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空中三连踢踢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那块牌子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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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那块牌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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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租界是为了“华夷分置”,外国人不可以进上海城,所在租界时生活,当然公园等娱乐设置,也只是为外国人服务,不对国人的。 后来,租界里华人日多,交税日多,欧风美雨,意识先进,认识到“纳税人的权利”,所以,要求平等权。 当时租界,提出了类似当年美国联邦法院的“隔离但平等”的解决方案,在外滩公园以北另造一个公园,专给华人使用。 但是,租界华人的民权意识,已经发展,认为“隔离即不平等”,还是提出华人进入外滩公园。 但从来没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
直到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国人在租界里的地位,前所未有的提高。租界当局逐渐废除了歧视性规定。 二战中,中国人民的伟大贡献,赢得了在国际上的尊严。租界撤消,不平等条约被废。可以说,中国人从那一天,早就站起来了! 这跟XXX没有关系! 其实没有“牌子”已经足够说明中国人在租界里的屈辱,没有必要有这个“搅屎棍”!就象南京大屠杀中,哪地杀了多少同胞,就是多少,没有必要说“万人坑”这种让人误解的话。
鸦片战争以后,上海开埠,但上海人不允许夷人入城,也不许租卖房产给英国人。所以,几经交涉,开辟了英国人专住的“租界”,是为华夷分治。租界在上海城北,靠黄浦江的滩涂地以西。后,英人自设总会、跑马场、公园,自娱自乐,与上海人井水不犯河水。
后租界日渐繁荣,华人也开始大量入居租界。当局也向华人收税,华人也与外国人一样交税。 久之,但公园等公共场所还是依从前那样不向华人开放。 而华人认为“同样纳税,同等权利”,自己受到歧视,希望当局改变政策。华人对当局不满。
于是1885年的《外滩公园游览须知》 第一条: “狗及脚踏车切勿入内”; 第五条:除西人佣仆外华人不准入内。 第六条:儿童无西人同伴不准入内。 在民间“概括”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1909年9月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娱乐场(今鲁迅公园)规章》 3.华人不准入内,除非是侍奉外国人的佣人。 4.印度人不准入内,除非是衣冠整洁者。 5.马、汽车和自行车不得入内。 6.婴儿车必须限于园径上推行。 7.狗不得入园,除非加嘴套及用皮条牵住。 也被“概括”成了“华人与狗”。
1909年的法国公园的规定: 严禁下列人和物进入公园:中国人,但照顾外国小孩的中国阿妈和伺候洋人的华仆可跟其主人入园;酒醉或衣衫不整的人…… 洋人牵带的外加口罩的狗允许入内。…… (5)公董局保留有权利发给华人入园券。 也被同样不满地概括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这就跟前年,不满情绪把某些城市的新交规概括成“撞了白撞”一样。其实,上海的公安局的那个《通知》里,根本没有“撞了白撞”那几个字,那是歪曲。
但时深日久,“华人与狗”渐成习语,被大家反复练习,加深。以致著名的美籍历史学家周策纵也使用这个习语:“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 其名著的《五四运动史》P296(岳麓出版社): 法租界比公共租界更为不民主。……曾有一段时期,法租界当局在公园竖立标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实际上,根据1909年公园开办时的规定,有主人带领的狗是可以入内的,而中国人不行。此规定1928年被反转过来。
而事实上,“华人与狗”的牌子,是指上面法租界公园那个规定,它也是从里面“概括”出来了。可见连历史学家在写著作时,也用使用了这个“习语”
所以,上海档案馆和陈旭麓先生讲的“概括”出来,是正确的——周作人,孙中山,等等所说的“华人与狗”的牌子,并不存在,而是“概括”出来的牌子!
陈先生认为:“过去一讲到租界,我们毫不例外地把它说成是‘罪恶的渊薮’; 一讲到租界,人们就会很自然地联想起上海外滩公园门外写着‘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象征着耻辱的牌子 (这块牌子,是人所共知的。但有没有这个牌子呢?后来查了,其实并没有这个牌子,但有一些游园规则,其中一条是‘狗与××不准入内’,一条是‘华人不准入内’。后来我们把它联系起来便是‘华人与狗不准入内’。这对中华民族来说,是一种侮辱,从民族立场上说,是不可容忍的)。 如果从人类文明史来说,又不一定是这样。” (《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的若干问题》,《陈旭麓文集》第二卷《思辨留踪》第165页,华东师大出版社)
上海档案馆《上海地方志》(2001版)的观点: 据1909年的《上海指南》,外滩公园游览须知第一条、第六条仍规定“狗及脚踏车切勿入内”,“华人无西人同行,不得入内”。这种明显歧视华人的规定,引起爱国人士的普遍不满与愤怒。这一规定后来被民间概括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其实,清末民初的《上海指南》中,在介绍西人公园(即外滩公园)时,几种版本在介绍公园概况后,都注明“华人不得入内”。可见严肃的工具性的文献,都没有“华人与狗”一说。
而“华人与狗”的文字却出没在“感情味很浓”的作品中,如日记,演讲,诗歌,还有电影(比如,李小龙的《精武门》,周星驰的《点秋香》算不算?)
