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北京污水处理托管运营运营阶段性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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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川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入时间: 8:32:03&&&&&&&
      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茅箭区大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面向社会采购大川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MJGPC201506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单位:茅箭区大川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概况:
  大川镇污水处理厂位于大川镇大川村1组,日处理规模1500吨,配套管网5公里,处理工艺为“STCC”碳系载体生物滤池。工程已于2014年底完工。
  五、招标主要内容:
  通过公开竞争机制将该项目委托给一家专业运营机构管理。中标人具体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维护,并于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他指定机构。
  拟委托运营期限为8年,具体期限以合同为准。
  六、竞标人资格条件:
  竞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竞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2、从事过污水运营业务;
  3、具有较强的污水处理专业技术团队;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担当,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必须对排放标准、运营费用和正常运营等事项作出明确承诺;
  6、根据项目情况设定的其它条件。
  七、竞标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专业技术团队证明资料(运营专业人员的资质证书);
  4、类似污水运营业务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5、正式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和设备安装资质证书;
  6、投资人认为可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证件验审原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采购中心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格验审通过后,在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八、报名相关事宜:
  1、资质验审及报名时间
  日下午2:30--17:00时,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茅箭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6
  茅箭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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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水处理委托运营项目概况宣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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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服务期 —— 威立雅提供服务内容
过渡期内,威立雅将: 组建新运营团队,负责运营管理各站,保障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第一个月结束前提交本年度维修计划,江汽各事业部核准后实施; 根据江汽各事业部核准一、二阶段改造任务和预算,实施改造,并据二阶段改造结果提交评估报告和第三阶段改造修订计划; 后两个月前提交下一年度维修计划、水处理变动成本和公用工程的精确测算和评估报告,用于确认保证运营期相关基准值。 后两个月前提交现有人员的技能评估报告和保证运营期人员计划建议,用于江汽各事业部核准人员转移安排; 向江汽各事业部提交月度操作和运营报告。 b
保证运营期内,威立雅将: 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设施,负责污水和污泥合规处理处置; 担保吨水化学品耗量、污泥产量、最大公用工程消耗量 担保药品和污泥处置费在运营期A和B结束时分别降低3%和6% 据江汽各事业部核准的第三阶段改造任务和预算实施改造,提交结果评估报告; 转移和安置现有污水站人员,将同意转移人员转至威立雅公司; 每年最后两个月前提交下年维修和化学品采购计划;每年起始日,根据江汽各事业部核准的计划执行维修和采购 2、费用构成及对比分析 2.1 三阶段改造内容和费用 优先级 改造内容 时间 目标 费用(万元) 一阶段 安装进出水计量仪表,化学品制备和投加系统(包括本地自控系统的建立) 3~6个月内 提高人工利用效率和运行稳定性,降低化学品消耗量5%以上 580 二阶段 故障及生锈设备的更新(包括搅拌器、水泵、管路和反应池等) 6~12个月内 提高运行稳定性,降低纠错性维护几率10%以上 573 三阶段 仪表及远程自控系统的更新、恢复和改造 12~18个月内 提高整体的运营稳定性和效率,降低员工劳动负荷,整体污水处理能耗降低5%以上 91 合计 1,244 ※ 注释: 上述费用不包含17%的增值税; 实际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实施的改造内容,会根据第一阶段改造项目实施的效果和现场实际运营状况作出适当调整,并获得江淮汽车的审核通过。 服务费由基本服务费和可变服务费两部分组成。
