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格林尼治前学校广场雕塑的这坐雕像是谁,谢谢

做喜欢的事,爱想爱的人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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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是我写作至今最重要的一本书。
为了它,我认真回顾了这半生自己去过的地方,采访了不少人,整理了这么多年来写的文字,还写了一些新故事。
书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旅行X小说”,是我在路上的旅行笔记和以此为灵感撰写的旅行小说;第二部分是“职人X小说”,是我与不同职业的人的对话和相关主题的情感小说。
一个同事曾告诉我,梦想应该是你除了做这件事,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事。
我想,我正在做这件事。
我出生于小城镇,在我小的时候,父母为了我的眼光不被局限,一直尽全力带我去看更大的世界,每个暑假几乎都有出行的安排,所以我从小就爱上了旅行。
长大之后,我总想去更远的地方,可惜囊中羞涩,只能想方设法地用穷游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梦想。抢一元机票、睡机场大厅、住青年旅舍,甚至到当地人的家里工作换宿……这一个地方省一点,就能为去下一个地方多攒一点钱。
我家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刮刮卡版世界地图,我每去一个国家或地区,便刮开一个地方。迄今为止,我从北半球走到了南半球,去了英国读暑期班,去了日本参加百年酒店的免费体验活动,去了尼泊尔采风写书,去了新西兰打工度假,去了澳洲房车自驾游……
地图上还有很多地方等我刮开,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环游整个世界,但对我而言,就算老了,我也要成为花甲背包客继续走下去,直到人生的最后一刻。
旅行于我,最灿烂迷人的地方在于它总能激发我奇妙的写作灵感。我观察着陌生的城市,热衷想象迎面而来的人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在新加坡睡机场的时候,我因为空调太冷冻感冒了,不禁想,要是与我有同样遭遇的女孩,在这个时候遇见一个非常有经验的旅行者,借给她一个睡袋,她会怎么办?这就是我为什么写《孤帆远影碧空尽》。
在伦敦的集市里,我路过一个摆满古怪物件且标价昂贵的小摊,摊主一副“你们不懂就别打扰我”的高冷样,我就想他身边是不是有狂热崇拜他的人?这就是我为什么写《格林尼治仍在睡梦中》。
在澳洲自驾游的时候,路过壮观的大洋路,我想要是一个女孩为了省钱赶路,吃住都在房车上,然后遇见一个搭长途便车的陌生人,他们朝夕相处会发生什么故事?这就是我为什么写《南十字星下》。
然而在旅行中有灵感是痛苦的,因为我还有那么多地方来不及去,怎么有时间坐下来写稿子?所以我经常在赶路的长途大巴上被颠得七荤八素的时候还坚强地抱着电脑或手机,有时间就多写一点字。
在这本书里,我终于有机会能够把我去过的一些地方通过旅行笔记和旅行小说两种方式分享给你,告诉你远方有多美,希望你有一天也如愿去你想去的地方。
除了写作者这个身份,我在生活中还做过许多其他的工作。
大四实习的时候,我做过报社记者和电视台交友节目的幕后工作人员。后者经常深夜十一二点还在开会,有些人喝咖啡,有些人嚼槟榔,大家都用尽一切方法提神醒脑,毕竟制作一档节目千头万绪,从舞台布置到嘉宾沟通,意外状况层出不穷。带我的前辈负责台本创作,他让我一句一句地琢磨主持人的台词,切忌平铺直叙,一定要能勾起观众了解和观看节目的兴趣。
毕业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游戏公司的策划助理,这是我小时候如痴如醉地玩《仙剑奇侠传》时立下的志向。我第一次应聘的是游戏策划职位,结果失败了。但有一天我在寝室睡觉梦见自己被录用了,又乐呵呵地去投了一次简历,说我梦见自己被录用了,那个可爱的光头老大就说:“那我让你梦想成真好了。”
我的第二份工作是动画编剧,当时的上司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虽是个中年男人,却十分迷恋动漫人物,收藏了许多手办,在他身上从不见沉沉暮气,反而总有几分孩童的天真。我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不论十岁还是四十岁,都痴迷一件事,付出一生。
第三份工作是我向父母妥协,回老家从事的一份他们眼中的稳定的工作。我努力去适应这种安定的生活,但我真的不喜欢,甚至抑郁,最后放弃了。这一段光阴让我知道,不要为别人而活着,去做你认为正确而快乐的事吧。
感谢这种不确定的生活,让我多了许多珍贵的体验,也让我勇于去写不同元素的故事。可惜的是,因为是短篇,文中的职业介绍往往不能够很深入。这一直让我感到十分遗憾。
我们每个人都在年少时想过自己以后要从事什么工作吧。可是有时候,当我们真正从事某个行业时,才发现它与我们想象的完全不同。
我想尽自己的努力,让你们不仅看到小说中的浪漫,也看到真实生活中的挑战。这样也许你们可以更清楚地认识自己并决定自己将来到底做什么。
因此,我慎重地选择了十一个故事,采访了十一个从事不同职业的人,比如:
《满船清梦压星河》的女主角是医生,我便采访了一位医生。听他谈及当年上解剖课,班上许多人都吐了,很多天都不想吃肉,尤其是有一个同学在上课时不小心把一块组织挑到嘴巴里,那真是……
《天鹅挽歌》讲的是芭蕾舞者的故事,我便采访了一位业余芭蕾舞者。她在七八岁的时候,有一次开横胯时压伤韧带,终生都不能开横胯了,但是现在仍然坚持练习芭蕾。
《钟无艳只有七十三瓶眼泪》中,一个女孩放弃了爱了多年的男孩,我便采访了一位心理咨询师,想知道他看过现代男女那么多心灵最深处的情感阴影后,对爱怎么看。他给了一个令我惊讶的答案:爱情在心理学上是一个短暂的东西,它是思想、感觉和荷尔蒙的综合,这些因素都会变化。好在爱是永恒的,爱是牺牲、奉献、付出,是意志的选择。他谈到的爱和爱情的区别令我思考良久。
当然,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请注意,每篇真实访谈后的小说部分并非访谈对象的经历。
大部分访谈对象与我都是初次见面,通过朋友甚至是朋友的朋友的介绍认识。在此我要感谢大家对本书的帮助,初次见面便愿意对我打开心扉,让我听见了许多鼓舞人心甚至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对此我深感荣幸,并深受启发——
随遇而安可以活着,随梦而安却可以快乐而满足地活着。
后者辛苦一些,但梦想难道不值得我们赴汤蹈火吗?
