要按照《天津市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其实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积分申请人的负担。  【网民留言】  申请单独二胎生育证时为何要上交身份证原件,而且扣留多久工作人员给不出准确数字,据说是一个月。请问现在很多事情都需要身份证,扣一个月怎么解释??有急事怎么办?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根据《天津市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需经过本人申请、单位出具证明、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初审、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等程序。申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申请条款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受理部门对各项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核实原件和复印件的一致性,通常情况下,受理部门对身份证查验无误后留存复印件,将原件即时退回申请人。但是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或情况需做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受理部门会第一时间将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起上报区县人口计生部门进行综合审核,这属于少数特殊情况采用的方法,而且时间会非常短暂。您可以拨打12356人口计生阳光热线,与市人口计生部门或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取得联系,告知涉及的具体受理部门,我们将尽快查明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于2012年6月份在天津滨海新区购买了一套位于塘沽新港四号路旁的东岸名仕花园小区的期房,开发商为天津城投滨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交房日期约定为日,现在 都延期已经半年了,开发商一拖再拖,给出的答复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交房.开发商给出的原因是政府不给做配套。开发商把责任推给政府后也不管了,现在就剩我们500多个业主心急如焚,不知道如何是好,我们希望天津市政府能干预和调查,能尽快解决,给我们一个说法。  日,天津一台的第一观察也做了相关报道,希望能引起市政府的重视,非常希望能得到实实在在地解决。前不久滨海新区政府给出答复是有开发区建设局做配套,但这好像只是一个托词,开发区建设局说没收到相关文件,希望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不要推来推去,能实实在在地给解决这个问题。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新港四号路名仕花园(东壹区)系新区成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日前,经新区有关部门协调,确定由天津开发区管委会统筹制定解决方案。目前市政配套、社区配套等方案正在制定中。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河北省人,我爱人是本市独生子。我们都是再婚,我有一子判给了前夫,我爱人有一女,现在由我们抚养。我们一直想再要一个孩子,因为一个孩子太孤单了,也是为了给孩子减轻以后照顾我们的负担。今年本市出了单方独生子女可以申请二胎的政策,可把我们一家人高兴坏了,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特殊情况?能不能批准我们生二胎?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再婚夫妻一方原有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的;二是再婚夫妻均系离婚者,原各有一个子女,均由对方抚养(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新组成家庭没有子女。 如您所述,您夫妻双方都是再婚,二人都生育过一个子女,现有家庭有一个子女,不属于本市规定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不能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家孩子想去上学。我家孩子,今年六岁,是09年农历十月二十四生的,不知道够不够岁数。今年二月十七号,正事寒假开学的第一天,我带着孩子去了学校,找了校长。校长说,没有报名不让上,让等到报名的时候报上名再上学。可是我家孩子天天闹想去上学,孙春兰书记您能给次机会让孩子去上学吗?我是宝坻区的,希望能您给一次让孩子提前上学的机会,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根据《2013年天津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津教委〔2013〕20号)规定:2013年小学招收新生年龄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日前出生。您的孩子是2009年出生,不符合上学年龄规定。根据儿童年龄特点,提前上学会对孩子身心发展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建议您根据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好孩子的生活。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据所了解很多省市对独生子女退休的父母都有优惠政策。河北省独生子女的父母退休时,双方每人都能领到3000元奖励。