合同期限 基本服务费 可变服务费 人员和培训,一般费 用和行政费用 设备维护费用 化学品 污泥处置 过渡期 304,649 RMB/月 由江淮汽车直接支付 化学品费用 由江淮汽车直接支付 污泥处置费用 保证运营期 558,321 RMB/月 由威立雅水务负责采 购化学品并担保吨水 处理用化学品耗量 由威立雅水务负责支 付污泥处理费用 2.2 服务费 2.2.1 基本服务费明细 项目 RMB/月 过渡期 保证运营期 人员成本 60,505 238,767 技术支持 23,333 15,833 日常行政管理费用 16,717 35,293 9 合计 304,649 初期投入 9,245 - 设备维护 150,650 187,426 管理费 (1+2+3+4+5)×5% 13,023 23,866 利润 (1+2+3+4+5)×9% 23,441 42,959 所得税 税前利润的25% (7)×33% 7,735 14,176 序号 1 2 3 558,321 4 5 6 7 8 备注 年终实报实销 固定上缴威立雅法国总部 保证运营期的基本服务费内的设备维护费用会根据过渡期内的双方核定的设备维护费用计算; 根据“年度预算→江汽审核→威立雅实施→年终实报实销”设备维护流程,保证运营期内每年的设备维护费用会在年末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抵消; 基本服务费根据国家统计年鉴中安徽省“水生产与供应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变动系数”和安徽省“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所有具体费用均不包括增值税。 ※ 报价条件: 2.2.2 可变服务费的构成和实施方式 可变服务费包含水处理药品费和污泥处置费,可变服务费将根据“年度预算→江汽审核→威立雅实施→年终实报实销”流程操作。 ※ 可变费用下降比例: 经第1年过渡期双方核定基本运行费用基准值后,后续14年保证运营期中,可变费用(水处理药品费、污泥处置费)将在保证运营期A和保证运营期B结束时分别按年度在基准值上降低3%和6%。 2.3 过渡期各事业部费用分摊比例: 商用车 发动机 乘用车 备注 单位 一站 五站 二站 (分割) 三站 四站 二站
过渡期最终分配比例 0.483 0.159 0.358 按现有人员和2010年实际发生维修费用比例分摊 3、风险责任承担: 3.1 威立雅公司 遵守当地和江汽公司环保管理法规,过渡期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设施,负责污水和污泥合规处理处置; 担保合同约定的各类水质、水量、化学品消耗、公用工程能耗等绩效指标的月度、年度输出兑现; 对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和处罚,威立雅全额承担;对内部检查发现各类问题,处罚威立雅6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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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委托运营PPP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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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略)
**省*(略)PPP项目预中标公示受(略)委托,(略)对**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委托运营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投资人进行评审。评审专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各申请人递交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委托运营PPP项目二、项目编号:F-(略)ASCG-1-F-F-(略)三、(略):**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委托运营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四、采购人:(略)五、采购代理机构:(略)地址:(略)联系人:朱园园 电话:(略)、(略)六、项目公告日期:(略)七、项目公告媒体:**公共*****、*****、*****八、竞争性磋商评审日期:(略)九、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名单:葛勇、汪四海、吴相兴、王厚杰、江涛、钱兆春、胡正金。十、中标供应商及中标情况:中标供应商名称:(略)地址:**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中标金额:(略)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略)十二、公示期:****年12月15日至****年12月21日联系电话:(略)附:(略)(略)(略)(略)**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委托运营PPP项目运营服务协议(略)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鉴于:**人民政府授权(略)(以下简称“甲方”)负责**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委托运营PPP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具体实施,由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 (略)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由**人民政府指定的**城投公司与乙方共同出资,在**当地注册项目公司,名称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是进行本项目运营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甲方委托乙方对**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进行运营管理,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略)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略)。一、定义1.1 甲方:(略)1.2 乙方:;1.3 本项目:**省**长江环(略)1.4 本(略):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略)所签订的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1.5 正式运营日:双方签订委托运营协议后,并完成本项目所属资产移交接收工作,且**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具备运营条件后(移交前现状故障设备需进行大修的由采购人负责),双方代表签订的移交确认书之日。1.6(略)价款:根据本(略)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用。