  愿你从容去远方,见过万般风景后自由答案
Part 1:中国香港:见过你繁华妩媚,见过你温柔清新
我今生收获的最珍贵的友谊,不幸成了爱。
中国香港:见过你繁华妩媚,见过你温柔清新
2008年,大学期间,我去了很多次香港。因为我的高中好友桠岚在香港读书。毕业时我们以为各有前程,分道扬镳,没想到最后还是因缘际会聚在一起相依为命。
两个四川人,一个在深圳,一个在香港,都听着听不懂的粤语,好寂寞啊。幸好两地只有一水之隔,搭乘列车不到一小时我们就能相见。那时候,几乎每个周末,不是我去就是她来。
在寸土寸金的香港,她和朋友合租了一间小小的屋子,只有两个鸟窝大的卧室,本就狭小的客厅还要隔出一半拉个帘子再成一个房间。客厅的租金最便宜,却也要一月逼近两千港币的租金。她睡了很久的客厅,我每次去都和她挤在客厅的小床上,充满期待地聊以后的人生。
【维多利亚港星光灿烂】
我第一次去香港,桠岚就带我去逛维多利亚港。那是我们在无数港片中看过的无限憧憬的地方。
我记得是初冬时节,天气已有些冷,我们两个刚上大学的小女生,都不知道怎么打扮自己,穿得很是臃肿,在香港这座国际化的大都市里显得土里土气的,却什么都觉得新鲜与好看。
夜色下,香港岛和九龙半岛之间的维多利亚港“星”光灿烂,不是天上的星星,而是周围密布的摩天高楼上流光溢彩的灯光。大楼各自的造型也有趣,中银大厦似刀,汇丰银行大厦似炮,长江集团似盾牌,坊间有不少关于风水大战的传闻。
游轮上的风吹得我们的牙齿直打架,但我们忘记了寒冷,欣喜地眺望着不远处的诸多金融大厦。桠岚是学金融的,我们兴奋地讨论以后她就站在对面有落地窗的大楼上,端着一杯咖啡,俯瞰海港上如织的游船,稍事歇息便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签署商业文件。
那一夜的繁荣美景,承载了我们许多年轻气盛却无疾而终的梦想。
她最终没有留在香港,没有进我们津津乐道的大公司。
【城市大学的传说】
桠岚先后在香港城市大学和理工大学读书,但城市大学念了三年,感情更深。
我去找她的时候,她的课业繁重,经常周末都要去学校图书馆学习,于是我也常跟着一起出入城市大学。
她那时的学习压力很大,学费又贵,第一学期又几乎听不懂,毕竟老师一般用英文上课,周围的同学多从世界各地来,她有一个拍档就是巴基斯坦小伙。我常看到她抱着厚厚的英文专著,而我拿过来一看,里面许多长长的专有名词,我连看都看不懂。
香港的校园不大,但氛围很自由,有一面墙,大家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见解,贴在墙上,多有针砭时弊的文章。
那时,我们年少轻狂胆大,唯独不敢的是穿越一扇门。每个大学都有一些诡异的不知如何流传下来的传说,香港城市大学也一样。
据传,这所大学里有一幢楼的中间的门无论如何不能走,凡走过这扇门的人,期末成绩的绩点不会超过三。
我习惯走中间的门,那次刚刚推开就被她拉住了,被拖着绕道去走旁边的门。
绩点对于一个学生太重要了。如果挂科一堆,寒暑假时简直不敢回家。第一年时,桠岚只是一个绩点中下游的学生,但最后一年,她荣获了排名在前百分之十才有的“优秀毕业生”荣誉。
相识多年,我知道,她并不是一个特别聪明的人,运气也一向不太好,能完成这样的逆袭,只是因为她从不放弃努力。
【每一口都念念不忘的美食】
香港有许多美食,有时候半夜想起以前吃过的味道,我会整夜睡不着。
许多名字都取得让人怦然心动。杨枝甘露,这四个字每一个字都念起来口齿生香。避风塘炒蟹,初次听说充满了好奇,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做法。细蓉,如同闺阁女子的名,其实是云吞面……
以避风塘炒蟹为例,在香港挺出名的一家店是铜锣湾的“桥底辣蟹”,只是价格偏贵,我和桠岚一直不敢尝试,心心念念许久却一直不敢光顾,始终保留着一份美好而朦胧的期待。直到有一年我爸来香港,我食指大动,怂恿我爸带我们去吃,终于得偿所愿。
“避风塘”三字,意思是让渔船暂避台风的场所,许多渔民以此为家,形成独特的水上文化。但在这道菜里,避风塘菜式是把大量蒜蓉炒得焦脆,味道浸透蟹肉,与辣味、豉味合作迸发出奇妙的鲜香,越吃越想吃。
但在香港,我最常去的美食之地还是大屿山的斋堂吃素斋,这里的素食做得很是可口。TVB电视剧里,无论现代剧还是古装剧,镜头里的主角也经常去大屿山吃斋。来到这,顺路还可以搭乘昂坪缆车,体验一下水晶车厢,连底面也是透明的,大好风光尽收眼底,也格外刺激。而距此不远,就是迪斯尼。
【香港的圣诞与春节】
因常去香港,我在这里度过许多个节日。圣诞与春节,东西方的节日在香港都有自己的特色。
圣诞的时候,既是让人疯狂的打折季,也是喜气洋洋的佳节。我每年最期待的便是各大商场捣鼓出什么让人眼前一亮的巨大圣诞树。平安夜里,教会的唱诗班也会纷纷出动,在街头为大家唱颂歌,纯净的歌声令人抛去忧虑,静静地聆听与祈祷一家安康。
春节的时候,市场上到处可见鲜花争奇斗艳,各地也会举行新春花展,因为在这儿没有鲜花不算过年。而传统的舞狮舞龙表演也可以在街头看到。在这几天买东西,商家与顾客都会跟一句“新年大吉”,过年的气氛甚至比我老家还浓厚。
在香港,我常觉得这个地方风格多变,有中环繁华的一面,有铜锣湾时尚的一面,有庙街市井的一面,有南丫岛淳朴的一面,无论哪一面,都让人倾心。
桠岚说:“香港是我的第二故乡,爱得深沉。”
香江明珠,我们都爱得深沉。
1.香港出行,必备八达通卡。
2.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出发之前在网上订好景点门票,有优惠折扣。
3.记得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申请签注。
Part 2:维多利亚别恋倾城
我今生收获的最珍贵的友谊,不幸成了爱。
【就算是一场空欢喜】
前面的师奶一直在念念叨叨,可惜的是我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香港人多地少,空间计量单位不是平方米而是坪,走廊狭窄,师奶宽阔的臀部几乎挡住了我低垂的全部视线,令我忍俊不禁。
她闻声回头看我,我又马上摆出很严肃的模样,黑发直垂至腰,BB霜修饰了倦容却没有厚重的睫毛膏,杏色高领毛衣也添温婉学生气。
她就开始笑着夸我懂事,内地大学来的交换生,想必一定聪明伶俐。
我“哦”了一声,转而问,那兰桂坊在哪里?
听到这醉生梦死的天堂,她笑容“咻”的一下没有,倒是我笑起来,矜持地从她手里拿了钥匙,然后开了铁门进屋,奔跑到窗口,激动又不安地看森严的高楼和穿梭的人群。
我有一种近乎愚昧的幻想,希望有一个人恰时抬头,与我四目交接,他微微一笑倾了香港这座城。
就像曾经某个仲夏夜,一个弹吉他的少年抬头看阳台的我,目光如星光,问我人群也来围观了,他写给我的歌也弹了唱了,我的名字也被千呼万唤了,那我什么时候才愿意下来呢?
而此刻的香港,行人继续像密集的鱼群一样快速地游着,我知道古人说得一点都没错,“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表面上我是来读书的,实际上我是来找人的。
为此,我诞生了一个传奇。
一个在全系各个老师的手里都挂过科的女学生,突然间以全A成绩完美地申请了香港城市大学的交换生。
在别人眼里,我酗酒、纵情和放肆;独独在弹吉他的常洛眼里,我顽皮、活泼和古灵精怪。
可是那时我没有为他安定下来,我不断地犯错不断地令他失望,然后某一天他开始消失,我等他主动归来他没有再来,我想找他时他已不在,我想每个人都是漫不经心地失去一个人,然后才如梦初醒永生怀念。
没有人愿意告诉我他去了哪里。
当我在他的博客里看到一张相片,里面的风景像夜的维多利亚港时,我想就算是一场空欢喜,我也愿意试一试。
【维多利亚已天黑】
我在人群中行走总带着思索的表情,像个高深莫测的思想者。
我旁边的男生不敢打扰我,只能跟着,但是在一幢楼前,他突然拉住我。
我不礼貌地甩开,继续匆匆走,走出一扇门,我发现周围的人都减缓了脚步或是停下,愕然地看着我。
跟着我的男生从旁边一道门走出来,目光已从焦虑变成怜悯。
“这是城市大学的传说。走过这道门的人,期末成绩的绩点不会超过三。”淡棕色的眼睛充满了慌乱的怜悯。
他蹩脚的普通话现在倒是相当流利,怎么刚刚给我解释学生要则那些东西时,不伦不类的粤语腔国语令我抓狂。
我把抱着的一大叠资料给了他。“林麦诺,反正我也不在乎。”不顾他在背后叫嚷,我一溜烟就跑远了。
在异乡容易觉得孤独,可是一想到在某个街角可能与常洛重逢,我能在瞬间勇敢起来。
但是林麦诺不赏识我,他发现我常常无故逃课时,简直是忧心忡忡,先我之忧而忧,后我之乐而乐。
虽说是老师把他安排来接待和帮助内地生,但是他对我的认真负责竟成了一件我头疼不已的事。我留给他的电子邮箱里塞满了他发给我的信,跆拳道活动、香港义工、海边BBQ聚会……
他说香港的大学学风开放,这些活动常常成为申请奖学金计划的重要筹码。而我总是看也不看就把他的邮件直接丢到垃圾箱。
我一开始就清楚,我来香港,是要干什么。
“你干什么去了?”