这就是事实和感情的分野!
大家还可想一想:法租界内的“复兴公园”(或叫法国公园、顾家宅公园),怎么会有“华人与狗”一牌? 众所周知,法国人是“小狗优先,绅士靠边”,可能不让中国人进,但绝对让狗进去。(因为公共租界还有意大利、俄国等国,后来还有日本的管理的原因,所以就“委曲”小狗了)
再举公共租界里的体育场所为例:
早期(南京政府成立之前),公共运动场的管理规则主要为:(1)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中国人除使用运动场的俱部成员及陪伴外国人者不得进入该运动场……
还是没有把华人和狗并列
而“华人与狗”确实是感情色彩很浓的“概括”,只有在文章、演讲等,感情色彩强烈的文体中出现。
日的周作人日记里就“概括”出七字:
上午乘车至高昌庙,晤封燮臣,同至十六浦。途中经公园,地甚敞,青葱满目。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入。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园之四围皆铁栅,环而窥者甚多,无甚一不平者。奈何竞血冷至此!”(见影印原件。该件现存北京鲁迅博物馆)。
1917年,姚公鹤的笔记《上海闲话》,就“概括”出了“狗与华人”: “租界中外人公共建筑之所,每不准华人之拦人,喧宾夺主,无过于此。今之跑马场及白大桥下之公园,其最著矣。……跑马场首以营业公司名义,禁止华人之涉足。今门首高标英文于木牌,所云‘狗与华人不准入内’是也……。”
日孙中山的演讲《中国内乱之原因》也有: “上海的黄浦滩和北四川路那两个公园,我们中国人至今还是不能进去。从前在那些公园的门口,并挂一块牌说:‘狗同中国人不许入’!”
这些都是义愤真膺的声讨,并不是客观性折描述。
要说明的是,从来没有直接证据说有“华人与狗”的牌子,没有照片,没有影像,而恰恰是上海档案馆也没找到文献。所谓的证据,只是演讲,文章,谈话, 所谓感情色彩浓重的“间接证据”。这对只几十年前上海发生的如此严重的事件,居然如此“飞入花丛寻不见”,不能不说很奇怪。
所以,二黑认为应该采纳上海档案馆和陈旭麓的观点: 只有一块“概括出”的“牌子”。
这种“概括”其实就是妖魔化,后来被人利用成了谎言。
二黑对某些证据的致疑和评论:
王辛笛《艰难的步履——我所了解的巴金》
待到1936年夏我从北方到上海搭船去英国进修时,我在外滩公园(今黄浦公园)门口看见“狗与华人不得入内”的牌子,……我不由得把巴金的短篇小说集找了出来,从中将《狗》这个短篇译成英文,藉以排闷,后来在国外发表了。 () ==================================== (《上海地方志》:南阳公园,该园是两处租界最后向中国人开放的一个公园,直至民国23年7月26日,中国儿童才被准许进入。)(到1936年,他还能“概括”出“华人与狗”来,真是厉害)
苏步青《理工科学生也要有文史知识》
我经历过中国的昨天,有一些切身的体会。1917年,我在赴日本留学时到过上海。那时的上海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缩影:外滩公园挂有一块牌子,写着什么“狗与华人不准入内”,黄浦江上停泊的是英、美、日、德、法、意等列强的军舰,南京路上常见“冻死骨”。中国人被人称为“东亚病夫”。 ----------------- 1917年时一战正酣,问,德国的军舰会在上海 ,和英美法的军舰在一起吗? 有些老爷子,脑子早就像“被榨干的柠檬”了。
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的叙述
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几个字 ==================================
1909年的法国公园的规定: 禁下列人和物进入公园:中国人,但照顾外国小孩的中国阿妈和伺候洋人的华仆可跟其主人入园;酒醉或衣衫不整的人…… 洋人牵带的外加口罩的狗允许入内。…… ============================== 方志敏这个华人,有没有进园,我不知道,但,狗还是可以进的。统战也不至于统到狗身上吧!