1.7 运营日:指委托(略),每日从上午9时开始至次日上午9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1.8 运营月:指委托运营期内任一个月的公历月份期间,但第一个运营(略),最后一个运营月应在委托运营期的最后一日**时间9时结束。1.9移交:根据本(略)约定甲方向乙方移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乙方予以承接等工作的总称。2.0 移交回转:根据本(略)约定于委托运营期限届满之时,乙方向甲方返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甲方予以承接等工作的总称。二、委托运营期限**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委托运营期限从(略)签订后,双**式完成移交接收之日起八(8)年,如果需要**委托运营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三、委托运营形式3.1 **省*(略)**城投公司所有。3.2 **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的经营权在本(略)约定的委托运营期限内归乙方,在委托运营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四、委托运营范围4.1乙方对本项目下列所有设施、设备和构筑物等享有运营权,并负责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具体运营维护的设施、设备和构筑物范围包括:4.1.1 **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范围内及厂外7座提升泵站的所有设施、设备和构筑物;4.1.2本项目(略)施的日常维护工作。4.2 污水厂产生的污泥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至污泥处置厂(业主方指定位置),不经业主方及环保部门同意不得自行改变运输地点,否则(略)。4.3 乙方在委托运营期内,负责对本项目设施进行运营,并保证达到第六条的技术要求;4.4 乙方对本项目土(略),但不得擅自改变现有规划,增加建筑物或构筑物,土地使用税费、房产税费由资产所有人承担;4.5 为确保本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厂区内的构建筑物的修缮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6 除本(略)4.1条明确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之设备设施和应承担之费用外,污水处理厂服务的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及费用均在委托运营范围。五、污水处理费的结算、支付及调价5.1 污水(略)5.1.1 双方在(略)签订后三十(30)日内完成移交(主要是注明交接时的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和按施工图设计内容提供硬件和软件资料是否齐全),运营费用从移交接收完成日起计算支付,并依照本(略)确定的每个月考核,每运营年度支付一次。5.1.2本(略)约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元/吨水。上述污水处理费包含:电费、人工费、药剂费、污泥处置及运输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管理费、税金、企业所得税利润等。5.1.3 基本水量运营期第一年至第三年内基本水量为1.2万吨/日,第4-8(略).5万吨/日。如水量不足基本水量,则按基本水量计算,**住建局将按基本水量计算并由财政局支付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如处理水量超出基本水量,按照实际处理(略),如当年正常运营日平均处理水量超过该年度的约**基本水量20%,双方应就调整以后年度的基本水量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计划内的暂停服务期间和由于(略)方应按照适用的基本水量支付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5.1.3委托运营期内,污水处理服务费(略):(1)若当月每日平均处理水量小于或等于基本水量,且全部处理达标,则:当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基本水量×当月运营天数;(2)若当月每日平均(略),且全部处理达标,则:当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实际处理水量×当月运营天数;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项目公司无法处理污水或污水处理能力受影响,则在该不可抗力持续期间,政府不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5.2 处理水量的计量5.2.1本项目以**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处安装的流量计记录的水量为结算标准。5.2.2 上述流量计将由乙方在每个运营月的最后一日抄表,以确定污水出水水量。水量将以立方米(m3)计算并经甲方(略),甲方有权随时(略)。5.2.3 当月处理水量为每个运营月的最后一日所抄的累积流量减去该流量计上月最后(略)5.2.4 双方应在运营开始日将出水流量计确立一个基础读数,作为(略),此后,流量计不得归零,如因技术原因必须归零时,乙方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流量计归零时,需有甲方指定代表或监督员到场。5.2.5 如果双方对水量(略),任何一方有权提请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确定,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预付,待检验结果确定后,由过错方承担或由双方依过错大小进行分担。5.3 (略)价款的支付流程5.3.1 乙方在每个运营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略)价款的组成向甲方开具帐单或支付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季度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水质检测情况(CODCr、BOD5、SS、NH3-N、TP、TN)等。甲方在收到帐单5个工作日内对委托运营费进行审核,并由县财政局在考核结果确定后1个月内支付上季度60%的运营费用;剩余费用由县财政局在运营年度结束且考核结果确定后1个月内支付,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5.3.2支付方式以人(略)。5.3.3运营费用按照5.1.3条款计算。