“追男人啊。”我说得很轻佻,可是我答的是事实。
今天我在旺角的茫茫人海里遇见了一个像常洛的背影,我想走近他,可是拥挤的逆流人潮让我不停后退,我尖叫着喊:“常洛。”可他并不回头,他上了一辆的士,我拦住一辆,吼:“跟着前面那辆!”司机发愣。我吼起来:“快!”
香港的士价起步费就是20元,计价表跳到230的时候,我已经跟他绕了不知多少条街,他却仍然没停下,我身上钱不多,就握紧自己的手机和从小戴大的玉石项链,随时打算抵债。
当前面的车停下来,看到他下车的时候,我快哭出来了,我渴望见到常洛曾温柔今冷漠的眉眼,可是近了,我看清了,他只是个什么也不是的路人,他不像常洛,我看见的不过是自己的思念。
我把我所有的值钱物塞给了司机,痛快地哭着。
天已黑,我红着鼻子和眼睛吼:“带我去维多利亚港。”
司机怕了,问我要干什么。
我随便地喊:“跳海。”
其实我不过是想看看常洛曾来过的维多利亚港,走遍每一处,也许能恰好盖上他曾留下的脚印。
因为我把旧手机都给了司机,所以我在维多利亚港下车的时候,司机赶紧拨了里面唯一的一个香港电话,喊着:“救人啊。”
所以,林麦诺就来了,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像我是杨枝甘露,他要一口气吃掉,用残酷的胃酸溶解我。
而我站上了扶栏,望着富人们的游轮,伸开了我的双手,猛烈的风就贴着我的身体呼啸穿行。
林麦诺慌张起来,喊:“你下来,什么都好说。”
我像贞子一样阴森森回过头,摸着“咕噜”叫的肚子,突然笑起来,说:“那就先请我吃杨枝甘露吧。然后再帮我追男人。”
【寻名问姓】
我对香港不熟,但是林麦诺从小就在这里看着TVB的电视剧长大,他说如果你想追星,去大屿山寺庙和高级法院门前守着准没错,那里经常有剧组在拍戏。
我本来喜欢很多香港男明星,可是常洛一走,我一个明星都不喜欢了,仿佛一颗丰盛的心就这么萎缩了,变成干瘪瘪的一粒,没有能力去喜欢任何人。
如果林麦诺愿意帮我找常洛就再好不过了。
常洛常更新博客,偶尔会放点照片。我的手机订阅了常洛的博客,他一更新日志我的手机就马上能收到消息。
我在图书馆的时候收到一条更新通知,欢快得揪着林麦诺的衣领,催他快看照片上是什么地方。
他摸着鼻子委屈地说:“就凭一份蛋包饭我实在看不出是什么店。”
我像猴子一样跳起来,埋怨:“你不可以像《寻名问姓》里那样通过各种细节进行推理吗?你看,它的盘子边缘是史努比图案,饭上面的番茄酱特意洒成六芒星形,你不知道哪家店有这样的蛛丝马迹吗?”
林麦诺摇摇头,我瞬间又绝望了一下下。
林麦诺说我们去做教授布置的年报分析吧。
我甩开他。
他说教授已经对你有点不满了。
我说我才对这座城市充满了不满呢。为什么大家都说它面积小,可是它实际上这么大,大得让我找一个人都遇见了千难万险。
我下午又逃课了。
我上香港很热门的美食论坛,询问哪里的蛋包饭很好吃,简单的菜往往更难做精致,就像《射雕英雄传》里黄蓉做了一桌家常小菜就让洪七公赞不绝口。
常洛的博客里提到了“难怪这么多人推荐”,我抓着这根细细的线索,根据网友的回答制订了一份详细的蛋包饭攻略。
我从早到晚开始全部都是蛋包饭,我一家一家地吃,吃得像和蛋有深仇大恨一样,每一口都咬碎银牙。
我在第七家店遇见了林麦诺,他的路线是从他住的沙田出发,结果他和从荃湾出发的我在九龙塘相遇。
我看见的他已经对端上来的蛋包饭皱鼻子皱眉毛,就像被妈妈美伢逼着吃青椒的蜡笔小新。
我默默地看了他很久很久,直到他也终于发现坐在左侧桌子的我。我没想到他一声不响地在帮我找,大概我的视线有点悲伤又有点感动,他说:“别担心,我还活着。”这句话被路过的老板娘听到,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好像气他把她的东西形容成毒药。
我们两个吓得埋头猛吃。
这家店出名的分量足,我们吃光之后难过得想死。
像穷汉吃完自助餐那样扶着墙出来,经冷风一吹,我们两个在巷子里都呕出来。
眼角都带着难受时不由自主流出来的泪,我们指着对方的泪光哈哈大笑。
“林麦诺,你是猪。”
“周薇安,你也是猪!”
“好吧。我们都是猪。”
“今天我们还有一顿宵夜必须吃,也是最后一家蛋包饭。”
肩负这悲愤的使命,我挽着他的手,教他踢正步,唱着激昂的进行曲,义无返顾地朝着最后一家蛋包饭前进。
这一家的盘子是史努比,番茄酱淋成六芒星的形状,老板端上来的时候,我像个被扯掉引线的炸弹一样惊天动地地哭了。
老板不知如何是好,但林麦诺请求:“你让她痛快地哭一下好吗?”
老板还在错愕当中,他已收回目光,含笑地望着已经哭得很丑的我,好像我的喜悦生长在他的眼角眉梢上,开花结果。
【我不想再见你】
我每天都到这家店坚守等待,可是我没有遇见常洛,我只等到他的一张纸条,某一天他在门外,看见了我,他只是留下一张纸条让店员转交。
“周薇安。我不想再见你。”
我握紧这张纸条,不哭也不说话。
林麦诺摇着我,可我只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了无生气。
他跳起来,往外冲。
过了一会之后我接到他的电话,他说:“周薇安。你来。我抓到他了。你可以和他好好说清楚,你在努力改掉那些他不喜欢的缺点不是吗?我所见到的你,除了逃学已经没有缺点了。”
结果我是在警察局见到林麦诺的。他把一个人抓着不放,那人见到巡警就大呼救命,警察就把他们两个人都带到警察局。
他被那个人揍了一拳,因为只有一个眼睛是青的,所以像动画主角贱狗阿呜而不是熊猫京京。
我对着他摇了摇头。
他抓着自己的头发,自嘲着说:“我真蠢。认错了人。我听见他在对着手机讲普通话,然后他长得有点像常洛。”
“他怎么会长得像常洛?你有病还是眼睛有问题?常洛的耳朵有点尖,像精灵耳,常洛的左脸颊有一颗椭圆形的小痣,常洛的鼻子像雕像那样挺,分布着一些俏皮的小雀斑,常洛只有一个酒窝,另外一边却平平的。你不要随便找个人来侮辱我的常洛行不行啊?他是一个人能随便就长得像的吗?”
突然间,我像火山爆发,把所有的怒气都洒向无辜的林麦诺。
林麦诺只是安静地看着我,然后轻轻抬起手,蒙住了我潮湿的眼睛。
“周薇安,如果你记性这么好,你记不记得我长什么样子?”
