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珠山镇井陉县于家村村于小云谁知道在哪里

零陵区珠山镇于家村供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的零陵区珠山镇于家村供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零财采计【2017】000100号;招标代理编号:HNZJC2017-HW(YZ)-09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1 、 采购项目名称:零陵区珠山镇于家村供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

2 、 采购计划编号: 永零财采计【2017】000100号

3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4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详见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

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同标准

详见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 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投标人所投产品具备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件,且在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 附件2-1 );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 附件2-2 )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 附件2-3 )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 、《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 、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7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 1 ( 北京时间),

地点为 :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89号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人: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2 、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 供应商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本人 (姓名、职务)系 ( 供应商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 政府 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原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十万火急,请零陵区委严兴德书记过问珠山镇于家村即将发生的大规模群众械斗
尊敬的零陵区委严兴德书记:

  零陵区珠山镇于家村8、9组村民与10、11村民随时都有发生大规模群众械斗的可能,请马上组织干部进村劝阻,并做出进一步处理,彻底解决问题,杜绝后患。

  我是零陵区珠山镇于家村村民,常年在外,村里的事一般很少过问,然而,清明节前我被召唤回家,参与一场准备与邻村的大型群众械斗,现在,4个组中凡18岁以上的青壮年村民的手机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事情是来龙去脉这样的:

  2013年4月,来了一位老板 ,租用原来建在于家村8、9组集体自留山上一个高炉的场地(此高炉已停产),重新开办了一个新的冶炼厂。冶炼厂开工以后,于家村8、9组村民从他所进的原材料中发现这是一个冶炼铅锌的对环境有重大污染的企业,从此以后,于家村8、9组的村民就没有过上一天安心的日子。为了保护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家园,于家村8、9组的村民开始走上了艰难的上访维权之路!

  于家村8、9组的村民首先向珠山镇政府和区环保局反映,要求停止生产,并搬出此地。珠山镇政府和区环保局的相关领导干部都来到了现场,开始都支持村民,要求冶炼厂停工整顿,必须办齐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工。但是,在吃了老板的饭以后(拿没拿?——“你懂的”),政府和环保局都站到了老板那一边,一致说没有任何污染。村民们都不服,你们政府说没有污染就没有污染,叫冶炼厂拿出营业执照等合法审批手续来,拿出各项排污检测合格的证明来,但政府和区环保局没有出具任何书面的东西。于是,于家村8、9组的村民就继续用最原始的阻工的办法阻止冶炼厂开工。

  这样拖了一个多月以后,冶炼厂提出了一个暂时和解方案,在允许他们开工的情况下,他们加快各项手续的办理,并同意拿出14万元从观音山山上接下泉水给于家村8、9组的村民做饮用水。在镇政府和村支书等人的劝说和口头保证下,于家村8、9组的村民就同意了。经过两个多月的施工,农历2013年11月初六,于家村8、9组的村民喝上了从观音山接下来的山泉自来水。

  没有想到的是:与这个冶炼厂的事情还没有完全了结,与于家村10、11组村民的争斗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开启了。

  于家村10、11组的村民看到于家村8、9组的村民喝上了自来水,心中很不服气,我们也是于家的村民,为什么只给8、9组接,不给我们接?再加上村支书丁尚志以及其它重要的村主干都在10、11组,及不尊重村里领导了,这口气实在是咽不下。于是,在村支书等村干部带领下,10、11组村民也到这个冶炼厂提要求,经过一番威逼利诱,冶炼厂只好答应也拿出14万元给10、11组接观音山的山泉自来水。

  但是8、9组的村民得知信息后,坚决不同意,因为观音山上泉水有限,又不是水库,那么点泉水供应8、9组两个自然村村民的用水就很紧张,根本不可能同时满足4个村的供水。而且于家村10、11组的村民都非常清楚,不说旧社会观音山是蒋家的山,就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观音山的水也只供应于家村8、9组的稻田,而且还供应不足,绝大多数的稻田只能插一季,所以于家村8、9组这一片耕种的地方被叫作“苦田冲”。在袁隆平的杂交水稻普遍推行之前,由于观音山缺水,于家村8、9组的村民是经常欠收少吃的最苦的村民。

  但是于家村10、11组的村民全然不顾8、9组村民的反对,在村干部的支持下,派出4个承包人(有好几万收入)强行施工。冲突由此而激发。

  在8、9组的村民前去制止后,于家村10、11组的村民最先召集100多名在外打工的18岁以上的青壮年回家,于2014年3月29日扛着锄头、铁铲等家具冲上观音山,扬言就是死个把人也要把水接下来。8、9组的村民也赶紧召集人员,冲上观音山,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械斗眼看就将发生。幸好有害怕自己子女受伤的村民选择了报警,才被及时赶来的珠山派出所的民警制止了。

