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要求提供水电费单和租赁凭证?

非供水供电单位和个人收取水电费使用票据及相关税收;众所周知,一个地方的供水供电企业大多是增值税一般;这里的非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甲方,并简;分析研究非供水供电企业单位和个人收取水电费使用票;一、甲方受供水供电企业委托而代收水电费使用票据及;丙方委托甲方代收水电费,并签订协议;其一,甲方持丙方开具的发票代丙方收取;方)委托银行(即甲方)代收用户(即乙
非供水供电单位和个人收取水电费使用票据及相关税收政策问题评析
众所周知,一个地方的供水供电企业大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收取水电费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但是,除此之外的非供水供电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水电费时,比如,物业公司收取小区住户水电费,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水电费,企业收取下属各单位分难水电费,单位收取职工水电费,总表单位收取分表单位水电费等,究竟应该使用什么票据(包括发票)?其相关的税收问题又应如何处理?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现实的情况是,非供水供电单位和个人收取水电费既有使用国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也有使用地税的营业税服务业发票,还有使用原始凭证分割单、税务监制收据、财政监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对此,许多地方的税务部门及其它主管部门并没有一个专门的、统一的、明确而有说服力的规定和要求,而是五花八门,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笔者经过深入调查和认真研究认为:第一,非供水供电单位和个人收取水电费,主要还是应该使用国税、地税发票。第二,虽然收取水电费的各种票据不能统一,但无论使用何种票据都必须符合税法(包括发票管理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都不得造成不缴和少缴税款,都不得进行不规范的财务与税务处理。
这里的非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甲方,并简称其收取水电费的对象为乙方,供水供电企业为丙方),是指除了供水供电企业之外的其它所有单位和个人,主要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和其它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
分析研究非供水供电企业单位和个人收取水电费使用票据情况和涉税问题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一、甲方受供水供电企业委托而代收水电费使用票据及相关税收政策问题
丙方委托甲方代收水电费,并签订协议。这里有个前提,就是丙方已与乙方签订有供用水和供用电合同。《合同法》规定:供用电(水)合同是供电(水)人向用电(水)人供电(水),用电(水)人支付电(水)费的合同。同时还规定,用电(水)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水)费。据此可以认定,丙方是供和售电(水)行为,乙方是受和买电(水)行为,实际上乙方就是丙方的客户。丙方与甲方是委托合同关系,甲方本身并不存在水电购销经济业务;即使有,也与乙方、丙方之间的供用电(水)合同不相关。甲、乙、丙三方是受《合同法》、《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法律保护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框架下甲方主要有两种水电费收取方式:
其一,甲方持丙方开具的发票代丙方收取。例如,有的地方供水企业(即丙方)委托银行(即甲方)代收用户(即乙方)水费采取的方法是:丙方与甲方签订委托收款合同、乙方与甲方签订委托付款合同。丙方定期通知甲方从乙方银行账上划扣应收的水费,丙方确认划扣成功后据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将增值税普通发票传递给甲方,再由甲方送给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例如,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其生活用水部分的水费)由丙方直接送合乙方。
其二,甲方持丙方空白的发票代丙方收取。例如,有的地方供电企业(即丙方)委托银行(即甲方)向用户(乙方)收取电费采取的方法是: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委托甲方代收、代扣(这里如果是代扣则须乙方与甲方签订委托付款合同,同前述“甲方持丙方开具的发票代丙方收取”情形)只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乙方用户的电费,并将丙方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开具,定期进行票证结报。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用户则由丙方直接收取电费,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三,甲方持自已领购的发票代丙方收取。例如,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发票管理问题的批复》(皖地税函[1998]27号)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收费应使用“社会服务业统一发票”。代收水电费原则上不使用地税发票,若需要使用,在票上单列项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及郑州市国税局也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从日起收取水电费必须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广东财政厅却规定,从日起执行《关于明确有关非经营性收费收入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03]58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代收职工水电费要使用财政票据。随后又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往来款使用财政票据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05]68号)中明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往来款业务中,收取与支出(上缴)款项金额必须一致,中间不得增加或减少其他费用。”
上述三种情况甲方都是使用的丙方发票,甲、乙、丙三方票款都是规范、合法的,计税也是有依据的,包括乙方水电费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和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也是能被税法、会计法、会计制度所认可的,有效的。各方税务处理和财务处理都没有违法违规。
不过,甲方在受丙方即供水供电企业委托而代收水电费的情况下还有一个问题应当注意,就是关于代收手续费问题的处理。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据此可以判定:第一,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水电费,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使用票据,即可以开具地税监制的发票或收据。由此可以推定,其它单位和个人也就是本文所指的甲方,代丙方收取水电费行为,除直接使用丙方票据(如前所述委托银行代收水电费的情况)外,还可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使用地税监制的发票或收据,对其代收水电费收入必须分开核算,方可不计征营业税。但显然乙方不能据此代收水电费票据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第二,甲方因受委托而向丙方取得的代收手续费应开具或申请代开取得服务业发票,并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费。若是坐扣没有使用票据也要申报缴纳营业税等相关税收。
二、甲方未受供水供电企业委托而自行收取水电费使用票据及相关税收政策问题
丙方与甲方或有直接的供用水、供用电合同关系,或丙方与甲方的上家有直接的供用水、供电合同关系,而与甲方本身并没有这种合同关系。也就是说,甲方或是丙方的直接客户,或不是其直接客户;丙方或直接向甲方收取水电费,或不直接收取。而无论丙方与甲方是何种关系,甲方都是直接向乙方收取水电费。可以肯定,当甲方是丙方的直接客户时,丙方向甲方出具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当甲方不是丙方的直接客户时,丙方不能向甲方出具任何票据,但可以向其上家出具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但是不管丙方能否向甲方出具票据,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收取水电费的票据。其情形为:
(一)如果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它就应当向乙方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甲方发生了水电这类货物的转售行为,不仅应当就其取得的水电费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而且要区分不同情况开具发票或出具其它票据。
1、当乙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甲方就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这样乙方才能抵扣水电费的进项税额。例如,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售水、电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号)规定:水、电总表纳税人向分表纳税人单独收取分摊水、电费的,应照章缴纳增值税;同时,取消使用水电费分摊明细表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笔者注:说明此前是可以凭水电费分摊明细表抵扣进项税额的),分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能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水、电费进项税额,总表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又例如,上海市国税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按承租方水、电、煤气的实际使用量结算的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应如实申报销项税金,承租方可据此计算进项税额。
2、当乙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甲方就应当开具普通发票。并同样要就其取得的转售水电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但这时有两种情况要特别注意:一是如果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向乙方开票收取了水电费,那么就会对甲方自身的进项税额抵扣产生影响。例如,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售水、电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号)规定:总表纳税人向分表纳税人转售自来水时,可以按照6%征收率或者13%适用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表纳税人按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其取得的水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总表纳税人按照13%适用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其取得的水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二是如果乙方是甲方的职工,且其生活所用水电与甲方生产经营所用水电共用的是一块水表、电表,那么甲方应在向供水供电企业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如果甲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开具什么票据就要视甲、乙双方的不同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乙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时甲方又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以甲方只能到国税机关缴纳增值税款并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过国家税务局对甲方申请代开是有限制条件的: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其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明电[号)的规定:小规模企业销售免税货物或将货物、应税劳务销售给消费者的,以及小额零星销售,不得代开专用发票。对于不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不得代开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限期要求小规模企业健全会计核算,在限期内会计核算达不到要求的,仍按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计算交纳增值税,但不再代开专用发票。如果甲方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属于不得代开情形的,则不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乙方不能从甲方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税额,这对乙方来说既是无奈也是损失。但如果甲方符合关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文件规定,就可以代开。例如,上海市国税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规定,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承租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由出租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承租方水、电、煤气的实际作用量结算价款,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甲方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条件限制,但是甲方如果缴纳增值税款申请代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并被乙方所接受(实际情况中也有乙方因不得不租用甲方房屋而自行放弃水电费进项税额抵扣权益)则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性条件。
2、如果乙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甲方可以依乙方财务处理或税务处理需求,或向其开具(甲方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时)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开具税务监制收据、或开具财政监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原始凭证分割单。但不论甲方如何使用票据和财务如何处理都必须就此收入缴纳增值税。这方面问题最突出的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向承租房屋经营户收取水电费时和向单位职工收取水电费时大多采取用收据收取水电费未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这一问题在审计部门严格审计时和在国税部门检查时都过不了关。
3、如果甲方与乙方有约在先,甲方将乙方应缴的水电费(例如对水电费实行限量定额管理时)与甲方自已应收取的但不是甲方代收的物业管理费和租金一同收取,且甲方既未在发票上注明水电费也未在账上单独核算,那么这时的水电费就是营业税应税收入即物业费、租金的价外收费,甲方必须使用地税部门的服务业发票。甲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费和租金收入以及价外收费即水电费)的性质,既不是受委托代收水电费取得收入,也不是自行转售水电而取得收入,而是甲方自已从事服务业的营业税应税收入,应就其全部收入计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这种情况下,乙方即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不能取得水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也不可能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只能取得地税服务业发票并将其列入相关费用进行核算。例如,上海市国税局《关于对企事业单位转售水、电的有关税政问题的批复》(沪国税流[2000]19号)规定,“对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煤气等,并按实际用量结算价款的,应作为转售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但同时又特别规定“如出租方不按实际使用量而按定额与承租方结算水、电、煤气等价款的,一律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5%营业税,并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承租方不得据此计算进项税额。”又例如,广州市地税局(穗地税办发[2003]16号)规定:业户(出租方)向承租户收取水电费,不论收回的水电费是否支付给供水、供电部门,均应开具《服务发票》。