5.4 价格调价在整个特许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可申请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的调整(a)根据**市C(略),当年度CPI涨跌幅度超过5%时,自次年初起同比例调整运维绩效服务费;(b)因为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化、税收变化、不可抗力事件、法律变更、非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运营成本上升以及政府方认可的其他例外事项使项目公司的总体实际收入变化超过5%时,项目公司可申请污水处理价格变更;(c)如果两年内上述a、b条未发生变化,可调价一次。(d)水质超标处理方法见本方案7.4.2有关内容。污水处理基本单(略)任何时间的实际应付污水处理费的计算方法是将污水处理服务费乘以按下述公式计算出的调价系数,即调价公式为:其中:日期n:(略)日期0:基准年。对第1次调价,其基准年即为开始商业运营的第一年,对于第1次调价后的调价来说,其基准年为此次之前的调价所对应的年期Pn 为第n年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K为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调价系数,依据以下公式确定:上式中:C1是电费在价格构成中所占的比例;C2是人工费在价格(略)En:(略)E0:(略)Ln:第n年时在岗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注:只有在国家和(略),人工工资的(略)。)L0:(略)Chn:第n年时化学药剂平均价格。(注:以国产(略)。)Ch0:(略)Taxn:第n年份项目公司适用的所得税与增值税综合税率Tax0:基年份项目公(略) (注:项目公司开始运营时,享受国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发的适用于项目公司的关于土地和税收等内容的有关优惠政策。)Mn:(略)M0:(略)CPIn-1:(略)CPI0:(略)六、进出水水质及污泥排放标准6.1 进出水水质污染物指标 允许的最高浓度水质(mg/L) 出水水质(mg/L)CODCr ≤300 ≤50BOD5 ≤180 ≤10SS ≤200 ≤10TP ≤2.5 ≤0.5TN ≤40 ≤15NH3-N ≤25 ≤5(8)pH 6~9 6~9注:(略)除上表指标外:其余进水的水质指标要求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其余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级A标准要求。6.2 污泥排放标准在委托运营期内,污水厂的剩余污泥应进行污泥干化处理,干化后污泥含水率应控制在60%以内(含60%)。6.3 污水进水水质检测与超标6.3.1水质检测(1)乙方的检测义务乙方应对污水厂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和污泥进行检测;对污水进水和污水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的指标和检测周期应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略))中的规定。(2)水样的采集和储存a)水样的采集(略)(HJ 495-****)和国家标准《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以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1-****》的要求:b)水样储存应满足国家标准《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的要求;c)用于检测水质的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应分别在污水进水检测点和污水出水检测点采集:d)进水水样和出水水样均应每日连续二十四(24)小时使用自动采样设备采集水样。采样设备采样间隔不得大于两(2)小时。每日于9:(略)e)每次提取的水样应分装A、B两瓶,A瓶用于乙方自行检测,B瓶留作备用水样。每瓶备用水样应不少于****ml,瓶上须明确标明采样日期和采样点,进水和出水的备用水样须分开在4℃保存,保存(略)(48)小时。(3)水质检测结果的报告a)乙方应如实记(略),并按照第5.3.1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上一月份运营记录报表;b)任何一次检测的任何污水出水水质指标超标或污水进水水质指标超标,运营公司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6.3.2甲方的核实和抽查a)甲方有权指定代表或委派监督员在任何时候对乙方的检测程序、结果、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但不得影响污(略)。b)甲方有权随时亲自或委派监督员,利用第6.3.1条款规定的备用水样,对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项目和周期中列明的指标进行一项或多项检测,以核实乙方提供的结果。c)甲方有权随时亲自或委托一家具有法(略)自行采取水样,对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项目和周期中的指标进行抽查。甲方抽查采样时须有乙方人员在场。经通知后,乙方人员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抽(略)。d)甲方核实或抽查的结果与乙方自检结果不一致时,以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e)(略)抽查或检查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是如果核实、抽查或检查的结果表明乙方的检测程序不符合规定、检测设备超出允许误差或其检测结果不真实、则乙方应负担该费用。6.3.3水质超标的处理(1)污水进水水质超标若污水进水水质的任何一项指标超出第6.1条款所列20%以上标准,则视为污水进水水质超标。甲方承诺在通常情况下,向乙方提供的污水进水水质满足第6.1条款的规定;如发生进水水质超标的情况,甲方和乙方将协商解决有关费用。由此引起的出(略),不给予违约处理,并视同达标按照第5.1条款计算支(略),乙方因此(略),甲方(略)。(2)污水出水水质超标和超标日数的计算。如果任何一种污水出水水质指标超过污水出水水质标准,当日污水出水应视为超标。如因不可抗力、进水水质超标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污(略)(3)污水(略)乙方如在水质检测中发现任何一项污水进水水质指标超标或任何一项污水出水水质指标超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应包括所有有关测试结果以及就此等超标(略)所作的最佳预测,以及引起此(略),包括乙方声称的任何有关不可抗力的详情和所采取的补救措施的详细描述。