桂祖良的口述记录
黄浦公园门口的确挂过“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我在读书时,有次去虹口经过黄浦公园门口,想进去看看。门卫不准进,还指着牌子让我看,上面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牌子挂在门口,好像是木板上写着黑的字。 (以上为桂祖良于日口述的记录。事后《上海园林志》编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找他核实,言明如记忆有误可更改,桂再次表示无误。桂祖良,1903年生,1926年在法租界公董局园林种植处工作,后在该处任一等秘书,1994年7月去世。)
============================ 九十老翁记忆儿时经历,再次表示记忆无误,笑笑。
郭沬若《月蚀》(见日《创造周报》第17号):
“上海几处的公园都禁止狗与华人入内,其实狗倒可以进去,人是不行,人要变成狗的时候便可以进去了。”
先太祖的好朋友蔡和森,发表《被外国帝国主义宰割八十年的上海》(日第46期《向导周报》):
“上海未开埠以前,一草一石,哪一点不是华人的?但是既开埠以后,租界以内,最初是不准华人居住的,而‘华人与犬不得入内’的标揭,至今还悬挂在外国公园的门上!”
=================================
就已经是赤裸裸的义愤,抨击了,不是客观性描述了。拿这个作为论据,二黑只能笑笑了。
以下都是对当局提出的意见书,当局所回公函,还有《申报》评论和新闻报道,都是反对“歧视”,却都没有反对“华人与狗”,真是太好玩了!可见,意见书、回函和新闻报道,属于严肃文体,没有像“爱国者”演讲那样煽情风点火。 ====================================================
冯炳南为开放公共租界公园事,有函致贝、袁、赵三华董,及致各西报英文意见书译文,兹为照录如次。 ▲致三华董书 淞荪、履登、晋卿先生阁下: 近见西报纷载外人投函,均谓公园原为西人而设,意在反对开放。此辈西人对于《地皮章程》显未明了,故有此项言论。 查开放公园问题,前当鄙人与刘君鸿生、吴君蕴斋担任公园委员会特别委员时,早与西人委员有数度之辩论,其最后一次会议业经决议开放,准许华人入内。惟以去年西人纳税会开会时,适时局紧张,对于此案仅通过开放,而未议决开放之时期,遂至延搁至今。比见西报有此反对论调,则为贯彻鄙人夙昔之主张起见,虽在尘务纷纭孱躯多病之际,亦何能默尔而息。爰特草就英文意见书一篇送往各西报,并将该稿附上三份,以备执事等出席本届西人纳税会议及此问题时之参考,并于必须时代为提出也。其译文因仓卒未峻,明日当布之华报。并希省览,为荷。 专此,敬颂台祺。惟照不备。 附上英文意见书稿三份。弟冯炳南拜启。 (《申报》民国17年,即公元日13版) ======================================================= 这是冯炳南给工部局华董(相当于当年香港的太平绅士,中国的正邪委员)的意见书,属于正式的文件,不是感性的发泄,所以通篇没有提到过“狗”字! 如真有,“华人与狗”一牌,冯炳南怎么还会斤斤计较于“华人入园”,早就应提出先提出反对“华人与狗”的意见书了。 虹口医院恽凯英等八人致工部局秘书函(译文)
先生:我们都是租界的居民,而且是纳税人,想请问你有什么条文规定中国人不可以进入公共花园?我们没有见到官方有关这方面的文件。昨天,我们中有位先生冒昧地想进入花园,不料被门警阻挡了。恽凯英等八人日(上海英美租界工部局1881年年报)
工部局秘书答恽凯英等八人函(译文) 日先生们:收到你们本月6日寄来的信,我很高兴。你们询问允许中国人进入公园的条文,现在答复于下:我明确地告诉你们,花园的范围不大,不可能让所有的中国人都进来游赏。门警曾得到过指示,只让文雅的衣冠整齐的中国人进入花园。如果被拒绝,那一定是门警误会了,工部局表示谦意。工部局秘书索尔本(R.T.Thorurn)(上海英美租界工部局1881年年报)
工部局主席约翰·麦格雷戈致英国总领事许士函(译文)
日先生:我很荣幸地收到你本月13日的来信。信中附有道台函件的译文,他迫切要求公共花园制定合理的条款向中国人开放。 …… 我很难提出不加任何限制的管理条款,以允许中国人自由地进入面积不大的花园,那样花园就不像花园了。这样做,与花园原来的宗旨和管理维护的办法都是相悖的。工部局希望中国人能够利用自身的条件建造一个中型花园,以满足他们的特殊利益。
如果说周作人的日记,孙中山的演讲,苏步青讲话等等,都是有意无意重复、放大这个“习语”。
而,这是这个谎言的经典表达是: 解放前,外滩公园门口挂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木牌。(或法租界公园门口)