最近每人每月又涨了100元补贴(工资)。上海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每人领到5000元奖励。解放军部队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每人领到3000元奖励。当年我们相应国家号召,领独生子女证的时候说退休时有优惠政策、国家给养老等等。到现在我们已退休多年,对我们没有一点点优惠政策。同在共和国的蓝天下,为什么温暖的阳光照耀不到我们?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我市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一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1979年开始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5元,2003年提高至5元。我市的标准与大部分省市一致。二是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2005年开始在我市农口区县实施,目前的标准是每人每年960元。三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从2008年开始在全市实施。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夫妻每人每月发放220元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夫妻每人每月发放270元扶助金。四是积极引导各区县加大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如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还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鼓励采取多种措施,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其他奖励。”  对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奖励不是全国性的政策,目前,包括我市在内的全国一部分省市尚无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的相关规定。我市独生子女家庭比例较大,对独生子女父母实行退休奖励还存在一定难度。今后,根据国家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将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  【网民留言】  亲爱的孙书记您好!我是滨海新区太平镇大苏庄村的村民。我要向您反映一个情况,请您了解并帮我们解决。我们太平镇建立了一个民营经济园,农民用宅基地置换楼房,也就是有平房的可以换到经济区去居住。我们大苏庄村一千二百多户,有九百多户已经搬到了经济区去了,但是字2002年农村楼房话不批给村民,让我们村民自己买楼聚户,到2009年我村共盖了十栋楼房,也就是有二百多户人不能享受宅基地换换楼房这一政策,这对于我们这些没有平房的村民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吧!那么以后我们接送孩子上学,医疗,水电和供暖就成了很大的问题。望孙书记您能帮助我们解决这一问题。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2008年太平镇成为我市第三批“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试点镇。按照市有关政策,为使楼房化与示范镇建设相衔接,太平镇履行民主程序,征求包括大苏庄村在内的有关村村民意见,但村民表决未能通过,即一定比例楼房户村民不愿参加宅基地换房。因此,大苏庄楼房户未能参加本次宅基地换房。 根据目前楼房户村民还迁意愿,结合镇域规划,在充分尊重已还迁区8个村村民意愿前提下(即民主表决通过了才能还迁),分批逐步解决楼房户村民向示范镇还迁区聚集问题。  【网民留言】  规划中的张贵强居住区包括海山里、万科、远洋风景、金隅悦城、和洪四季等小区,目前入住人口估计三万人,区域具有出行需要的人口近三万人。另外,其中还有耀华滨海学校师生的出行需求。建议开通公交的建议已经提交很多次。均以公交站为通等原因为说辞,天津电视台播出节目中甚至提起公交绕行外环线成本过大的理由。  本次以海山里、万科雅筑、远洋风景、金隅悦城和耀华滨海学校名义联合提出的建议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常住人口已经初具规模,具有出行需要人口已经达三万人以上,这一需求数字还在快速增加;  2、津滨大道距离京哈铁路(远洋风景、滨海学校)较远,步行约30分钟,而且没有设置相应公交站,市区方向又被快速路和排污河阻断;  3、天津市3月1日起限行,目前已经入住的人口基本需要自驾车出行,限行后对公交的需求会更加迫切;  4、公交绕行外环线成本不能简单地让出行不便的居民埋单,应当从解决居民出行的需求为出发点;  5、交通部门和东丽区政府多次以本区域路网未完工为理由,无法开通公交路线,无法安排建设菜市场等民生设施。让咨询土地整理单位滨海市政,但滨海市政我们联系不到主要负责人。  6、本区域自开工建设起已经至少有5-6个年头,怎么这么久路网都无法完工呢,本区居民多次反映,始终无果而终。5-6个年头,一个5年计划都执行完了,怎么这么点点得路网还是无法完工呢。  以上建议请相关单位认真审议,并帮帮我们这些百姓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希望能够帮助督促相关部门及滨海市政相关负责人,现在得基本问题就在滨海市政负责的区域路网进度太慢,各个部门以此为借口多次推脱。张贵庄居住区广大居民热情企盼。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您反映的张贵庄居住区位于津滨大道两侧,目前在津滨大道上有42路、 511路、666路和678路公共汽车,乘客可选乘以上线路出行。该地区受快速路路网限制和配套道路路网不完善以及程盛道公交场站尚未交付使用等问题制约,导致公共汽车线路无法进入该区域。