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修建时不拍卖房屋裁定张贴公告征地公告就征地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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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征地公告是政府征地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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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征地公告是政府征地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河北省滦平县滦平镇东街村村民王某因其承包地被滦平县人民政府进行“北山东区”开发建设征收,未见到滦平县人民政府张贴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对征地的具体事宜不知情。其认为张贴征地公告是滦平县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不依法履行公告职责构成不作为,侵害了被征地农民对征地事宜的知情权。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王某于2008年9月18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承德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申请人为滦平县人民政府,请求为: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征收土地公告》的法定职责。2008年9月26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出具承政复不字(2008)10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为申请人王某未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依法不予以受理。
王某对该不予受理决定不服,依法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维持,王某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高院认为,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是政府的法定职责,不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不需行政相对人申请,政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发布征地公告。承德市人民政府以王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未提供向滦平县人民政府申请发布公告的证明为由,而不予受理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维持该决定亦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土地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有知情权,行政机关应当对此发布征地公告。依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14条的规定,未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同时,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收土地的一方有权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可见,发布征地公告是政府征地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并不需要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当政府征地机关未依法履行方职责时,相对人可以直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本案中,承德市以王某未提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材料为由不受理王某行政复议的申请,同时一审法院也以此为由维持了承德市的意见。承德市复议机关和一审法院之所以做出上述处理实质上就是未厘清政府征地机关发布征地公告这一行为的性质,政府征地机关依法应发布征地公告,而在相对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时,其应立即履行,而非必须由行政相对人申请。因此,本案的终审判决是正确的。&摘自——《土地承包、征地补偿、宅基地典型案例全书》 &李晓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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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在线咨询:高速路的红线(征地)范围?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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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币505经验值764魅力值0人气值0
请教有谁比较熟悉高速公路建设的,如有知道的鱼鱼请告知,高速征地的红线范围是多少? 我们村新建高速,给我家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主要表现如下:1、离我家比较近,铺路基压实时,房屋在震动,晚上睡觉都不安宁,甚至墙面石灰层粉刷脱落。2、现在铺好路基(土基),每天土方车车来车往,尘土飞扬,晚上吃饭的时候餐桌上满是灰尘,身体健康没保证。3、房子与高速平齐,而且刚好处于高速路下坡加拐弯路段,生命安全性差。4、回家的路紧靠高速边缘,行人安全没保障。5、未来高速路上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铺砂石铺水泥等。家有老人,睡觉不安宁,身心健康无法保证。
现在,高速办以距离远未接口,不给予解决问题。
如果有鱼鱼熟悉这个行业,请告知并提供凭证:(能提供相关文件最好)
1、国家规定高速用路的征地范围是多少?
2、高速公路红线范围是多少(即高速多少范围内不能有永久性住房?)
在此,谢谢了![ 本帖最后由 kongdexin 于
17: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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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无非是让别人笑笑,偶尔笑笑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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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无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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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币607经验值1519魅力值5人气值1
回复 1楼 kongdexin 的帖子
高速公路红线范围是在设计工程中定下来的需要根据路面宽度、填挖高度等条件共同决定既然在修建公路时没有对你家房子进行拆迁,我初步判断你家房子在红线范围外因此你有争议的地方是高速公路对你家的环境影响以及安全性影响,这些与红线范围无关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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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ongdexin 于
00:35 发表 法在身边,无人回答!!!!! 你都说了无人回答了,谁还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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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有人说了,我也查了。标准一般在30M
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第十三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边沟、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栏外缘以外,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互通立交不少于一百米的区域。新建、改建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自公路规划批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规划内的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并予公告。?第十四条原穿越城镇的公路路段两侧建筑控制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规划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第十五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对应布局建设,防止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第十六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修建公咱服务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建成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以及依法设置的公路服务设施,不得改建、扩建。因公路建设需要拆迁前款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予以安置或者补偿。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与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同步进行。?第十七条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在公路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种植树木、设置广告牌和横跨公路的管线等设施,不得遮挡灯光信号、交通标志,不得影响安全视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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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 大音希声 的帖子
有人回答了,不是不在范围之内~~~~高速公路30M范围内不能有永久性建筑,各个省都有这样的规定,有趣查询……而是,农村里的人只是比较匮乏,也许有我家的份额,但是欺你不知道这方面的知识,就是款没给我们,被~~~~~我想,你该明白我说的是啥,现在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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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币14经验值110魅力值0人气值0
呵呵,上面写得蛮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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