这才是有预谋的谎言。 这里面有三重谎言,
1没有“华人与狗”的木牌
2 限制华人进入,是到1927-28年,南京政府成立以后,已经全面废止了(除了个别儿童公园直到1934年)。
3 中国的租界的早在1943年实际上就不存在了,1944年在法律上取消了租界。二战以后,中国就没有“租界”了,(如果在新疆的,不算的话。),不是什么解放前。
这根本不是XXX的功劳,而是数百万抗日战士浴血奋战,才换来的尊严(当然也包括国民革命第十八集团军、新编陆军第四路战士抗战的功劳)。
其实有些谎话,不是从某个恬不知耻的巨兽开始的,只是这个巨兽不让人说话,只许放谎言的留声机,所以谎言就成了真理,让人连质疑的勇气都没有了。
育婴堂“残害”儿童的谎话, 清朝在说, 民国在说, 现在还有人说。 不是吗?
某些巨大兽十分无耻,到处拉几十年的大坨大坨的屎。现在大家是住在屎堆里,所以已经不知道什么不是屎了。 而像网上一些朋友,尽管很聪明,很勤劳,但我们做的是什么? 我们就像一群勤劳的“屎客螂”一样,正在搬开这些屎! 但是我们的工作对象还是“屎”! 难道不是这样吗?
从“美D国主义者悍然发动朝~鲜战争,是要把共and国扼杀在摇篮中”,到“雷锋叔叔的手表”,从“中美合作所”到“刘文采真象”。 难道,我们的工作对象不是屎吗?
袁伟时先生,讲过一件事说,自己写的书,等到孙子看的时候,一定会奇怪,爷爷这个教授为什么讲的都是常识性的东西! 对了,因为在这个国家里,常识也不是常识,谎言才是常识!
王小波说他的父亲,是一位逻辑学教授,可一辈子的学术成果就是一本小册子,为什么呢? 大家都很清楚。
元朝文人萨都剌有词云:一江南北,消磨多少豪杰? 是的,中国的巨兽拉的陈年老屎,到底还要消磨多少豪杰!
一句话,元稹的名句:留斩泓下蛟,莫试街中狗!
很遗憾,现在我们连杀狗的可能都没有,现在还得打起精神对付,巨兽的陈年老屎!
再说一遍一位研究佛学学者的,关于在中国宏扬佛法的心得: 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 为了不白说,现在还得说!
一切谎言都惧怕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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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周星驰的偶像,曾经暴揍洪金宝成龙!
李小龙身上拥有太多的标签,是一代武术宗师、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功夫影帝、功夫电影的开创者、武道哲学的创立者,截拳道的创始人。他的粉丝遍布全球,他的每一部电影对我们来说都是经典,他的每一场打斗都是那么精彩绝伦。今天大圣就来为大家一起聊聊李小龙的银幕魅力。
在1971年的时候李小龙受到嘉禾公司的邹文怀邀请,请李小龙出演《唐山大兄》。本部影片主要讲述了李小龙饰演的青年华工郑潮安因为家乡光景不好,跟随三叔来到泰国一家冰厂打工。到了工厂之后发现冰厂是一个贩毒的地方。紧接着自己的工友一个个被害,这个时候郑潮安随即仗义出手,同恶势力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因为李小龙有自己的想法,所以他将自己在大学时期主修的哲学思想带入电影中,参与了编剧的工作。李小龙饰演的郑潮安是一个忠厚老实、腼腆低调的人。可是最后为了同胞们却义无反顾,不在意母亲的劝诫不动武。在影片结尾的时候,他甚至直接冲入到老板的家中,让老板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值得一提的就是李小龙首次使用了自己的“李三脚”,可谓是迅雷不及掩耳的凌空连踢三脚,实在是令人叹服。不过李小龙这种舍身取义、为民除害的侠义精神并没有逃脱文明社会的法律制裁。
由于《唐山大兄》的成功,所以在1972年的时候《精武门》上映。这部由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倪匡创作的中华英雄形象受到了观众的热烈追捧。主要讲述了霍元甲逝世之后,李小龙饰演的陈真为其报仇大战日本虹口道场的故事。不过本片成功的原因之后因为整部影片上升到了民族大义,引发了观众们强烈的爱国意识和民族精神。