(4)出水不符合排(略)如果乙方在某运营日的污水出水不符合污水出水水质标准,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3倍当日污水处理费不达标违约金,从当月支付的污水处理费中扣除并应接受**环保局处罚。如因其他原因(进水水质超标和停电、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出水水质超标,超标排污费和相关罚款不由乙方承担。七、技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由于进水水质发生变化,引起污水处理厂连续1个月不能达标运行,乙方可提出技改要求,甲方需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批复。如需技改,费用由甲方支付,并通过公开招标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由技改原因耽搁时间顺延托管运营。八、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8.1 甲方8.1.1甲方的权利(l)按本(略)规定,监督乙方管理资产、依法经营和履行(略),对本项目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工作。(2)对乙方违反本(略)要求的行为,有权进行核查,并要求乙方整改。(3)依法按照本(略)的约定对污水厂的出水进行监督、检查。(4)依法受理、调解社会公众对乙方的投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8.1.2 甲方的义务(l)确保移交给乙方运营维护的资产、资料完整,在运营期间无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略))。(2)国家或省市区如有水电费或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可按照规定给予乙方享受。(3)按本(略)约定按时支付运营费用。(4)一次性向乙方提交(略)料(包括必要的机修设备等)。(5)协助乙方为运行事宜协调各方面关系,包括联系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使乙方的运营(略)。协助办理政府各类政策优惠手续。(6)保证各设备、构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性能达到设计要求,保证供应商对所供设备的质量和服务承诺的兑现。对非乙方因(略),同时应免除由此引起的乙方在此期间生产不能稳定运行和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责任。(7)积极的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逐步加大污水的收集能力。在乙方遵守本(略)的条件下确保运营期内能获准连续、满负荷运行,不被关闭或减产。(8)协调本项目正常运营维护所必须的配套设施及外部条件,如水、电、通讯、道路、治安等,能够满足正常运营维护需要。(9)本(略)签订的当天,甲方应授予乙方经营权证书,经营权证书的授予标志着甲方对乙方运营本项目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和生产运营权的正式授予。8.2 乙方8.2.1乙方的权利(1)在国家法律(略),乙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略)。(2)按时足额向甲方收取运营费用。(3)在保证运(略),优化本项目的运行工艺。(4)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优化内部人员设置,决定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5)如未来**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需进行扩建,视运营质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运营的权利;8.2.2 乙方的义务(l)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政策,完成(略)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2)依法纳税。(3)必须在运营中达到本(略)的技术质量约定,乙方不得有偷排或故意漏排行为。(4)必须做好厂内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厂内资产(略)。(5)必须做好设备维护和资料整理工作.每个月月初向甲方报送上个月的设备状况与运营情况报表。(6)必须做好设备维修和养护工作,在运营期内,如运营设备需要维修和养护按4.5条(略)。(设备设施处于质保期内除外)。(7)在本项目设备、材料、土建工程、安装的质保期内,污水处理的设备以及构筑物的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质保期满后由乙方负责。九、本项目的移交以及移交回转9.1 移交9.1.1移交内容本项目固定资产(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设施、工器具)以及无形资产(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文件、资质证书文件),具体以移交清单为准。9.1.2 移交方式在本运营开始前一个月内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对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确认,并按照现行(略),经验收合格,双方共同签署移交确认函,即视为清点移交终结。9.1.3 按时移交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移交的,其后果和责任(略)。反之,乙方负责。9.2 移交回转9.2.1 移交(略)a)本项目设施、设备及工器具等。b)与本项目运营和维护有关的手册、制度、技术文件、资格、资质等文件资料。c)本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记录、档案资料等。9.2.2 移交回转清单乙方需在运营期满前提交所移交回转的项目清单:如设施、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文件、资质文件等。甲方和乙方根(略),清单上所列设施、设备、工具、器材等均应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正常(略)。对于缺少的设施、设备、工具、器材等,乙方应按市场价向甲方赔偿。9.2.3 移交(略)在乙方运营期满前1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本项目的移交回转工作,共同完成有关本项目移交回转内容的清点和复核工作,并签署预移交回转备忘录。