随着公交场站的建成交付使用及周边道路路网的完善,市客管办将按照公交线网优化方案,适时增加该地区公共汽车线路,方便市民出行。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我市今年开始小客车限购加限行的新政,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拥护。但我市公交发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与群众出行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亟待尽快改进,与新政呼应配合。  1、延长主城区运行的公交车收发车时间。在主城区内(外环以内)运行的公交车都应该不晚于早6点发出首班车;末班车不能早于晚22点发出。  2、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时,主城区内运行的公交车的发车间隔不能超过5分钟。  3、对持卡乘坐公交车出行的上班族,政府应给予适当的优惠奖励:每人次票价不超过1元。  4、为城区运行的公交车配备车外摄像设备,对干扰公交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摄录,并由交警定期取证处罚。  通过以上更人性化的公交服务,更完善的公交运营制度,更有效更严格的行业监管,吸引更多的有车族大幅减少自驾车出行,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和节能减排。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公交线路延时问题。为解决乘客晚间出行不便问题,近年来,我市先后多次对中心城区的常规线路、专线末班车收车时间进行了调整,延长部分线路运营时间。目前,公交线路大部分都在晚间22点以后收末班车。天津站等大型枢纽站公交末班车时间至23点30分收车,基本可以满足乘客晚间出行乘车需求。目前,市客管办正在研究开通夜班车计划,拟在3月28日开辟由天津站至西站、天津站至北站的夜间班车公交线路,方便市民夜间乘车。  关于高峰时间运营间隔问题。目前公交集团对中心城区 100条公交骨干线路制定了线路配车标准,要求骨干线路高峰间隔5-8分钟,一般线路高峰间隔10分钟以内,偏远地区的小型线路对乘客公布发车时间,方便乘客出行。  关于持卡优惠问题。目前公交企业实行持卡九五折优惠。扩大刷卡优惠幅度需财政予以补贴或补偿,在补贴或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条件下,进一步扩大刷卡优惠幅度还有一定困难。  关于公交车辆安装摄像设备问题。目前,我市已规划194公里公交专用车道方案,该方案实施时将对在专用道行驶的公交线路车辆安装摄像设备,对违规进入专用道车辆进行拍摄,处罚违章行为。同时,制定公交专用道管理法规,依法对公交专用车道进行管理。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我是一名在天津空港经济区上班的普通市民,每天需要乘坐地铁2号线换乘空港经济区公交线上下班。在空港地铁站区内,黑出租非法占道现象非常严重。本来出入公交车站的路只有双向车道,每天被黑出租车占去了一半后,使进出的公交车辆出入站区特别困难。春节前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过一次清理,但春节刚过,每天上下班高峰期私车占路堵车,让公交车出不了站区现象更加严重,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一下百姓出行的难题。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实地勘察,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为迅速改变空港地铁站地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市客管办已经制定工作方案,从3月1日起,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行业开展“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形象”专项治理活动。  近期在空港地铁站采取如下措施,加强治理规范:责成属地东丽区客运管理所,全天候上岗值守,强化对该地区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的规范治理;自2月19日起,市客管办抽调两个执法中队进驻该地区,从早7点到晚7点上岗值守,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出租”。同时,规范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杜绝拒载、议价、拼客、绕道多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在该地区运营的出租车宣传教育,落实企业责任,签订责任书和保证书;对该地区违法违规运营的驾驶员,一经查实,一律进行上限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直至清除出行业。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为我解答问题。地铁1号线南延工作已经展开。请问北延的工作什么时候可以实施?天津西北的发展始终赶不上东南。原因很多,我觉得总的看来还是政府的定位。地区发展不平衡将会制约天津整体全面发展。解决西北部居民的出行是很急待解决的问题。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地铁1号线北延已纳入2013年市政府批复的市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但近期轨道建设规划未含北延项目,目前该区域交通出行主要依靠地面交通解决。今后,结合该区域不断发展的情况,我市在研究下一轮轨道建设规划时将统筹考虑建设内容,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具体何时实施该项目暂未确定。