哼哼哈哈双截棍,除了“李三脚”这个招牌动作,李小龙的双截棍法也是非常的高超。每每看到影片中李小龙当场踢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和“东亚病夫”两块牌匾的时候,心中一股爱国情怀涌上心头。暴打日本人的时候,他那满腔愤怒的声声怒吼,彰显出一种遭遇强敌时挺身而出的勇气与魄力。无论从本片的内容、人物塑造和家国情怀上来看的话,本片都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所以也是李小龙被翻拍次数最多的电影。比如李连杰和星爷版的精武门。
片中大开杀戒的李小龙并非向观众传导以暴制暴的观念,他认为一个杀了很多人的人终究是要收到惩罚的,因此影片结尾,陈真为救同门慷概赴死,这种蔑视敌人枪弹,视死如归的民族气节令李小龙的经典身影永久地定格在每个观众的心中。
《猛龙过江》是由李小龙自编自导自演的一部影片,和星爷的喜剧之王差不多,带有极其鲜明的个人色彩,跟自己早期的经历息息相关。本部影片也以530万刷新了香港票房的纪录。
本部影片主要讲述了李小龙饰演的唐龙远在罗马经营餐厅的陈清华之叔父所托,远赴罗马助陈清华一臂之力。由于人生地不熟和语言文化的鸿沟,所以影片开始的时候,李小龙的表演没有了暴烈阳刚的个性,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呆萌的李小龙。从而也让观众接触到一个别开生面的李小龙。
由于陈清华的餐厅经常受到当地商业集团骚扰和逼迫,这个时候李小龙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发挥自己的优势将恶人打得节节败退。这里的李小龙和《唐山大兄》里的郑潮安都是身处异邦的民族英雄,犹如他早年在美国开班收徒传道授业的经历,以此来弘扬中国功夫。
影片最后的决战是在古罗马竞技场,和李小龙决斗的反派是国际空手道冠军罗礼士。其中李小龙决斗前的热身,活动筋骨的声音都清晰可听,灵活的移动行云流水,出神入化。这场打斗可以称得上是李小龙最经典的动作场面啦!
在1973年的时候,美国华纳和嘉禾公司合作拍摄了《龙争虎斗》,这部影片令李小龙的事业上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巅峰,电影上映后获得了2.3亿票房,可谓是当时的《阿凡达》啊!
《龙争虎斗》的故事讲述李小龙受师傅委托前往一座孤岛,缉拿背叛师门且作恶多端的韩先生。片中李小龙不仅大展拳脚,还使用了齐眉棍、菲律宾短棍和双截棍三种武器,令打斗场面精彩异常。此外,李小龙还热衷于传达自己的武术思想,与观众分享他对功夫的见解。
《龙争虎斗》结尾的密室中全部都是玻璃,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大大的迷宫,在里面非常容易迷失方向。不过在这样的环境下,李小龙悟出了“真正的敌人藏于身后,打倒幻影,就能打败敌人的真身”。于是他和石坚的这场密室迷宫之间的对决也成了功夫史上最经典的动作场面之一。
《死亡游戏》是嘉禾公司1978年拍摄的翻版作品,不过李小龙还没有来得及拍摄完成就猝然离世,终年32岁。于是本片主要采用了李小龙生前留下的一些拍摄片段补拍而成,而且剧中大部分的镜头都是由唐龙扮演。
经过了多方的努力,最终《死亡游戏》公映了,其中影片中最精彩的部分莫过于李小龙与伊鲁山度、黑人贾巴尔的两场珍贵打戏,尤其是和身高2.18米的NBA“天勾”、黑巨人贾巴尔对打的时候让我们看的是热血沸腾。可是令人遗憾的是缺少了李小龙思想的《死亡游戏》和李小龙原来的构思与主题完全不一样,好在动作场面可以让我们过足了瘾。
作为上世纪全球最知名、最具传奇色彩的华人影星,李小龙的影迷数以亿计,连毛主席都对他的电影赞不绝口。正如他所创立的截拳道一样,不拘形式,忠于自我,他的电影中也蕴含着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的开阔视野。这位浩气长存的已故武术家及电影人用四部半电影创造了一个时代的奇迹,至今仍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电影人。最后,让我们铭记这个名字:李小龙。重新刷看李小龙的电影吧!“我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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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李小龙诞辰72周年 五大经典作品回顾
来源:新浪
责任编辑:飘雪
《唐山大兄》剧照
李小龙用真功夫在银幕上凌空连续踢三脚,被观众惊为天人
  1、《唐山大兄》
  导演:罗维
  主演:李小龙、苗可秀、韩英杰、李昆
  剧情简介:
