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城区人口少数民族为什么不穿民族服装

少数民族重大节日都穿民族服装吗?汉族重大节日为什么不穿呢? - 知乎5被浏览764分享邀请回答1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把你最喜欢的栏目添加到这里来哦
文山代市长公开言论辱及少数民族?云南省民宗委敦促调查核实
澎湃新闻记者 王万春
16:11 来源:澎湃新闻
文山州文山市代市长龚卿。网络资料10月30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针对“文山州文山市代市长龚卿辱苗言论”发布通报称,坚决反对一切违反民族政策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督促文山州依法依规依纪处理。31日,文山州委外宣办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文山州委州政府正在调查。网传的一份公开信称,10月26日上午9点,文山市政府召开会议,讨论一个苗族文化项目设计方案时,代理市长龚卿当众宣讲“苗族巫文化是很恐惧的”之类的话。这份没有署名的公开信要求龚卿就其言论向苗族同胞给出合理满意的解释。10月29日,文山州政府新闻办发布通报称,10月26日上午,文山市政府召开“蒡兜朗苗家文化生态园”项目论证专题会。会后,网络出现有关代市长龚卿同志涉及苗族的舆情。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于10月28日,根据州委要求以州委统战部牵头,成立了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情况。10月30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报称,10月28日,云南省民族学会苗学研究会给省民族宗教委报送了《关于文山市某领导公开发表辱苗言论,引起省内外苗族同胞强烈不满的情况反映》,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要求文山州及时进行调查核实。10月29日,该委召开会议,向省民族学会、省苗学会和部分苗族同胞代表通报了文山州启动调查核实工作及工作进展情况。省民族学会、省苗学会的负责同志和参会的代表充分表达了对问题的看法,坚决反对一切违反民族政策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报称,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强调“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在云南“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一切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感情、侵犯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问题,历来旗帜鲜明、坚决反对。就省苗学会反映的情况,省民族宗教委党组高度重视,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不护短,切实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待问题调查核实清楚后,若情况属实,将督促文山州依法依规依纪处理。10月31日,文山州委外宣办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目前,文山州委州政府成立的调查组正在对当天在场的各方进行调查取证,因当天开会的部分人员不在文山州,故需要一段时间,这种严肃的问题待调查完毕后,再作出处理结果向社会通报。资料显示,龚卿,男,彝族,1975年4月生,云南镇雄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07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丘北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文山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山州平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6年5月份成为文山市市长候选人,现任文山市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责任编辑:段彦超澎湃新闻报料:9 &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 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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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少数民族服装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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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少数民族
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
经中共文山州委批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州第九届民运会)将于日至13日在文山城区举行。
本届运动会的宗旨是:发展民族体育,增强各民族体质,加强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服务。
举办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具体体现。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贯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每4年举办1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中共文山州委文发〔2003〕12号《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提到的“2005年举办一次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今后每四年举办一届,并逐步扩大、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等精神。通过举办民族运动会,进一步展示我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运动技术水平,发扬“团结,拼搏、奋进”的精神,展示我州民族平等、团结、进步、繁荣的新气象,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锻炼和培养优秀民族体育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和增强各民族大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一、主办单位
文山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文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文山州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文山州文化局
文山州广播电视局
四、日期和地点
日至13日在文山城区举行,会期5天。
五、项目设置
1.竞赛项目:
设吹枪、射弩、陀螺、高脚竞速、摔跤、武术、蹴球、
板鞋竞速共八个大项若干个小项。
2.表演项目:
设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民族健身操类四个大项及
开幕式表演等若干个小项。
六、参加单位
由全州八县(市)、文山学院、文山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文山州工商信息管理学校、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共12个单位组团参赛。
七、参赛要求
1.竞赛项目:原则上要求参加全部八个项目,如确有困难,至少参加六个项目;
2.表演项目:要求至少编排四个项目参赛(类别不限,含开幕式表演),开幕式表演时间为4分,民族健身操时间为4分30秒,其余项目10分钟以内;
3.各单位组团时,应考虑本县本单位独有少数民族代表参加,确保全州10个少数民族都要有代表参加。
八、参赛人数规定
每个代表团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其组成形式为:
1.代表团团部人员9人(含正副团长、工作人员、驾驶员等),各代表团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减;
2.表演项目不超过25人(含领队、编导、教练和运动员);
3.竞赛项目不超过66人(含领队、教练、运动员)。
九、竞赛、表演项目
1.竞赛和表演项目按竞赛规程、规则执行。
2.各单项竞赛项目、表演项目和开幕式入场顺序由承办单位召开会议抽签决定。
十、运动员资格
1.文山州少数民族公民(三所学校参赛运动员可不受户籍限制,但必须是本校在读少数民族学生);
2. 16岁以下的运动员须持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册复印件才能报名;
3.有县(市)以上医务部门体检合格证明;
4.符合参加竞赛、表演各项目规程的规定。
十一、报名日期和要求
1.第一次报名,各参赛单位预报参加竞赛、表演的项目和人数,时间于日截止;
2.第二次报名,报各代表团参赛的具体项目、人员名单、项目解说词、代表团简介、运动员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大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含代表团全体人员),报名时间截至11月10日;(附电子文档)
3.联系方式:
(1)州民委文教科:电话(传真)2197215,
联系人:骆& 寅;
(2)州体育局群体科:电话2132926,
联系人:邵云霞& 韦& 骏。
十二、报到日期
代表团报到日期:日上午11:30前。各代表团食宿由各代表团派人提前到文山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十三、奖励
1.各项目奖励办法,按单项规程、规则执行。
2.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四、表演项目评判委员会
表演项目设评判委员会,按表演项目规程、规则执行。
十五、裁判员、评判员
1.裁判员、评判员按各项目规程派出;
2.裁判长、评判委员会主任、裁判员、评判员于日报到。
十六、服装
1.各代表团运动员都要备有本民族服装,参加大型活动用,比赛服装按项目规程、规则执行;
2.是少数民族的工作人员、编导、教练、裁判、评判员等均应着本民族服装参加开、闭幕式等活动。
十七、器材
1.比赛器材按项目规程执行;
2.表演项目所需器材各代表团自备,大型器材(如地毯等)由大会提供。
十八、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团旗1面,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旗面标汉文全称,旗杆自备,长度为4.5米左右。
十九、表彰
运动会期间将召开民族传统体育表彰会,表彰一批四年来为发展我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请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观摩州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评选办法另定)。
二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解释权
本规程解释权属文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山州体育局。
本文来源:文山新闻网  原文链接:.cn/newsview.aspx?id=6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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