(三)不论甲、乙双方之间是何关系,只要协商丙方即供水供电企业同意,也可以直接由丙方向乙方开具丙方的供售水电的发票。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就不再是转售水电的行为。这时丙方可以根据甲方水电总表数量和水电费金额,以及甲乙双方有提供的、共同认可的各自的水电费明细表,由丙方分别向甲、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例如,经福州市政府召集国税局、电业局、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协调,《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承租经营场所的纳税人水电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榕国税流[号)规定:若纳税人(笔者注:指承租经营场所的纳税人)不能单独安装水表、电表而无法单独计量生产经营用水电费,则应由经营场所出租方按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耗水、耗电量(包括公共用水、用电分摊数)确定其实际用水、用电量,并立下由双方签字盖章的用水、用电证明,同时将各自的水费、电费分别汇入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的帐户,由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依据该证明为纳税人开具相应的专用发票,但纳税人的非生产经营用电不得列入专用发票开具范围。纳税人申报税款时,应将有关证明附报主管税务局备案。不过,像福州市这种做法在其它地方是很难做到的。因为丙方与乙方并不存在也不是供用水电合同关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应用写作文书、生活休闲娱乐、外语学习资料、文学作品欣赏、79非供水供电单位和个人收取水电费使用票据及相关税收政策问题评析等内容。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 “本办法所称增值 ...收取水电费,不论收回的水电费是否支付给供水、供电 ...向乙方收取水电费使用票据及相关税收政策问题 乙方...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大专院校,使用的诊疗费、住院费和学 杂费票据都是财政票据...A、 信息咨询 B、 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刊物费 C、 代收的水电费 D、 ...  单位或者 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 收...水电费票据问题:企便函[、代收水电费...国税收征收管理 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 法》及有关...  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 责...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问题或温湿度引起的变质、变色、发霉等非甲乙双方的...  供水供电部门就水 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甲方必须...(若是用 电的,应提供同第 20 条所述的票据,...乙方确保不堵塞租赁物内部公用通道及非正常使用损坏...  镇等单位内部代 收、代付、上下级往来结算等非行政...房租费、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代收书本费、...三、往来票据使用存在的问题: 一是代收代垫行为不...  某供电分公司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费、邮电费、通讯费、银行结算单据、票据工本费等...9.修理费用:生产用、非生产用工具、器具、设备及...  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各类财政票据使用范围情况: 1、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⑴使用范围为:学费,住宿费,幼儿保育费,单位报废收入(单 位报损残值变价收入,单位...请选择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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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苏地税规[2011]13号
颁布时间:&&发文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现将《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范税前扣除凭证,根据《》及其、《》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企业所得税由我省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税前扣除凭证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企业支出发生并据以进行税前扣除的凭证。  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则。  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确属已经发生。真实性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首要原则。  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来源、形式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效性是指凭证能充分反映企业发生的支出符合税法规定。  第五条 企业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单独用以税前扣除,必须同时提供合同、支付单据等其他凭证,以证明其支出的真实、合法。  第六条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第七条 汇缴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取得而未取得合法凭证的,应要求企业限期改正。  企业无法取得合法凭证,但有确凿证据证明业务支出真实且取得收入方相关收入已入账的,可予以税前扣除。  第八条 税务机关要将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评估、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类凭证和附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核。  第二章 分类及管理  第九条 根据取得来源,税前扣除凭证分为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  根据应否或营业税,外部凭证分为应税项目凭证和非应税项目凭证。  第十条 应税项目是指企业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时,销售方或提供服务方应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项目。  企业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时,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发票管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发票应按规定进行填写,列明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的具体名称、数量及金额。  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详细填写的,应附合同和货物(或服务)清单。  第十二条 企业支付给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当提供合同、外汇支付单据、境外单位或个人签收单据等。  税务机关有疑义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三条 非应税项目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收入方不应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项目。  