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出现维权问题怎么办

【消费提示】微信购物有纠纷,该如何维权?
随着微信成为人们日渐“依赖”的交流工具,微信朋友圈衍生的微商、微购也变成继网购后又一购物“新宠”。很多消费者通过微信购物时并不考虑出现问题如何维权,因此,微信购物引发的消费纠纷也不在少数,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关于微信购物维权的小知识,希望经常通过微信购物的小伙伴们能熟知。
微信购物并不是无法可管的真空地带
微信购物适用法律应区别对待,现在许多具有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也通过微信开展销售活动,这类情况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判断微信购物是否适用消法,应该进行分类讨论,适用消法调整的微信购物行为主要包括:第一,取得合法资格的市场主体通过微信进行交易;第二,在取得合法资格的微店(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第三,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推销产品和进行交易。公众号面对的不是特定对象,微信用户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商品服务,因此公众号的营销行为应当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通过朋友圈以私信的方式进行的交易,交易的对象为特定对象,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难以适用消法来调整和规范,应当属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的范畴。
消法不保护微信朋友圈私人交易
私人之间通过微信进行买卖,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维权难也是事实。和需要通过正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的网购不同,个人通过微信出售商品或服务,只需要注册一个微信账号,无须实名制和办理相关证件就可开张,消费者无法准确得知卖方的信息。由于大多数消费者不能确定卖家真实信息、无法提供相应的消费凭证,所以对微商的投诉往往无法受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成功调解的微信购物纠纷,基本都是卖方在线下有实体商铺。
微信购物出现问题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收集、保留证据。用手机从各角度拍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将与卖家的聊天记录截图,以备投诉时使用。
二是联系卖家进行退换货。
三是联系第三方交易平台(微店)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明知或应知卖家侵害买家合法权益而未采取措施的,或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可向交易平台索赔。但微信不属于网购平台,消费者难以据此对微信平台提出赔偿要求。
四是向微店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
五是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
六是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有权向销售者和生产者进行索赔。
(整理于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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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淘宝消费者该怎么维权?_百度知道
淘宝消费者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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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消保法》中,设置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连带责任(第四十四条)——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替卖家进行赔付。不过,这一先行赔付并不是无条件的——当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新《消保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的反悔权新《消保法》考虑到了无法见到实物的网络、电视等购物方式,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款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如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和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新《消保法》要求,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的,消费者可自收到货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更多咨询可参考法治 中国 律师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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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唯一(24小时人工服务)Tel: -59177......第十二条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办理进出港签证。第十三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或者在港内航行、移泊以及靠离港外系泊点、装卸站等,必须由主管机关指派引航员引航。第十四条 &船舶进出港口或者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 &集区和航行条件受到限制的区域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主管机关公布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 &除经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进入或 &穿越禁航区。第十六条 &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海上拖带,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进行拖航检验,并报主管机关核准。第十七条 &主管机关发现船舶的实际状况同证书所载不相符合时,有权责成其申请重新检验或者通知其所有人、经营人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第十八条 &主管机关认为船舶对港口安全具有威胁时, &有权禁止其进港或令其离港。第十九条 &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第二十条 &在沿海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以及划定相应的安全作业区,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无关的船舶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安全作业区的范围。在港区内使用岸线或者进行水上水下施工包括架空施工,还必须附图报经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第二十一条 &在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必须经国务院或 &主管机关批准。但是,为军事需要划定禁航区,可以由国家军事主管部门批准。禁航区由主管机关公布。第二十二条 &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在港区、锚地、航 &道、通航密集区以及主管机关公布的航路内设置、构筑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对在上述区域内擅自设置、构筑的设施,主管机关有权责令其所有人限期搬迁或拆除。第二十三条 &禁止损坏助航标志和导航设施。损坏助航 &标志或导航设施的,应当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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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如何维权 这些你必须了解的网购权
网络购物如何维权 这些你必须了解的网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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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的购物方式,正以其便捷、时尚的特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网络购物因其物美价廉、方便快捷而风靡时下,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网络购物消费异军突起。网络购物如何维权?这些你必须了解的网购权!