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大货司机3月1号就要实行新的交通管理条例了对于货车白天禁止在外环线行驶是不是有什么其它政策的实施,这样一来对我们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现行的道路要是绕行的话太远了请领导给予适当的解决一下。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了解,在对货运机动车实行限行的工作中,市公安交管局相关的便民措施,主要是针对货运机动车所属单位或货运机动车运送货物目的单位,坐落在外环线两侧或周边地区,必须经过外环线才能进入的;货运机动车运送的必须是生鲜食品等群众必需品或市重点工程所需生产或建设材料等情况,由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交警支队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核表,经支队审核、秩序处批准后,按月发放外环线专用通行证。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我反映一个情况,现在天津塘沽刘庄子,南窑两个村,出行条件非常差,环意也不好,从村里出来里,村民要走好长的路,一到雨雪天就更难了,前一段时间说过要进行改造,但现在又没有动静了,我们这两个村还有改善的可能吗,代表两个村的人,感谢您可以在百忙中打开这个邮件 如果您方便,在您有时间时,回复一下吧。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刘庄子和南窑两村已列入城市化建设三年规划,今年结合美丽滨海清洁村建设,两村整体改造工作将陆续启动。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我是海天馨苑德馨园的居民自三月起听广播说要对双林地铁站要停用封闭施工了,发展交通是每个市民应该只支持好事,但是双林站封闭后海天馨苑这几个园区的居民出行就会出现问题,实际点说我的孩子和爱人每天都要乘坐早晚的地铁往返于单位、学校与家之间,园区里有很多住户都会有这样的问题。我恳请领导能不能协调一下请地铁公司每天早晚高峰定时、定点设置相应的车辆往返社区与财经大学站之间,用以解决海天馨苑社区居民上班、上学等出行的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海天馨苑小区紧邻双林地铁站,在小区附近设有双马公交站,公交站内设有631路、662路、93路、686路4条公共汽车线路可与地铁站接驳,其中, 93路、686路可与地铁双林站、财经大学站实现接驳,631路与地铁华山里站实现接驳。另外,途经该小区的309路也可在双林站换乘地铁站。海天馨苑小区居民可通过以上线路换乘地铁,解决出行问题。  【网民留言】  南开延安楼半年丟两辆电动车去派所石沉大海民警说他家丟四辆了,您说我们冶安能妈。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延安楼系老式住宅,没有物业,且小区出入口较多,向阳路派出所重新调整了巡逻点位,加强对小区的夜间巡逻力度。自2014年以来,该小区没有非机动车被盗案件发生。下一步,向阳路所将继续开展巡逻工作,努力为小区居民提供良好的治安秩序。  【网民留言】  孙书记!请您帮忙讨回血汗钱,请您及时落实。2011年,我们在天津市塘沽区森林公园水木清华贻成化建二期别墅做了建筑工人,为什么不给钱,我们找了当地人民政府,清欠办,建筑工程治理办,劳动部门。人民法院都置之不理。为什么我们合法的公民不能拿到血汗钱,我们走合法程序却拿不到钱,请孙书记回个信。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农民工欠薪问题。您是湖北籍在津务工人员,是水木清华贻成化建二期项目分包班组财务管理人员,并非一线农民工。该项目已于2011年8月完工,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  项目施工前,您借给班组长刘某某5万元,后因双方个人原因刘某某未还您债务,属民间借贷关系,与工程项目无关。加之您财务管理混乱,刘某某拒绝给您工资。  2012年,您已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途径解决借款纠纷和工资问题。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已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上半年做出判决(2012津塘民初字第5699号、2013津塘民初字第300号)。  【网民留言】  尊敬的孙书记:您好!我是塘沽万通上北新新家园7栋住户,我们这里7栋2门101是群租户,一户住了好几个家庭,严重扰民影响周边环境。尤其是其中一个住户以收废品为生,其把收来的废品都堆积在后院里,这些废品都是易燃的物品,一旦遇火燃烧,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现在是否有规定可以把居民楼作为废品收购点,废品能否随便堆放,是不是该管一管了?我去年就曾经3次留言,当时答复说去年8月份整顿,清走收废品住户,可直到今天仍是老样子。希望孙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们也知道这事涉及房管、城管、公安多个部门,希望他们能真正治理一下,不要互相推诿,真正为老百姓办点实事!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日前,新北街办事处会同辖区派出所对租房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同时房管部门已向户主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恢复原貌。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废品收储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将废品进行了彻底清除。  【网民留言】  我是塘沽区五十间房的居民,我们这的唯一一路公交车101路挪到了远洋城那了,我们现在要是坐公交车就要走到远洋城那边,很远而且远洋城还没有路灯,汽车乱停乱放非常严重。这对我们非常不方便也不安全。望尽快解决。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2007年,为解决广达集团地区居民出行,101路公共汽车由塘沽火车站调整至广达集团,并在远洋一支路南侧搭建临时终点站。