我无言。黑暗中我拼命地回忆林麦诺的模样,可脑海里一片模糊的云彩,他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他长没长青春痘?他下巴尖吗?我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他,我总是催促他帮我,他也只有任劳任怨地帮我。
他轻轻笑了笑,却涌着难以言喻的失望。“周薇安。你这样蛮不讲理,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他不需要我回答,因为他早已知道,我是溺水的人,抱住一根救命浮木,我只索求,我不回报。
而他的忍耐与好心终于到达了快断掉的极限。
【星星都到哪里去了】
我走进教室,我的教授说:“让我们欢迎新同学。”他站起来,带领所有人鼓掌欢迎我。我明白,这是在嘲讽我多次缺席后的第一次出现。
下课后,教授说:“新同学请留步。”
我不耐烦地留下来,看着他,等他说类似“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一套无聊的说辞。
可他的话不无聊,而且很严重。“如果你再这样一意孤行,漠视学习的话,我们会提前结束交换计划,让贵大学再派其他人来代替你。这次小组作业如果你没拿到我的A,请你做好心理准备。”
香港的大学基本都是英文授课,天知道我根本没上过几次课,还没适应全英环境,所以我连他刚刚布置了什么作业都不知道。
我像流浪猫悲戚地望着陌生的同学一个个经过我走出去,开学的时候大家就有分好自己的小组,这时候我临门一插,别人是绝对不愿意的。
然后,我看见了林麦诺,他也只是像微风一样途经我,什么都没留下。
我虚掷年华,有所恶报。
我只能一个人做这份研究报告,这是个浩大的过程,我每天在图书馆醒来,匆匆在洗手间漱个口洗把脸,又赶紧咬片面包跑去上课。我再也不敢从城大中间的那道门经过,我开始怕那个狠毒的传说,绩点不过三。我不能够在还没有找到常洛的时候就离开香港。
这一天,我又看书看到很晚,突然想起来一本教材落在家里了,我必须回去拿。
经过走廊的时候我望见对面楼的楼梯上有一个人,他裹着一床薄薄的毯子,坐在最高一级台阶上发呆,然后他站起来,突然顺着楼梯滚下去。
我以为是疯子,可是月光照在躺着的他疼痛的脸上,我一下子看清了是林麦诺。
他疯了?深夜来滚楼梯?
我匆忙地跑过去,他仍然躺在地上,咬着牙,疼得骨头都散架了。
看见我,他赶紧爬起来,慌张地想逃。
我捡起他落在地上的毯子,追着他。
这情景有些好笑,我紧追不放,他瘸着腿拼命地逃,当我像个训练有素的猎犬一样纵身一扑,把他扑倒在草丛里的时候,我们两个突然朗朗大笑。
“别的大学也有关于成绩的诅咒,我听到一个破解方法,是裹一床毛毯从楼梯滚下来。我想不如试一下。”
“你不小心走了中门么?”
“不。”他别过脸,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淡淡地说,“第一次来城大你就进了那个门,然后你的成绩就惨不忍睹。教授说这样下去会把你送回去。我知道你不想回去,你还没有找回他。”
我突然知道了香港为什么少见星星,也许不是因为光污染,是因为漫天的繁星都藏在他明亮的眼眸里。
我闭上了眼睛,吟诵他的容颜。
“林麦诺,你是单眼皮、白皮肤、没有青春痘的男生,我的高度在你的肩膀,你淡棕色的眼睛潜藏着一个单纯的灵魂。多年以后,我垂垂老去,我都记得你,吃蛋包饭吃得吐了,当街为我抓住一个陌生人不放他走,半夜裹床毯子滚楼梯帮我打破诅咒。”
他抢过我手里他的毯子,好像恨不得盖住那张窘迫得发红的脸。“吃蛋包饭吃得吐了这种丢脸的事你一定要记得吗?”
我笑起来,特别强调:“一定要记得。”
【热泪盈眶】
林麦诺从他的小组里退出来,和我成立一个小组,他的组员劝他不要被我带霉了,教授这一次可是点名要宰我,他只是笑一笑,还是傻气地和我在一起。
我落下许多课程,他一一为我讲解。
当初我在内地的大学能够创造出奇迹,以优异的成绩申请到香港交换生,就是因为我每次复习的时候都要放一张常洛的照片在桌子上,累的时候看一眼,立刻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精神。
林麦诺看着我打个呵欠,然后瞄一眼常洛的照片,两只眼睛立刻又像两只电灯泡一样闪闪发亮。他简直被我吓住了。
“你差点从维多利亚港跳下去的时候我就对你印象深刻,所以才想帮你。”
“谢谢你。”我看着常洛的照片发呆,如果我寻找他的心意都已经感动了旁人,为什么他却不再给我一个机会呢?
他大概知道我是从他的博客发现了线索,追到香港,又在那家餐厅里守株待兔,他便没有再更新博客了,我再也无法知道他的踪迹。
“会找到他的。”林麦诺这样轻轻说。
林麦诺说的,没过多久就成了真。
转眼万圣节到了。
林麦诺约我去海洋公园夜游,每个人都盛装打扮,我看着那些吸血僵尸哈哈大笑,偷偷买了个鬼脸面具戴上,黑色斗篷穿上,把从小看港产鬼片的林麦诺吓得脸都白了。
突然间,我变成了木乃伊,一动不动,怀抱着深刻的哀伤而长眠。
街的对面站着常洛,他兴奋地看着游行队伍里的精灵鬼怪,他牵着一个少女的手,故意装鬼叫吓她。她被吓得紧紧抱住他,然后他得意地笑,就像那时候千呼万唤,他看着终于愿意下楼的我。
我给他的笑容,别人也能给。但他给我的幸福,却不是别人能给的。
我挤进游行的队伍,还好我戴着面具穿着斗篷,没有任何人看见我周身的悲伤。周围不断有人踊跃参加,队伍越来越壮大,我和林麦诺在人群中离散。
然后有人牵住了我的手,指责我乱跑。
熟悉的声音令我好不容易干涸的眼睛又热泪盈眶。
应该是他的女孩买了和我同一款面具,同一件斗篷。所以他把我误认为她。
他带着我游行了一段,在见到热狗摊时买了两杯可乐和两条美式热狗。“吃一点,一会才有力气去探险。听说今年公园把山洞搞得很恐怖。”
我拿着热狗无法吃无法说话,旁人的目光里我大概是奇怪至极的模样。
然后他伸手揭下了我的面具。
他再怎么也不愿意见的我终于还是涌入了他的视界。
他无言地看着我,伸手替我把面具戴回。一声低叹,像鸟儿弹枝离去时对树林致以的惆怅。
很久很久,晚风习习过,再次揭下我的面具的人是林麦诺,他急得以为我不知掉进哪一个鬼坑里,他说远远地看见一尊鬼怪像断线的木偶一样头颅与四肢垂下,画面阴森而悲凉。然后,他看着我的泪水,突然默然将我抱住。
他的温暖,让我惶恐,如同面对中环的奢侈名店,我的人生支付不起。
【爱如何为爱】
我没有再执意地去寻找常洛,我所想的,不过是他重新看我一眼,看我为他破茧,为他新生如蝶。我本以为他看见这样的我,已如死灰的心情一定会复生。
可是他已将我置于回忆。一个人把你置于回忆,即是将你剥除他的生命,不留颜色。
荒唐的日子里,我曾满不在乎的人与事,终将以同样冷漠的花刺刺过我的经脉。
然而人类拥有强悍的生命,在几百万年物竞天择的游戏里残存,真实的生活可以挤掉任何虚妄的东西。
比如,我拿了一个千辛万苦的A。
我的教授愕然地望着我精彩的报告和我,他在判断,我值不值得他的原谅。我想他已经开始犹豫了。
林麦诺为我们的胜利庆功,他嫌弃我空荡荡的家里最大的家具是一个画满路线的香港地图,他带我去IKEA买家具。我看见一个样板间赞叹地说:“真想要这里面所有的东西。”
他就站在那里面,流连忘返,不肯移动,变成小屋里一件有生命力的装饰。
我假装去看另一间,彷徨无措。
我又花了一段时间去安静地体会香港的繁华与美丽,逛了许多座博物馆、大教堂,然后在城大中间那扇门照了一张笑容傻气的照片。
我对犹豫的教授说:“我想回去。”
他问我为什么,学院都不再坚持让我退学了。
“我辜负不起这么一个城市。”以及,我在心里悄悄补一句,一个少年。
香港的学期在圣诞节之前就结束,在购物天堂疯狂打折的时节,我完成我的期末考,收到一封无可奈何的退学信。
林麦诺不清楚缘由,变得很自责,他说一定是他没有滚完所有楼梯,所以这个诅咒没被破除。
我警告他不准去滚,不然他真的可能在某个午夜摔得脑袋开花。
我说:“你要是抱歉的话,带我体会一下香港的圣诞夜就好。”
那一晚,天不冷,因为地铁车厢里简直挤得肉贴肉,常常要多等一班才能上车,港铁贴心地决定通宵行驶。
一路上我看见好多面容纯净的人自愿齐唱赞美诗歌,有些在街头,有些在地铁上,有些在叮叮车上。林麦诺知道我听不太懂粤语,于是他靠近我耳边,替我翻译普通话,声音又近又远,如云如雾。