  中国青年郑潮安被母亲送往泰国打工,他恪守对母亲许下的不再打架的诺言,忍气吞声地在一家冰厂工作。但狠毒地冰厂老板因为其贩毒的秘密被工人识破,不断向工人们痛下毒手,郑潮安为了工友们的安全,决定只身迎战这伙歹徒。
  点评:
  这是李小龙回港发展之后的首部作品,问世之后即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李小龙瞬间就登上了香港影坛天王的位置,此片可以看作是李小龙在功夫影坛的奠基之作。虽然在今天看来《唐山大兄》存在技术上的诸多硬伤,李小龙的演技也有待商榷,可是他在片中所展示的凌厉腿法令观众一朝折服,他用真功夫在银幕上踢出的“李三脚”,被观众惊为天人。功夫电影就要靠真功夫来演绎,李小龙身体力行地为功夫电影下了全新的定义。崔汀/文
《精武门》海报
  2、《精武门》
  导演:罗维
  主演:李小龙、苗可秀、韩英杰、田丰
  剧情简介:
  清末民初,一代大侠霍元甲被日本人设计毒死,霍元甲的亲传弟子陈真赶赴上海拜祭师父,当陈真查明是日本人暗害了师父,便独自闯入日本道馆与一众日本高手较量,最终陈真手刃了仇人,为国家与民族争回了尊严。
  点评:
  从第一部功夫巨制《唐山大兄》起,李小龙的港产动作片中就洋溢着高昂的民族精神,这一点在《精武门》中更是一览无遗,一脚踢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侮辱性告示牌,振奋的是一个民族的斗志,李小龙超越时代的意义也就在于此,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爱国者,愿意倾尽自己的全力,在银幕上书写中华奋强的篇章。在继《唐山大兄》中展现“李三脚”的绝活之后,李小龙在本片中踢出了“李八脚”,之后还耍起了双截棍,令到其动作电影魅力更上一层。
《猛龙过江》
  3、《猛龙过江》
  导演:李小龙
  主演:李小龙、苗可秀、罗礼士
  剧情简介:
  来自香港青年唐龙受叔父委托,只身前往意大利罗马协助餐馆女经理陈清华打点餐馆,这家中式餐馆近来一直受到当地一家财团的滋扰,财团老板不断指派打手到餐馆捣乱,唐龙来到之后,迅速打发了前来惹事的几个小喽啰,财团老板见势不妙,花重金请来空手道高手与唐龙一战,一场在罗马斗兽场的生死决斗就此展开。
  点评:
  在经历了《唐山大兄》和《精武门》的双双大卖之后,李小龙得到了一部影片的完全掌控权,这是由他自便自导自演的动作经典,完全发挥了他的动作电影理念,是他生前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尤其是李小龙在片尾与罗礼士决战的一幕,是一场犹如芭蕾舞蹈般的生死较量,场面之华丽令人叹为观止。崔汀/文
《龙争虎斗》海报
《龙争虎斗》工作照
李小龙讨论影片
  4、《龙争虎斗》
  导演:罗伯特·克洛斯
  主演:李小龙、石坚、乔宏
  剧情简介:
  少林高手李奉命前往一座孤岛执行人物,他此行的目的是要亲手解决少林叛徒韩,这个黑帮头目纠集了一帮不法之徒,在孤岛上进行毒品实验,还害死很多平民和武术家,李与高手卢柏联合起来粉碎了韩的阴谋。
  点评:
这是李小龙进军国际大银幕的作品,该片得到了美国华纳公司的投资,影片还在美国院线正式上映过,李小龙也从此成为美国青少年的功夫偶像。《龙争虎斗》在娱乐效果上的确出众,但却失去了《猛龙过江》中的武打风格,李小龙不能再随心所欲地控制影片的拍摄和动作场面,《龙争虎斗》的剧情  更多请访问评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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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近代耻辱的半殖民地历史上,除了“东亚病夫”的称号外,最刺激中国人神经的,可能就是当时据称悬挂在上海外滩公园门口的一块标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牌。在一代代人的传述中,这都被视为衰弱而受人凌辱的象征,因而李小龙1972年在电影《精武门》中喊出“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并踢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木牌的镜头,才能激起华人观众那么强烈的情感响应。(《精武门》剧照,李小龙踢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木牌)“东亚病夫”一说的确出现于1896年上海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然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是否真正存在,学者们却对此聚讼纷纭。