第十四条 企业发生非应税项目支出时,应取得相应的扣除凭证,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一)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企业缴纳的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以完税证明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以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四)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五)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六)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开具的专用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七)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为税前扣除凭证。  (八)企业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以上项目由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代收的,也可以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第十五条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的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包括工资表、材料成本核算表、资产折旧或摊销表、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表等。  第十六条 折旧(摊销)费用、制造费用以及产品成本的计算和归集应符合财务、会计处理规定,相关凭证直观反映成本费用分配的计算依据和发生过程。  第十七条 企业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员工工资、材料领用、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内部凭证应能充分体现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和统一。  第三章 特殊事项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支付给本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以工资表和相应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按规定保管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作为备查资料。  第十九条 企业发生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时,应以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用工合同以及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十条 企业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时,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标有本企业名称、电话号码、产品标识等带有广告性质的礼品,可按业务宣传费在税前扣除,但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与企业业务宣传有关。  第二十一条 企业发生的会议费,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保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对象、会议目的、会议内容、费用标准等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备查资料。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包括购买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以发票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劳动保护支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用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  (二)用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  (三)数量上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  (四)以实物形式发生。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发生差旅费支出时,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差旅补助支出需提供出差人员姓名、出差地点、时间和任务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对补助标准较高或经常性支出的,应提供差旅费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企业员工将私人车辆提供给企业使用,企业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租赁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二十五条 企业向非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而支付的利息,以借款合同(或协议)、付款单据和相关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第二十六条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其员工及家属支付的赔偿费,以企业与职工(或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或证明)、法院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十七条 企业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发生的赔款和违约金等支出,以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质量赔款协议、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事故鉴定)、相关合同、法院文书以及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共用水电的,凭租赁合同、共用水电各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水电分割单、水电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的水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且无法单独取得发票的,凭物业公司出具的水电费使用记录证明、水电部门开具的水电发票的复印件、付款单据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物业公司应做好水电费收取记录,以备核查。  第二十九条 企业发生的大额支出,税务机关应通过发票与实物、合同、现金支出等相关凭证比对、分析,确保支出的真实性。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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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税务核定税种,之后买发票就可以了
去税务局核定税务,买金税盘,然后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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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税务核定税种,之后买发票就可以了
我司新开了一个银行账号可以直接作为开票资料的银行账号吗:
不可以,需要先到税务部门办理开票资料变更手续,批准后才能更改。
增值税开票资料的开户行必须是基本账户吗?:
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号)文件中对银行帐号没有规定,对此不做具...
发票开票资料上银行账户一定要基本户吗:
没有这个规定,只要是你公司账号一般户基本户都可以
公司基本户和一般户与开票的关系:
最好还是开了的好,税务局只要去查肯定是可以查到的,就好像你是基本帐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
一般帐户能作为开票资料里的银行资料吗?:
之间的对网不怎么好吧,经理非常愤怒,执意要撤消...还是说开票中银行资料只能是基本帐户。我们公司是....
对公帐户进出帐要缴税吗?:
2、缴税是按收入的比例来缴纳的。但实际上很多企业是按发票金额缴税的。所以如果税局来查对公账户的进出账...
公司开票后,公司账户有钱的情况下,税费是银行直接从账户扣取税费还是要到税务局去缴税呢?: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如果有签订银税协议后,纳税申报后从企业对公户划款,否则自己去税务刷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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