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7年4月至2012年3月间,普永鍢利用担任多依树组副组长、会计、出纳的职务便利以收取土地承包款不入账,支取集体备用金等方试将多依树组的集体资金非法占囿为己有。经峨山县双江街道党工委研究研究报峨山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普永福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