1994年,上海历史博物馆的薛理勇发文质疑这一牌示“纯系误传”,结果这篇1400字的短文引爆了经久不息的争论。国内包括上海史专家熊月之在内的诸多学者、国外学者包括英国毕可思、英国华志健、日本石川祯浩等都卷入了进来。之所以会有争论,归根结底在于:眼下没有任何实物或影像的资料能证明这一告示牌确确实实存在过,而当时人留下的文献记载则矛盾不一。虽然许多人都曾记载说见过这块告示,但具体怎么写,却有细节上的差异。例如周作人的记载是“犬与华人不准入”(周作人日日记);蔡和森称是“华人与犬不得入内”(日《向导周报》文);1924年孙中山则说是“狗同中国人不许入”(《中国内乱之原因》);方志敏在《可爱的中国》中说自己在法国公园亲眼看到的是“华人与狗不准进园”八字。后任北京大学教授的杨昌济在1913年的记述最为具体:“上海西洋人公园门首榜云:‘华人不许入’;又云‘犬不许入’。”——事实上,这很可能就是真相。(上海某公园1917年所立园规)从日本学者石川祯浩等人的考证来看,在1928年对中国人开放之前,外滩公园等处门口的告示牌上,一般是英文标示,而且有材料证明,“华人不许入”和“狗不许入”是公园规定中分开的两条,但并未记载在一起;因此,“告示牌的问题,与其说事关告示牌存在与否,或字句有无,不如说是被理解为列强制造了‘国中之国’、歧视中国人、统治中国的野蛮象征,并流传开的。”(石川祯浩《“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告示牌问题考》,载《中国近代历史的表与里》)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这件事的争论中,几乎所有人都聚焦于一种实证主义的思路,即究竟有没有实物或影像资料能证明存在“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一告示。但这个证据,就像许多历史资料一样,我们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找到。这句最赤裸裸地歧视中国人的话,极有可能是两句话拼接而成的,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如果这样就不侮辱人了吗?的确,在当时人的观感中,耻辱的是“华人”与“狗”并列本身,如前述周作人日记在提到这一告示牌时便说“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入。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方志敏说看到告示牌时“全身突然一阵烧热,脸上都烧红了。这是我感受着从来没有受过的耻辱了”,极有可能也是因为这一并列关系,尤其考虑到“狗”在中国文化中常被视为一种低贱的动物。芥川龙之介1921年在中国之行中,在苏州看到天平山看到排日标语“犬与日奴不得题壁”,大抵也是此意。实际上,即便在当时的西方人自身看来,这一告示也是侮辱人的。日,美国人创办的上海英文报纸《密勒氏评论报》发表《中国人,请走后门》一文说:“根据工部局命令竖立在上海各公园门外的,写着‘狗与华人不准入内’的告示牌,尽管已在一些时候以前拆除,但在上海外侨社会的某些中间,由这块傲慢无礼、侮辱他人告示牌所表示出来的那种典型精神,却至今尚未死去。”但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华人”这一群体被与“狗”并列,而在于“华人不得入内”这一限制本身,这本身就已是歧视。一些翻案文章认为,租界的这一规定“仅仅”是因为这是外侨的领地不愿向衣冠不整的下等华人开放,但却不去质疑这些西方侨民这样的权利本身——为什么一群外国人能在他们并不拥有主权的地方,公然禁止当地人入内?事实上,自外滩公园1868年建成以后,这一问题最早引起关注,并非因为“华人与狗”并列,而正是因为限制华人入园。1878年的《申报》就呼吁开放园禁,并举出香港的公共花园原也曾不准华人出入,但新任港督认为这一规定殊属不公,遂废除禁令。1881年后,颜永京等跻身上流社会的买办资产阶级华人,便不断向工部局抗争施压,争取入园的权利,最终在1889年经上海道台龚照瑗交涉而迫使工部局让步,同意以特发“华人游园证”的方式有限度开放。之所以在1900年之后开始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并列起来,并视为强烈侮辱华人的象征,这不如说是一种民族自尊精神觉醒的结果。