我低声用不标准的粤语跟着他们一起唱,然后湿了泪眶。
第二天,我搭上回内地的飞机,窗外的金光令人晕眩,我平静地展开一本赞美诗歌集,昨天林麦诺参加一个唱诗班,唱了大半个夜晚的歌,对方感激送的。
我看见其中一首是作了标记的《小伯利恒》,我忆起他穿白衣,净似白雪的模样,他站在唱诗班里,凝视着我吟唱:“求你进来,除我罪恶,永住我心田。”
而我遥远地看着他,无力回应。
这是我今生收获的最珍贵的友谊,可它不幸成了爱。
  Part 1:英国:伦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
伦敦还在夜里,但我们已天亮了。
英国:伦敦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
大四的时候,我第一次出国。学校与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以下简称威大)合作推出一个传媒暑期班的活动,学习时长一个月。我的专业是广告,而该校以媒体相关科系出名,所以我马上申请了。
当时主要考虑的是费用问题。那时的我即将毕业,更想快点工作让父母早点解下重担,而留学费用动辄几十万,我再读几年的话,父母太累了,因此当时的我选择了暑期班,圆一圆出国念书的梦,也不会加重家里的负担。
在我看来,家境并不宽裕的年轻人若想出国看世界,以体验国外文化为主要目的而非留学深造的话,打工度假(新西兰篇会详解)最省钱,一般初期投入在后期努力都能赚回来。如果抱有一定的学习目的,由于留学费用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负担得起的,交换生计划和暑期班相对划算,交换生计划大多是派到国外大学就读一学年,主要支出是生活费,总体开支比留学少很多;暑期班则是短时间国外教学,适合简单体验一把留学生活。当时与我一起参与暑期班的同学,体验暑期班后觉得威大不错,来年就申请了该校的硕士。
伴随这次旅程的是一首无数次单曲循环的歌《英国的夏天》,是我最喜欢的男歌手苏见信唱的。我最喜欢里面的两句歌词“不是任性是迷惘才流浪”“答案必须靠自己慢慢想”。
那一路,怀揣着毕业生的迷惘,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一直在寻找答案。
【在学习中逆袭】
暑期班的安排很不错,起先我以为学校只负责完成教学任务(电视节目创意、网页设计、视频剪辑等媒体课程),食宿都由我们自行解决,但没想到威大安排了单人宿舍,每层楼有一个大厨房。
宿舍里有一扇很大的玻璃窗,望出去便是绿树林与红列车,还有私人卫生间与保险柜。隔日便有一个巴基斯坦员工上门打扫空房间。我某日下课回来,发现房间整个变干净了,还以为遇见一个有洁癖的小偷,闯门之后还帮邋遢的我折好被子,后来清点一下,发现什么都没少,才知道在这里上大学多么惬意,不用忍受同居室友不合的生活习惯,连清洁都不用自己动手。
但我在学习方面遇到一点困难,出国的时候,我的英语只有六级水平,日常交流没问题,可是听全英授课有一定的难度。第一堂课我几乎没听懂什么,后来晕乎乎地跟着上机操作,好在我们的英方辅导员Graham娶了一个中国夫人,懂一点点中文,一直很热情地鼓励我们,我才拾回一点点信心。
那时我常常一整天都泡在多媒体教室里,对着苹果电脑剪片子(规定作业之一是拍一部伦敦宣传片)。
完成那一刻我真为自己感到骄傲,毕竟刚来这里的时候,我几乎没有拍片和剪片的经验,盲目地扛着摄影机在伦敦街头到处采风,到电脑上一看素材又杂又乱,每天都对自己的无能感到生气。
当我忐忑不安地交了作业,尤其是看到更有剪辑经验的同学交上了非常厉害的片子,我以为自己肯定要被当众批评,没想到教授看到这么幼稚的作品,居然耐心找出其中有创意的一点大赞“I like it.”然后告诉我在剪辑画面的时候注意与节奏匹配,比如背景音乐到了一个高潮,画面上那个男孩踩着滑板要是刚好冲向天空会更好。
从开始英语不好且技能渣渣,到最后一堂由BBC电视台资深员工主讲的电视节目课程,我的小组作业“Lover's Reunited(恋人重逢)”真人秀方案居然勇夺第一。我明显感受到自己进步了,不再害怕讲英语,因为外国人熟悉英语,就算你语法错误、发音不准,他们还是可以听懂;我也不再害怕去面对那个想法幼稚的自己,因为幼稚的想法往往无拘无束,稍加指正便充满了可能。
【生活不必汲汲营营】
因为周一到周五都有学习课程,所以我的自由时间仅限于下午放学时和周末,不能够去太远的地方,只能在伦敦周边晃荡。
那时,朋友们知道我在英国,纷纷托我带东西,妆前必备的猪油膏,戴妃喜欢的接骨木眼霜,国内论坛吹得神乎其神的可当面膜敷的婴儿护臀霜……以至于我的每个下午都是疯狂的采购,从学校到购物的牛津街(Oxford Street),需要在贝克街(Baker Street)中转。贝克街的地铁站到处是一个戴着猎鹿帽叼着烟斗的男人侧影,没错,是福尔摩斯,据说他住在贝克街221B号。
每次我放学后转来转去到达牛津街差不多都是六点多了,感觉没逛多久,天才刚暗下来,时间八点左右,商场里就传来提醒打烊的广播。我整个人是懵的。
本来时间就紧张,为了买一些东西,我还多跑了几趟。有一次是想给妈妈买一套不同风味的袖珍酒当礼物,但我当天出门忘记带护照了,英国买酒有年龄限制,我就很真诚地看着售货员,问:“你看我像个未成年少女吗?(那时我22岁了。)”售货员看了看我,果断地说:“还是请你拿护照再来吧。”我又磨了一会,对方还是不肯松口。亚洲脸在她们眼中似乎都显年少,然而他们恪守原则的精神,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好不容易等到了周末,我想这下可以好好逛街了,没想到许多铺子根本没开门,不少店主一样甩手去周末度假。想想租金这么贵,还不抓紧时间做生意,我这才知道另一种观念,赚钱是很重要,但是没有享受人生重要。那些在购物街工作的人,也想早点回家陪家人,开始美妙的夜生活啊!
为了买东西,我开始转战周末集市。那时候我超级迷休格兰特与朱莉娅罗伯茨的电影《诺丁山》,两人在诺丁山的一家书店相遇,于是我就开心地去往诺丁山集市,本来不知道路,但一下列车随着人潮涌动的地方前进必然不会错。
集市是各类艺术的聚集地。复古的银器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仿佛诉说着自己经历的历史,一家服饰店里一整面墙都是不同时代的缝纫机,流浪艺人随性地坐在一片凉荫下就开始弹唱,许多摊位售卖的是老板自己手工创作的艺术作品,只此一家,独一无二……
我记得那时候一束光照在一件白色的长T上,手工染色的青色花朵从领口蜿蜒至胸口,我一瞬间怦然心动,在我眼中,那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件艺术品,对身材过于挑剔,更适合收藏。可惜价格略贵,我恳请卖家可否便宜一点,他却潇洒地回我,店主是他朋友,到海边度假去了,他只是帮忙看店,没有降价的权力。
我离开后又念念不忘,狂奔回去买下,如今每次看到这件衣裳,便想起诺丁山喧闹的集市,浓缩了我对伦敦的全部回忆,无处不艺术。
【在巴斯泡温泉】
说来惭愧,在英国一个月,我去的景点少得可怜,泰晤士河是在欢迎晚宴时顺道游览的,伦敦眼、大笨钟是在做宣传片作业时采风逛的,大英博物馆、BBC电视台、剑桥镇是学校一起组织参观的……
我独自奔赴稍远一点的地方便是巴斯,这里以古罗马时代的大浴室闻名于世,没有高楼大厦,只有美丽典雅的小镇风光,隐隐透露数百年积累下来的贵族风范。
当地最著名的传说应属这一则,相传曾有个王子染上了麻风病,被放逐到乡野生活,有一日他跳进有奇怪味道的池塘里赶猪,竟感觉分外舒服,多泡几次后,竟不药而愈,王子把这个池塘建成浴室,也就是如今的巴斯。
当我下了长途车,正感觉浑身疲惫,刚好可以去浴池泡一泡。收银处的金色卷发小哥带着我在巴斯的小巷左拐右拐,在一扇石门前告诉我里面就是浴池。
我走进去一看,浴池有古罗马的遗风,修建得极为宏伟,四周是一人合抱的大柱子,中间是蒸汽缭绕雾气蒙蒙的宽阔水面,当天仅有我一个亚洲女子入水,也不羞赧,因为水中实在太舒服了。
一想起写下《傲慢与偏见》的女作家简·奥斯汀亦经常来巴斯度假,这里还有她的纪念馆,她是否在巴斯泡温泉后文思如泉涌呢?