  但是,根本的引水之争问题仍没有解决,珠山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只听从村干部的意见(注:村支书及主干是于家村10、11组的村民),全然不顾8、9组的村民呼声。并威胁8、9组的村民:“水是国家的,不是你们的,你们没有权利不准接水,有本事你们打,打死人了,我要你们穷嘎,大不了我调走。”并将于家村8、9组正常通水的水管等自来水设施破坏,强行关闭8、9组的自来水。

  此时正值清明节前夕,四个村组接连开会,并向还没有回来的青壮年村民全部发出通知:必须于清明节赶回来,否则,以后你就不是这个村的人了!(这句话的重要性“你懂的!”)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任何人都不得出去。并且,所有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双方剑拔弩张,形势十分危机,要不是村支书的父亲出车祸去逝,这场械斗可能早已发生。

  严书记,在这全国上下轰轰烈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形势下,本着对党、对村民负责的态度,只有用这种不太妥当的快速的方式向您汇报,请速作出处理。

  个人有以下几点想法供您参考:

  一、引起这场械斗、破坏团结和谐大局的根源在这个不知名的冶炼厂,必须解决此厂合不合法、有没有污染的问题,给村民一个交待。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请书记责令工商、税务、安监、环保、政法等相关部门彻查此厂,其中,环保部门的人员绝对不能有上次参与村民上访调解的环保局的领导干部。如果这家企业合法、无污染,则向村民出具区委、区政府的权威的、书面的结论,解释清楚,让其正常生产下去;如果该企业不合法、有污染,则应坚决取缔。而且这个“坚决取缔”,就不能只下个不痛不痒的“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来忽悠村民,要拿出“强拆”的革命精神,组织政法、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一步到位。

  二、责令珠山镇政府恢复破坏的于家村8、9组正常通水的自来水水管等设施,让8、9组的自来水恢复正常供应,解决村民生活用水问题。

  三、启动追责程序。

  1、如果此厂是合法经营,则没有太多的责任;但是,如果此厂是违法经营,相信书记比我更清楚哪些职能部门有责任,随便说几个:环保、工商、安监、税务,还有珠山镇政府,等等,这可都是他们不作为造成的。这些职能部门和一级地方党政机关为什么不作为?为什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懂的!”

  2、追究珠山镇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主要领导处理问题简单粗暴,口出狂言,完全忘记了珠山镇2008年的“3.9”事件的教训,当时也是个别领导干部面对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才引起的大事件,还把黄小明书记扯下马,至今都没有翻身。

  3、追究于家村支书及主要村干部的责任。他们作为最基层的党的干部,不但不去制止,还参与其中,完全没有一点党性原则,还有何德何能当村支书和村主干?这些村干部和镇干部是要把你变成第二个黄小明书记才心甘!

  说到村支书,我还要多说几句。听村民们说(由于时间有限,本人未核实)村支书这几年在村里一手遮天,拿着应当由村秘书管理的村公章不给村秘书,私下里干着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村级财务也不公开、不清理。更为严重是,不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在这次村支部换届选举的过程,打击不服从他的党员,贿选立场不坚定的于家村1-7组的党员,给他们送烟、送红包,送牛奶。几十名党员和群众实名举报,零陵区纪委书记亲自作了批示,督办此案。只是,至今尚无结果!

  另外,还听村民们说,村支书等人为什么参与这次自来水之争,还有“一箭双雕”的目的(由于时间有限,本人未核实),:一、从冶炼厂拿到14万元,办成此事;二、从区水利局套取几十万的“安全用水工程”专项资金。并且已经由珠山镇政府上报区水利局立项,只等10、11组的工程完工就可领取。

  说到污染,我还想多说一句:建在珠山镇于家村与灶背村交界处的永州鑫城锰业公司是一个特大型环境污染企业。灶背的村民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喝桶装水的了。上访也没得用,公司有省市领导关心。吏书上说清末写“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龚自珍的儿子龚半伦带领英法联军把加盟园洗劫一空,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而引进永州鑫城锰业公司的灶背的某人也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正是他的个人行为,使自己的家乡遭受了特大的污染,以后,还能不能住人都很难说。

  我也曾感受过2008年的“3.9事件”,当时市委、市政府等机关派出几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声势浩大的“三最”活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问题”,当年的“三最”活动是最有效的,解决了许多人民群众的问题,但那以后,各级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后退得特别明显,群众心理都有一把称。这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早已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但是我们的党员干部把群众的呼声、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了吗?这场迫在眉睫的大规模的村民械斗告诉我们两个字——没有!

  由于事出紧急且水平有限,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2014年4月7日临晨二点

  以下是2014年3月29日4个组的村民准备械斗和珠山派出所民警出警劝阻的情况照片。


1、在网上搜索“一个村”或输入一个村的网址(yigecun.com)打开一个村网站。

2、依次点击: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神岭村,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找到全国范围内想要找的村镇。

3、也可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神岭村。

请大家在微信QQ群转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井陉县于家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