正因此,孙江虽然倾向于认为这一木牌并不存在,但同时强调“在殖民主义统治之下,对人格与种族的歧视最容易激发人们的民族主义情绪,关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愤恨不是少数人的感受,而是全民族共同的集体记忆,这种记忆逐渐由个人的愤恨而上升为对国家与民族的忧患,上升为对中华民族强烈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精神”。也就是说,这伴随着某种对“东亚病夫”式麻木不仁状态的羞耻感和自我觉醒。“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之所以广为流传,乃在于人们开始察觉到在种族主义式的帝国主义话语中,他们被视为低劣的类别,此即林纾在1903年所慨叹的,“华人之冤,黑无天日,美为文明之国,行之不以为忤,列强坐观不以为虐,彼殆以处禽兽者处华人耳。故无国度之惨,虽贤不录,虽富不齿,名曰贱种,践踏凌竞,公道不能稍伸,其哀甚于九幽之狱。吾同胞犹梦梦焉,吾死不瞑目矣”。对于这种限制入园的措施,另一种反驳的声音也早已出现,认为西方人这样做也情有可原,原因是华人入园时有随意采摘花草、践踏草坪之类的不文明行为。前述杨昌济1913年的文章虽然认为这一限制“真莫大之奇辱”,但他又认为“平心论之,华人如此不洁,如此不讲公德,实无入公园之资格”。姚公鹤在《上海闲话》中也辩称不准华人入园乃是一个文明程度的问题:“惟此事并无国际强弱之关系,乃国民教育之关系。闻昔时外人并无此项禁令,历见华人一入公共地方,折花驱鸟,躁踏地方,无所不为,于是跑马场首以营业公司名义,禁止华人之涉足……呜呼!教育不普及,又曷怪公益心之薄弱耶?”也就是说,在这一话语中,虽然承认告示牌的存在,但强调的不是殖民统治的中外矛盾,甚至也不是“上流社会”与“底层华人”的阶级矛盾,而被转化成“文明/野蛮”的分野。但这是问题的重点吗?我很怀疑。因为当时这些租界的公园并不是在出现了“华人在公园里的不文明行为”之后才禁止华人进入的,相反,这种禁止本身是他们特权的体现;而“华人的不文明行为”则是后起的、为他们的特权予以合理化的辩护,或是为了试图激发中国人尽速“文明化”而说的反话。这种话语,在西方的殖民统治中是屡见不鲜的——通过与西方普世的文明价值观进行对比,把东方各国锁定在低等级的位置上。这正是印度学者查特吉所说的,亚洲妇女所受的虐待,是“从根本上建构殖民主义话语的整座大厦”的基础之一。阿西莫夫在科幻小说《我,机器人》中,机器人的逻辑其实也是如此:因为人类自身存在缺陷,所以我有权接管秩序来统治你们。近代西方列强并不只是在中国如此保留自己的特权。在埃及,人们认为“英国人冷酷无情,具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多年来,惟有埃及仆佣才能进入开罗豪华的吉兹拉体育俱乐部,这一点令人心酸)”(戈尔德史密斯《中东史》中译本页261),这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翻版,而那并不是由于埃及人在这个体育俱乐部做了什么不文明的事。在19世纪后期,美国南方各州的“一些公园的入口处都挂有一块招牌:‘狗和黑人禁止入内’”(Domenico Losurdo《自由主义批判史》中译本页359),这大概只能解释为种族隔离制度吧?而据Stephen M. Hart的《马尔克斯评传》,马尔克斯等拉美作家1961年在亚特兰大“他们亲身经历了美国南部种族主义的粗暴。餐馆不让他们进去,因为他们被当成是墨西哥人,迎接他们的是‘狗与墨西哥人勿进’的招牌”。(中译本页63-64)难道这是因为墨西哥人在餐馆里不文明?在历史的研究中,“事实”往往充当着解构与祛魅的力量,因此实证性的史料往往具有重要价值。也是因为这样,当人们发现并无材料证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时,便倾向于认为这是虚构的、甚至是“流传了一个世纪的谎言”。但这不如说是一种受辱的象征、一种凝结着国族情感记忆的概括,不去分析这一话语背后的情结,就试图以实证的方式来否定它,这往轻里说,也是丧失了对历史基本的“理解之同情”,往重里说,则是二次侮辱。……………………………………本文系腾讯《大家》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关注《大家》微信ipress,每日阅读精选文章。(责编:陈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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