随着远洋一支路地区的发展,道路长期被私家车停车占用,造成公交车辆不能正常运营。该道路东段300米新建为双向四车道中间绿化隔离道路,道路南侧靠近远洋城小区一侧半幅车道长期被社会车辆双向占道停车,北侧半幅车道社会车辆也单向占道停车,进入小区的道路只剩下北侧半辅道路,车辆通行极为困难。由此,101路由远洋一支路右拐远洋城道时不得不占用逆向车道行驶,101路车辆长度12米,加之路口机动车和行人聚集,给运营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101路广达集团终点站没有公交场院,车辆停放存在安全隐患。线路在此设站之初,广达集团(五十间房)一带尚未建成,周边居民和车辆不多。随着广达集团地区建设和发展,周边还迁住宅、新建住宅和商户越来越多,给车辆出入站和停放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线路是占道停车,经常出现商户以公交车辆停放位置阻挡了商铺为由,对101路车辆进行打砸玻璃、私自拔取车辆钥匙、堵截公交车出入站、对公交车辆泼脏水、扔垃圾。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就发生上述问题90余件,给101路正常运营带来很大影响。为此,101路被迫于日起临时进行线路调整,终点站由广达集团迁至远洋城运营。 针对您反映广达集团地区居民出行不便问题,滨海公交集团公司制定如下措施:在远洋城道路上新设两处公交站,方便远洋一支路附近乘客就近乘车,缩短乘客步行时间;密切关注广达集团地区道路情况,积极与交管部门和街道协调,力争早日解决广达集团地区社会车辆和小贩占道问题。随着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我们将及时恢复线路,为乘客提供方便的公交出行服务。  【网民留言】  孙春兰书记:您好!因宝坻区长途客运站多年来无视广大乘客利益,票价频频上调,每次上调原因不是声称燃油上涨,要不就说根据发改委文件。油价下调了票价也不降。因此每次都是涨。而承包其客运的当地私营车主(除依仗权势垄断线路)恶劣的服务态度和乱收费。(如出站后售票推说涨价胡乱要价和另收高速费)多年来已让来往宝坻和市内的广大乘客(尤其是经常往返市内各大专院校上学学生和打工者及当地村民)叫苦不迭,不合理的消费经济损失惨重。  去年5月份因有多名市民不满宝坻长途车票价一涨再涨,(去年3月份从20元涨到25元)向媒体反映宝坻长途客运站涨价说有市物价局文件后,记者从宝坻客运站工作人员口中了解到,宝坻汽车客货运站已张贴市物价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日的票价调整通知。因此我想:  1、请孙书记安排人员查询市物价局等有无《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津价费【2010】63号文件规定,自日起,宝坻至天津班线票价调整为25元。”的文件。  2、如有文件,请两局官员回复根据什么涨价。因从天津到宝坻和天津到汉沽都是相距73公里。人家公交车票价每人仅10元,而宝坻客运站却是25元。显然是暴利。这还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吗?  另外还提一个小建议。因宝坻区早已有一个通达全国各地的长途客运站,而在此长途客运站里只有最远到河北唐山、廊坊的短途车。(把它们与通达全国长途客运站合并)让它失去作为长途客运站的意义。这样相关部门就可把此站改为通往市区的公交运营站啦。 目前我市到武清、宁河、大港、塘沽等郊区县均已开通公交线路班线,与长途客运相比,公交线路不但车况较新,运营间隔,线路站点等正规化,关键票价相对便宜许多。  如今人们为了省钱、哪怕是费点时间,也要乘坐票价仅为4元钱的从天津到宝坻的火车。有的人下火车后再打车到单位都比座长途客运车省钱。如今连铁老大都降低了身价,而一个小小的宝坻区长途客运站暴利行为却依然故我,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因此,建议我市尽快开通从市区到宝坻区的公交路线。  最后,希望借当今党中央狠抓党风并力行为民办实事的东风,对此事给予彻底清查。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客管办、市运管处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关于宝坻至市区班线票价问题。一是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 港口局《关于规范我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的通知》(津价费〔2010 〕63号)第一条规定:我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形式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按车型制定运价的办法。道路班车客运车辆车型基准运价可上浮30%,下浮不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可根据旅客运输市场的供求情况,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价格。宝坻至市区计费里程为75公里,该线路班车客运车型为座型高一级,基准运价为0.254元/公里,上浮30%后为0.33元/公里,计算公式为运营里程乘以运价为24.75元。二是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港口局《天津市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津价费〔2010 〕65号)第三章十八条规定:客运站具备三级及以上站级标准规定的设施、设备,为旅客提供候车、休息、治安保卫、安全检查、信息等基本客运服务,可向旅客收取旅客站务费,收费标准为一级客运站2元/每人次。宝坻至市区售票额合计为26.75元,未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票价。据了解,票价已在河北区、宝坻区物价部门备案。三是我市城市公交属于公益性公共交通,为保障群众出行,市政府每年对公共交通投入资金补贴,而我市班线客运车辆不享受这一政策,因此公交售票额低于班车客运。  关于开通宝坻与市区之间城市公交的问题。