【人生不必害怕那些不知道的事】
在伦敦,除了紧张的学业,日子很慢,便像是一首舒缓的抒情曲。
这一趟不像以前的其它旅行,匆匆忙忙地走马观花,而是像个当地人一样细细地体味生活,在超市买菜,在宿舍厨房做饭,偶尔晚上去清吧尝试玛格丽特鸡尾酒,周末去附近的海滩走走,点一份炸鱼薯条,平日总在包里准备一把伞,以备伦敦无常的下雨天。
其实我喜欢别人所说的伦敦“糟糕透顶”的天气。
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雨,不知道什么时候遇见什么人,不知道转角处又有什么新的故事即将发生。
原来人生不必害怕那些不知道的事,不如去期待那些不知道的惊喜吧。
1.备一把雨伞。
2.备一套正装,有可能你出席正式场合会用到,我带的是一件有旗袍元素的云纹白裙,备受好评。
3.购物请注意商店关门时间。
4.伦敦地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地下铁道,虽然有点老旧,但很有历史感。请留意Embankment地铁站“Mind the gap(小心缝隙)”的提示音,这背后有个动人故事,地铁方曾经换下原有的提示男声,但是一位老太太提出,这是她已故丈夫录下的话,她希望还能听到,常常经过这个站就只是为了听听亡夫的声音,最后,地铁站满足了她的愿望。
Part 2:格林威治仍在睡梦中
伦敦还在夜里,但我们已天亮了。
【我对伦敦的熟悉从血腥玛丽开始】
我知道自己很雷人,脚蹬恨天高,身穿塑料壳,头上有尖锥。
有点惊悚,有点像Lady Gaga,可这一切都是为了展示我卖的东西。
“不买就一边去。”我凶巴巴地赶走那群想和我拍照的观光客。“要买的话,25镑,不议价。”
贵得咂舌。整个Liverpool的创意集市,属我的店最贵,也最门庭冷落。
我想这主要是因为我卖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印染的T-shirt上面有吸血鬼咬人的瞬间,有些时候我晚上睡觉时,必须把货物盖得严严实实,免得自己半夜看了吓走三魂七魄。
一群白看不买的观光客被我赶走,我又孤零零了,听到旁边铺子热闹的声音,我“哼”一声,表示羡慕嫉妒恨。
他们都不懂格林的创作。
格林是我在伦敦认识的艺术学院的男生,他是台湾人,看着华裔设计师JIMMY CHOO一炮而红,深觉自己也具有那种时尚资本。
他设计些光怪陆离的东西,这次为了集市精挑细选了五十件,眉飞色舞地期待一个时尚买手发掘他,然后杰西卡奥尔芭那样的明星宠儿穿上他的作品被狗仔街拍,他终有一天突然就红了。
不过他没来,而是把生意交给我,自己则去布莱顿的海滩上寻找灵感去了。
每件东西他都定价25镑。以我节俭成性的性格一算,约250块人民币一件小饰品或背心,还是贵了点。可是我不敢露出为难的神色,因为他坚信自己的天分,而我也必须支持他。
一个成功的男人身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我承认我就是被这句话毒害的。无悔付出,肝脑涂地。
其实格林不成功也没什么。
他知道我暗恋他,却以为我是被他的才华所吸引,其实我根本不懂他的艺术。
我只知道,两年前当我只身一人在伦敦的希思罗机场徘徊时,他对我笑着Say Hi。
那时他坐在COSTA咖啡的袅袅香气里,眉眼弯着,对着周围傲慢的朋友说了点什么,他们一点头,他就招呼我过去,说:“你挺可怜的,我们就当捡了一只流浪猫。刚来伦敦吧?我们带你熟悉这里。”
他们带我,我最先熟悉的是血腥玛丽,这种名字好听味道恐怖的鸡尾酒,伏特加里竟然有芹菜和番茄汁,我在地下酒吧里喝到,差点一口吐出来。
可我还是跟着他们一起群魔乱舞,目光穿越众人,离不开格林,台湾男子偶像剧版的温润长相,头发微卷,眼睛大而明亮。
【踢馆有什么好怕的】
“小姐!”
“25镑。”我没好气地回答,心里头盘算着收摊后我要去哪打工。
格林下周日就回来,如果看到成堆没卖出去的作品,他肯定又会大受打击,恼羞成怒,大骂那些游客有眼无珠,极端地撞墙什么。虽然酒吧工作到很晚很累,但我也认了。
我已经决定凭一己之力买下剩下的所有作品,小心翼翼地维护好格林的自尊心,那脆弱如搪瓷。
“小姐。我真不懂大白菜你怎么敢卖出鲍鱼价?”
嘣……我脑袋里一根弦绷断,回头时怨气深重,见是个年轻白净的中国男孩子,瘦瘦长长,穿着深蓝格子衬衫,微笑着。
他手里拿着的毒蜂尾针戒指有些眼熟。
格林每件作品都是手工,仅有一件,我记得这似乎是我前几天卖出去的,是群女学生来,叽叽喳喳,刚到伦敦看什么都新鲜,我听出她的江苏音,厚脸皮和她以江苏话套磁,不断说:“这戒指你带上去真是太好看了。”结果她也就傻乎乎地买了。
“能退么?我同学不好意思来退,我就帮她来退。”
原来是上门算账的。“货物出门,概不退换。”我面不改色。
“我就知道。我站在旁边观察你很久了。你就是搭个摊,卖些垃圾,骗骗不懂行情的观光客。刚刚你卖给一个女人一条背心,她穿上紧得都快炸开了,你还用粤语说这样很性感。你到底是江苏人啊还是广东人?”
被他识穿我装老乡的把戏,我面子上有点挂不住。可看到他轻蔑地把毒蜂尾针戒指随意一抛,说换不了,不要也罢,我顿时火冒三丈,把一杯水泼向他,然后跪在地上,在人来人往的路上找格林的戒指。
虽然我不懂欣赏,可是我绝不允许格林的作品被这样糟蹋。
一个一米九的红发男没看见老鼠一样的我,抬头望着旁边店高挂的围巾,一只脚就踩上我的手,也许没注意,腿长走得快,一下子就不见了。
这一天糟透了!