网络购物如何维权 这些你必须了解的网购权
网购纠纷问题一、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受限制,翻悔权益帮助你!
《新消法》第25条第1款、第2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网购不存在实体店购物的直观性,消费者只能通过图片,店家介绍以及参考别的消费者的过往评价作为参考,在收到货物之后,很可能与自己的想象有很大的差别。这个时候,是否可以退货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在这里,佰佰小编提醒消费者以下几点:
首先,本条所规定是“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有些店家以“质量没有问题,就不能退货”等等为借口显然不成立。
其次,七日的起算点是“收到商品”之日,如有退货的需求,应尽快联系店家提出索赔。所以消费者收到商品要及时拆包查看,如果超过七日就丧失了根据本条要求退货的权利(不包括商品质量有问题的情况)。
再次,有些商品的性质不支持“无理由退货”,如“消费者定做“、“鲜活易腐的“等等。
网购纠纷问题二、店家躲避消失,直接找网站赔偿
《新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现在购物网站繁多,其中很多网站只是提供一个平台采取第三方入驻的方式,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对于店家的真实性往往疏于管理而导致了消费者在网购中权益收到损害后,如果店家消失无踪或者无法联系,使得消费者无法正常维权。新消法对此进行了规定为此,对网购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即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也需说明,根据《新消法》的规定,网购平台承担责任是的有前提,即无法联系到店家。也就是说,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首先是找店家协商。
第三、遭遇店家欺诈,可要求三倍赔偿,最低500元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现如今由于监管缺陷,电商平台诈骗份子众多,即使被揭穿,其也只同意退货,而不承担其他赔偿;此次《新消法》加大了欺诈情形下的赔偿力度,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
第四、如网购受害者众多,可请求消协提起诉讼
《新消法》第四十七条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几年来,我国不断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群体性消费事件,特别对于数额较小的网购,相当多的消费者衡量维权成本后,放弃维权。从另一方面讲,消费者往往势单力薄,举证困难,消费维权常常陷入尴尬境地。新《消法》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于群体性消费事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第五、网购维权的程序
根据新消法的规定,我们建议的维权程序是:
1、找店家协商退货或索赔事宜;
2、店家找不到,或者店家拒绝退货或赔偿,找网络平台投诉;
3、如果网络平台仍然解决不了可以投诉到消协;
4、消协协调不了的案子,可以投诉到工商行政管理局;
5、如果以上手段都解决不了,只有起诉到法院。
综上可知,新《消法》针对网购过程可出现的纠纷问题都做了明确界定,消费者在权益遭遇侵害时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购常见骗术
利用精美图片。利用“制作精美”的图片来障人耳目是网络购物中最为常见的招数,衣服上的瑕疵被掩饰得一干二净,或者干脆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其实这是一种最容易被避免的骗局,在购买的时候,不要轻信产品宣传册一样的照片,而一定要让卖家出示“实物图片”,并交代要体现细节,如果卖家不能提供,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弃交易。
价格低廉的诱惑。很多网上商品价格诱人,但当它价格低得离谱时,就要警惕了。应该想想为什么它会这么便宜,特别是名牌产品,因为知名品牌产品除了二手货或次品货,正规渠道进货的名牌是不可能和市场价相差那么远的,贪小便宜往往吃大亏。
不合理的买卖条款。有一些网站在买卖合同的时候设置了格式化的霸王条款。让消费者买货容易退货难,这些不平等的条款,往往说明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没有退换货等等。消费者购买了质量不好的产品,想换货或者维修时,就无计可施了。所以在买卖之前一定要看清条款,分清权责,以免购物后吃哑巴亏。
网络钓鱼。在这种骗局中,受骗者付款后,骗子往往会称要达到一定量才发货,胁迫买货者继续付钱,而买方一旦按其要求付钱后它就人间蒸发。这是一种网络钓鱼的骗术。网络钓鱼一词最早出现于1996年,起因黑客始祖利用电话线犯罪,因而结合Fishing与Phone创造出了Phishing一词。网络钓鱼的诱饵千百种,包括急迫警告口吻的电子邮件、仿冒的网站、木马程序以及间谍软件等等,它们借口资料过期更新,或者是基于安全理由进行身份验证,从而骗取个人敏感信息如银行账号和密码。因此如果在买卖中如果发现不正常情况或者卖家有过分要求时应及时中断交易,切莫在卖家的要挟下继续送钱。
虚拟的交易。对于虚拟产品的交易有大量的骗局产生,给各种游戏补充点卡或者买卖各种虚拟物品的时候,除了双方直接交易产生的骗局外还有大量伪造的中介网站坐收渔人之利的。在类似上面的骗局中,最常利用的就是在长时间一起玩游戏中建立的信任感,这种骗子先是和你交朋友,和你一起冲级,一起PK,等时间成熟后就开始行骗,更有甚者套出受害人的ID和密码。