在我市公交专项规划中,已规划由宝坻至市区的多条公共汽车线路,但受个体民营班线影响,目前还不具备开通线路的条件。目前,我市正在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在具备开通线路条件后,市客管办将依据线网规划,适时开通由宝坻到市区的公共汽车线路,以满足宝坻至市区乘客出行需求。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原天津市汉沽区司法局的一名在编合同工。2008年与天津市汉沽区司法局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是由当时的汉沽财政发放除去五险(无金)的工资是当时的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司法局续签合同,期限是三年,工资标准依旧同初次签订合同标准。2013年10月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原汉沽财政撤销,我们的工资由原来的每月3日变成了不定期发放,有两位同事劳动合同在2013年12月底已经到期,至今没有说法。正值两节,单位的公务员、事业编、工勤编欲享受两节的过节费,没有我们这些合同工的,理由是:新区没有这类编制!据我了解这类服务于政府各部门的合同工还有很多,原来的塘沽、大港我不太清楚!这些问题不知该如何反应?该向哪里反应?能帮帮我们问一下么?同工同酬我不敢奢望,可这新区合并机构整合到底我们该何去何从,这群众路线走到哪了?拿最低工资的人看着对面桌的同共事的拿过节钱,这心情,真难受啊!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查,2008年初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原汉沽司法局聘用临时合同工5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分别从事司机、内勤等工作。期满后于2011年续签3年劳动合同。工资由汉沽财政发放1500元/月,五险1120.79元/月,由财政、用人单位担负。春节慰问费由用人单位酌情考虑元不等,劳动合同中未规定此项。  2013年9月,原塘、汉、大管委会撤销后,原所属司法局归口新区司法局管理,按相关规定,原聘临时合同工工资仍由原渠道解决。  【网民留言】  市委领导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的治超协管员,今年是我在治超办的第五个年头了,我想问一下我们一线治超人员的工资待遇是多少,我们已经四年没涨一次工资了,每年都没有年底双薪,四年才发了一次的取暖费用,我还想知道一下我们治超人员合同是不是只能2年签一次合同,是不是根据国家规定连续2次的相同合同期,第三次合同就要签长期的。希望各位领导闲暇之余关心下我们一线工作人员,我们也要生活的,我们也有奔小康的梦想。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经了解,2009年原塘沽区组建治超办招聘协管员时,月基本工资为1400元,2012年调整为1600元,全勤奖200元,合计1800元。2009年至今,保险和公积金基数按我市相关要求每年都进行调整,符合国家及本市劳动用工工资相关规定。现有派遣制治超协管员均签订了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连续2次相同合同期后第三次合同期限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签订。2009年原塘沽区组建的治超办是临时单位,所需经费未纳入塘沽财政预算。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撤销后,新区有关部门经与财政局、人社局协调,已制定派遣制治超协管人员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目前正在加紧推动落实。  【网民留言】  建议赶快大幅下调医保门槛费,还都是10年前的标准。别的省市都下调到了400,500了,天津还没动作,一有惠民的政策时天津市政府就反应迟钝,甚至没有反应。就是不愿意让老百姓实惠。  答复意见:  感谢您留言。2001年,我市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建立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当时建立门诊统筹的省级单位仅有北京、上海、天津。对于门槛费标准的设置问题,应该综合考量个人、财政和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能力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门槛费设定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0%左右比较合适。2001年实行门诊医疗费统筹时,我们依据2000年的社平工资测算,门急诊报销的起付标准应为 1500元左右,但考虑到群众实际承受能力,最终确定为800 元,远远低于上年度10%的标准。 目前门诊的门槛费已经执行了13年,具体的标准不但没有随着社平工资的增长而增加,还适当地为建国前老工人和退休人员降低了一些标准(参保人员满60岁不满70岁,起付标准为700元,满70岁为65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为600元)。在此期间,由于门槛费偏低造成的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政策性不足部分主要由政府补贴解决。如果继续下调门急诊的门槛费,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也将会进一步加大,“权利义务对等、费用分担”的保险基本原则将得不到保障,可能出现刺激医疗消费的情况,严重影响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从而损害广大参保人员的长远利益。  作者:王甲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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