无聊的观光客,可恶的换货人,没长眼睛的红发男,还有晚上色眯眯的酒吧客。
我突然间受够了这一切,眼眶湿了,看着自己肿高的手发呆。
湿淋淋的男生走到我身边来,似乎为自己一时冲动有些悔意。
这时候我手机响起来,是格林在布莱顿还惦记起我。
我抹干眼泪,咳亮了嗓子,很愉快地回应他:“卖得非常好,供不应求呢。”
格林听了欣喜若狂。“是吗?那你去我的公寓,我还有十多件存货,你就一并卖了吧。”
我一下子僵住,倒吸了口冷气答应了。
新多出来的几百镑叫我去哪赚呢?那一瞬间我真想去买条丝袜抢银行。
“为什么说谎呢?”男生看着我,黑眼睛一下子洞穿了所有。不忍的眼神似乎在幻想一个天真无能的设计师和一个忠诚愚蠢的小粉丝。
“关你屁事!”我开始收店,看样子今天也不会有什么生意,我决定我还是早点去酒吧赚工钱比较实在。
“就当作道歉,你有事的话,我帮你看店。”
我想了想,反正这堆东西送人也不见得有人敢要,我又赶着去打工,他要有良心将功赎罪,我也就省得浪费集市的日租了。
“十点会面。”我看了下手表。
他点了头,说:“我叫陈明熙。”
【我希望早日习惯这种呛人的生活】
酒吧的工作结束后,讨厌的老板啰嗦着我没把桌子擦干净,借口留多我半小时。
我懊悔地奔向Liverpool,有点担心格林的设计和那个叫陈明熙的都不翼而飞。不过这样更好,我能到警察局报个案,格林听说东西被偷了,也许比东西没卖出去要好很多。
在伦敦的夜里,我到集市的时候,凉风刮着空摊位,天空深蓝如海族馆的上空,冰冰凉凉的。
我看见陈明熙安静地坐着,拿着支画笔在T-Shirt上涂鸦,阴森的吸血鬼被他加工上谐趣可爱的表情。
他把一叠英镑交给我,打了个呵欠,揉乱了头发,困倦地说:“这是今天卖的。”
他坐在这里,一边随心所欲地改造格林的作品,精彩的转变吸引了许多人驻足观看,一边热情地卖出了许多件改造品。
“我在国内读美院,开了个淘宝,卖的都是些手工设计。这次来是参加伦敦艺术学院的暑期班。”
哦。竟然和格林是同一家学校的。
虽然觉得格林可能不高兴自己的作品被改造,可是我总算不用再为货款焦头烂额,我对这个陈明熙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感谢。
我从背包里拿出水瓶,倒了一杯血腥玛丽给陈明熙。
每晚在酒吧打工,我都央求调酒师偷偷给我调一瓶血腥玛丽带走,虽然不断努力适应,可我喝了还是直皱眉头,但我希望我能够早日和格林一样,习惯这种呛人的生活。
因为他拍着吐得要死不活的我的背,半真半假地说过:“哪天你会喝血腥玛丽,哪天你就是我女朋友。”
他明知我暗恋他,也享受我盲目的崇拜,却从来暧昧地让我觉得,他或许关心我,或许不过就是个游戏。
陈明熙喝到芹菜的味道,脸色极其难看,咽不下去。
我拍拍他的肩膀,大笑着说:“欢迎来伦敦!”
他喝的那一大口被我拍下去,表情痛不欲生。吞下后,他用手背抹去嘴角的暗红,突然就笑了,彼时月光穿云破雾洒在他皓白的脸上,居然有那么一丁点异类生物的万种风情。
【华生,这个案子有眉目了】
陈明熙来英国是读暑期班的,本来能在英国呆的时间就不长,但他在下课后宁可放弃难得的自由活动,连大英博物馆都不去,反而到我这来帮忙。
可是,格林的许多件作品还是卖不出去。
钱的事情让我像和一颗炸弹绑在一起,头疼死了。
我干脆把店交给陈明熙,自己白天去咖啡厅兼职,晚上去酒吧打工,从酒吧下班后我就去地铁里卖艺,因为我觉得放个碗在面前,好像挺能聚财的。
晚上,我让收店的陈明熙帮我在不远处把风,见到地铁工作人员过来盘查就通知我赶紧逃,因为伦敦的地铁里虽然允许卖艺,但是要流浪艺术家先去申请证件,我没那个美国时间去排队申领。
何况我吹的是半生不熟的葫芦丝,只学过几个月,忘得差不多,吹得很混乱,碗里面有硬币纯粹是外国人没见过这乐器,觉得有几分新鲜。
我就这样跟个拼命三郎似的,终于在格林回来前一天的下午三点凑齐了全部的钱。
那一刻我如释重负,揣着沉甸甸的钱,和陈明熙轻松地走在伦敦塔桥上,吓走一些胆小的鸽子。
有一对男女穿着婚纱骑着单车经过我们,单车轮子上绑着叮咚作响的易拉罐。我对着他们大呼祝幸福。
这只是一场简单至极的婚礼,却让我红了眼睛。
陈明熙站在我身边,轻拍着我肩膀,他的安慰无声而温柔。
第二天我满怀期待地去Paddington的火车站接格林,格林却搂着一个蚂蚁般细腰的女生出站,吻着她金子般的头发介绍,这是他在布莱顿认识的女生,他邀请她来当他的模特。
他们在布莱顿共度了一个月,沙滩、阳光、海鸥、Fish and Chips。
而这个月,我像只工蜂一样四处忙碌。
到头来,格林大大咧咧地像女王蜂一样刺伤了我。
我没力气去摆笑脸了,于是和格林简单吃了个午饭,就告了别。
我下午还要在地铁卖艺,爱情偃旗息鼓了,可我的日子还要过。我不像格林他们这群学设计的学生,含着金汤匙出生,我是我爸妈咬牙把我送出来,希望我有点出息的穷留学生。在地铁里卖艺的收入还是挺不错的。
这个月的生活费我都倒贴了格林,一分钱都没给自己留下。
陈明熙照旧在等我,帮我把风。我就摸出葫芦丝,呜呜地吹起来。
结果今天我运气极差,衰神罩顶,陈明熙吹声口哨打个暗号,意思是地铁工作人员来了。我收起葫芦丝,捡起地上的硬币没命地逃,随便跳上一辆刚停稳的地铁,像个疯子一样和陈明熙在车厢里对视狂笑,车门关上,我们对外面无可奈何的男人做个鬼脸。
车到了Baker street就不再走,我们在到处画满了福尔摩斯和他的大烟斗的地铁站下车。陈明熙表示我们既来之则安之,应该去寻找福尔摩斯的故居。
我傻眼,说我不知道福尔摩斯住在贝克街的几号。
来伦敦两年,我跟着格林像吸血蝙蝠一样深居简出,竟然什么景点都不曾去过。
“去旅游景点就像被加菲猫欺负的欧迪笨狗一样傻兮兮的。”他这样说,我也就不好意思提。
我只以为他不愿去,却没有想过他只是懒得陪我去。
格林就是知道我喜欢他,不用花心思对我太好,我也还是忠诚于他。
陈明熙抓着我去问路,我们问到贝克街221B号,走进福尔摩斯的博物馆,门铃一响,匆忙的脚步声从吱吱作响的楼梯传来,伴着一把笃定的声音:“华生,华生,这个案子有眉目了!格林他不喜欢你。”
装作福尔摩斯的陈明熙挡住我的阳光,挨了我一个巴掌。
【我要离开了,你会想我吗】
一个萍水相逢的陈明熙凭什么来审判我的爱情?
格林不喜欢我吗?
那他为什么要把我从机场捡回去,帮我张罗了一个房子租住?虽然那房子恰好是他朋友急于转租。
那他为什么每次聚会都叫上我?虽然我只是在旁傻笑着,对他们讨论创作那些深奥的内容露出崇拜的眼神。
那他为什么不和谁交往,身边的女孩子只有我停留最久?虽然他老是批评我穿得像个乡霸,我贪舒服,总穿着平底鞋,棉布白衣加一件宽松的牛仔裤。
我在数玫瑰花瓣,格林喜欢我,格林不喜欢我,真是蠢死了。
与此同时,我的爸爸打来越洋电话,委婉地问我学费还没有准备好,我这能不能可以缓交?
“行啊。”我盘算着不多的生活费和令人头疼的大额学费,硬撑着回答,又问,“爸。家里不是出什么事了吧?”
“一点小问题。”
“上次生活费是姑姑给我的。到底怎么了?”我爸肯定不会忍心女儿饿死街头,不会忘记给我存生活费,但是我账户里的钱很诡异的是姑姑存的。
“我有事,长途贵,就不多说了。”我爸掐断了电话。
我为什么还要呆在伦敦?
我总觉得家里的经济情况开始变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爸的小超市生意被一个同行围追堵截,几乎是卯着我们干。起先我爸把这个不断搞降价促销的对手当笑话说,到后来他严肃得再也不提。
当初中介把伦敦吹得天花乱坠,虚虚实实,但有一点确实没骗我们,伦敦一年得几十万,对我们家不是件容易的事,意味着我要挖空我爸妈的积蓄。
“你喜不喜欢我?”我披了件衣服出门,打雷闪电似的擂着格林公寓的门。他刚在洗澡,裹了条白浴巾就咬牙切齿地出来了。而我直截了当就问了。
我的成绩没有申请到伦敦的好学校,伦敦的生活费又贵得吓死人,我总守在超市晚上清仓的时候买打折的蔬菜水果,而且我呆在伦敦也没干什么正经事,多是围着格林团团转。
我想,如果格林不喜欢我,我就离开伦敦吧。
现在,我唯一想知道的是,格林是否喜欢我,以男朋友的心情。
格林揉了揉头发,被我认真的眼神吓一跳,嘀咕着:“喜欢吧?”