狡兔三窟。为了使欺骗得逞,骗子可能会采取各种方式防止被人识破,例如用多个名称、网址,在自己写的工商备案登记信息中加入“该网站正在变更受理中”。在面对如此狡猾的骗子的时候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试探,比如说让朋友去实地看货之类的,这种情况下骗子往往会闪烁其词,应该提高警惕。
315打假维权
315打假维权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央视315晚会揭穿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并且曝光一批不法商家和不良商品,从而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向任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利益集团举起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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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中发生侵权行为如何维权
日15:00&&来源:
原标题:网购被侵权怎么办
□见习记者路梦蝶
日,郑州网友小A在淘宝一家店铺购买一件衣服,但下单后卖家却迟迟没有发货,于是小A投诉了该店铺。投诉之后小A接到卖家的骚扰电话和恐吓短信。日,该店铺卖家奔波千里赶到郑州,伪装成快递员给小A打电话要她取快递,之后对小A进行殴打。
●卖家行为分析
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建认为,卖家的行为涉及民事与刑事(治安处罚)两个方面。客户通过网络购物与卖家之间形成一种买卖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买卖双方互负有权利与义务。买家有付款的义务,卖家有按期发货的义务。事件中,卖家迟迟不发货属于违规,客户有权解除合同,合理的投诉也是正常的维权行为。
卖家接到投诉后应当积极地与买家协商处理之前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影响,其骚扰和恐吓属于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家奔波千里到郑州对女子进行殴打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庆宇认为,卖家先进行了骚扰和恐吓,后奔波千里到郑州对女子进行殴打属于两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对于民事赔偿部分,依照《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据此,小A可以要求卖家进行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网购平台的法律规范
刘建认为,网购从本质上来讲属于买卖关系,我国合同法、民法总则等相关规定对买卖合同法律关系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客户遭遇类似的不法行为,从民事方面可选择在网购平台进行投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映,也可以同卖家进行协商,在这一过程中注重保存法律证据,协商成功的更好,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为民事诉讼做准备。如果卖家有违法行为,买家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好证据。
张庆宇认为,2004年修订的电子签名法,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都是规范网络市场的法律。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是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规范性约束。网购平台的规范,不仅仅是法律的规范,还有交易平台行业的规范以及社会个人信用体系规范,使每个人都意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这样的信用惩罚在网络平台比拘留更具有威慑力。
●网购中发生侵权行为如何维权
由于网络监管的复杂性,网购中发生侵权行为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呢?张庆宇指出,2013年修订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网购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进行了规定。例如: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张庆宇还给出建议,网购买家也应当认真购物,不应草率下单,出现问题首先与卖家进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再按照网购平台规则进行处理解决,在此过程中注意保留法律证据。买卖双方要共同遵守平等诚实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路梦蝶)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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