双方最终确认完成移交回转工作,将正式签署移交回转备忘录,正式签署移交回转备忘录当天即为运营期满之日,将由甲方的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如因办理上述移交回转,涉及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2.4 按时移交回转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移交回转的,其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反之,乙方负责。9.2.5 人员移交委托运营期满后,运营人员由乙方自行负责安排。十、(略)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必须暂停或调整污水厂的运行,需及时通(略),在月报中反映。a)暴雨或大雨期间泥沙量较大。b)政府有关部门有特殊情况要求停止运行时(甲方必须提前1天书面通知)。c)本项目设施发生故障事故(非乙方造成的),致使污水处理能力下降和/或主要污染物处理效果严重下降时。d)(略)修时致使厂内生产无法正常运行。e)因项目工程技改需限制处理水量时。十一、违约责任11.1 乙方的违约责任11.1.1 无正当理由对本项目设施不运营的,计算不运营时间按(略)续一周不运营的,甲方有权收回乙的特许经营权另行委托,乙方须无条件退场。11.1.2 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由乙方赔偿甲方100万元违约金。11.1.3 由于乙方的运营、维护不到位,造成对所有(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2甲方的违约责任11.2.1 甲方未按照(略)约定的全部移交条件对本项目进行移交,致使本(略)无法履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1.2.2 甲方未按本(略)约定支付运营费用超过一个月的,按日、按违约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当延期支付时间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略),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1.2.3 当甲方所(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因战争、地震、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所致的除外。十二、(略)的变更、解除或终止12.1 本(略)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乙方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略)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略)依然有效。12.2 本(略)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变动导致与本(略)签订时相比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根据上一条款的约定提出变更或解除(略)。12.3 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项目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个月未完成本(略)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略):同时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2.4 甲方如违反本(略)规定,干扰乙方的运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运营,或不按本(略)规定时间全额拨给乙方运营费用,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略):同时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2.5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略)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经(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略)。12.6 因甲方违反8.1项下各项义务使乙方无法继续履行(略),乙方有权解除(略),同时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反之,因乙方违反8.2项下各项义务使甲方无法继续履行(略),甲方有权解除(略),同时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12.7 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7天或一个月内累计14天出水水质不达标,则甲方有权解除(略),同时由甲方接管运营。12.8 本(略)在运营期满时自行终止。十三(略)双方约定: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略)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四、争议解决与使用法律14.1 本(略)按《中华人民**国(略)法》解释。14.2 在履行本(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载委员会仲裁。十五、(略)文本15.1 对(略)条款做出任何修改,均须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略)形式进行。15.2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以补充(略)形式给予完善。15.3 本(略)一式捌份,(略)双方各执肆份,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十六、(略)附件《**省**长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运营PPP项目实施方案》做为本(略)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的绩效考核、税费方案等本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以此实施方案为准。(以下无正文)签字页:甲方:授权代表:电话: (略)地址: (略)乙方:授权代表:电话: (略)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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