我喜滋滋地点头,转身就走,说不打扰他创作了。
绝望的我豁然开朗,心里盘算着我可以考虑一天打三份工,周末可以全天都打工,累得像个陀螺就能留在伦敦,留在格林身边了。
下了楼,我仍然觉得幸福得像要飘起来,无限憧憬地望向格林的窗户,看到半开的窗户那有个金发女子的剪影。
不如有滑板直接踩着我的脸滑过去好了!
我打电话喊陈明熙出来,像个醉鬼一样吼:“不是还没来得及逛伦敦吗?我带你逛!”
我们坐着轮船跨越泰晤士河,来到格林威治天文台,这里有一条本初子午线,即0度经线。游客极多,我也固执地排队排了一个多小时,分开两脚,跨过0度经线,在镜头前做出比哭还惨烈的笑容。
一天下来走了许多景点,我终于走累了,蹲在特拉法加广场上像只灰扑扑的鸽子,肥得飞不起来,陈明熙问我怎么了,我却趴在他肩头哭了。
他慌张地问我还想去哪,就算是游过英吉利海峡他也陪我。
我想了想,随便说布里斯托吧。
陈明熙就拖着半死不活的我去买票,我们就去了布里斯托,刚好是热气球节,无数个热气球飞上天,像工业时代一样,人们仰望着天空,渴望能像鸟一样飞翔。
我们也混进了一个载人的热气球,俯瞰大地,我像个白痴一样大吼:“再见了。格林。”
有部很感人的动画片叫《飞屋环游记》,两个小孩子一直有个梦想要去南美洲的天堂瀑布,然后他们结婚、老去,梦想只是梦想。直到老奶奶死去,卖气球的老爷爷决定实现两人的梦想,他把屋子系上成千上万颗气球,然后就飞起来了,经历风雨危险,终于着陆在天堂瀑布。
那是我看过最感动的片子。深爱一个人,就不顾一切达成对方的梦想。
那时的我在电影院独自哭泣,因为我也感同身受,为格林完成他的梦想。这条路不好走,我却蹒跚地走了两年。
【今后,他会永远记住我】
我向姑姑了解到我家超市濒临关门的情况,供货商天天催着我爸要货款,我爸连出个门都要从猫眼那看看有没有讨债的人守着。
我毅然决定找老师问了休学手续怎么办理。
我没再去问候格林,倒是他倒了两条地铁线,山长水远地来找我。
我一开门,他就把一件衣服丢我脸上,漂亮的脸有着妖异的美,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衣服摊开,看见一只惨白的吸血鬼在做鬼脸。是格林上次放在创意集市卖的东西,不过被陈明熙改造过了,最后被一个嬉皮士买了去。
“这是怎么回事?我的设计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
“这样才能卖出去。”
我仍把门开得小小的,不让格林看到里面打包的行李,以及还没来得及打包,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他的作品。
两年间,我没去过购物的牛津街,花在购物上的钱却数不胜数。他是我唯一奢侈购物的地方,我以各种方式买了不下一百件,却从来没勇气穿出去过。
“够了。你在藏什么?”格林疑惑地盯着我,强行推门而进。
我还是失败的,藏不住秘密就像我藏不住写在脸上的喜欢。
他的作品还被我挂在墙上,或是堆在桌子上,一目了然。我两年来小心呵护的他的自尊心在此刻崩溃。
他揪着我问:“你不是说这些都卖出去了吗?那些人还很喜欢,说下次有货再通知他们!”澎湃的眼泪已经涌出来。
我认识的格林,孤单地骄傲。他的作品老被严谨的导师皱眉,玩得要好的同学也从没有肯定过他的设计,直到认识我以前,恐怕是没有一个人把他的设计视为珍宝。他都忘了中国有句成语叫爱屋及乌。
我成功地让他相信他的作品在伦敦街头大卖,他有许多无名粉丝,他有朝一日一定能成功。他也就不再撞墙,更加高傲,像只不轻易落脚的夜莺。
“你为什么骗我?为什么骗我呢?”他将所有的东西都挥到地上,屋子乱成一团,他就蹲在墙角,像个被遗弃的孩子一样哭起来。
格林一哭哭到大天亮,今天他还有一场学生试验时装发布会,我替他盖上遮瑕膏,遮住他红肿的眼睛,叫了一辆的士送他出门。他一路头歪着,柔软地靠在我的肩膀上,像是虚弱极了。
所有的作品都赢得了喝彩,唯独他的作品上台的时候,全场鸦雀无声,就连他的女模特转身往回走的时候也没有底气,像只逃窜的五彩山鸡。
随后格林出来致谢,只有两个人的掌声响起来,有些寂寥,但我们两个人都把手掌拍红拍痛了,还算响亮。
我寻着掌声望过去,看见陈明熙。这是格林的学校组织的活动,他看到宣传海报就来参加了。
格林对我不讶异,但是看到有陌生的人为他鼓掌,他挺直了背,抿着唇笑着,拾回了他支离破碎的骄傲。
我向陈明熙投递一个感激的眼神,他微微一笑就离开了。
秀结束后,格林找到我,握着我的手很真诚地说谢谢。我说:“不用谢,你看今天不是有其他人为你鼓掌吗?”
他孩子气地笑起来,可是很难过,问我:“你要离开我了吗?”他怎么可能不注意到我房间里收拾好的行李?
我勉强笑着说:“是啊,哪天让我听到你的名字前冠着‘大牌设计师’吧。”
他抱了抱我,说对不起,以前只把我当作一个好用的小粉丝。但今后,他会永远记住我。
我便知道他是真的没喜欢过我,即便现在告别的时候他饱含热泪,可是我已经不会再踏上这一班晚点的列车。
【公主般的长眠】
过几天,我收到了格林寄来的支票,是上次创意集市的全部货款。
我把它寄给了爸爸。
我爸惊慌地问我怎么有这么大一笔钱。我简单地说不要他们独自承受压力了,我已经办好休学,可以等家里经济情况好一点再来读完。
我爸恼怒地说家里已经筹好学费了,我说:“爸。还是用来先给供应商吧。”他挂了电话,说了好几句对不起。
我们的父母已经足够好,却常常为他们无法为我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而不停道歉。本来是我们欠他们的,却总像他们欠我们一样。
手续办好后没几天,我就跟着陈明熙所在的游学团混了一张便宜的团体机票,和他一起回国。
我们的位置明明不在一起,他却说动了老外和他换了位置,加上转机的时间,在我身边聒噪了整整17个小时。
他问我到北京后又去哪。我疲惫地说我要转机回CD。
他一脸诡笑,被我逼问了才说出来,他也要回CD。没想到我到处装老乡,却真的撞见了。
关灯后的机厢静得可怕,他偷偷打开遮光板,招手让我去看外面的霞光。
“伦敦还在夜里,但我们已天亮了。”
这是奇妙的时区之旅。
我看着外面刺目的阳光,轻轻吐一口气,突然觉得有如新生,格林已被我永远留在那片黑夜里。
我对他的喜欢,终归于公主般的长眠。
  Part 1:新西兰:年少轻狂时最该去的地方
感谢你存在在这个世界上,让我一生的爱与思念有了寄托。
新西兰:年少轻狂时最该去的地方
几年前,我在香港海洋公园玩,吃饭时遇见一个拼桌的台湾姐姐,闲聊时她说起她曾经去新西兰打工度假,辞去了书店的工作,给自己一次想走就走的旅行。
听说她在新西兰待了一年,我傻傻地问:“旅行开销肯定很大吧?”
她回:“没有啊,我当时浑身上下只有买机票的钱,到了当地再找工作,一边赚钱一边旅行呢。”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打工度假签证(Working Holiday Visa),允许囊中羞涩又志在远方的年轻人可以靠自己来赚钱旅行。
回去后我就加了一个相关的Q群,在里面认识一个叫“碧空云”的网友,他说他毕业了不知道做什么,想给自己一个间隔年,思考以后的人生。
某天晚上,他给我打来电话,激动地说:“快,官网放名额了!快去抢!”申请这个签证的要求很简单,最重要的反而是及时网申抢名额。
很幸运,我们一起抢到了。
在去新西兰之前,我先在网上的背包客网站找工作,准备了一份英文简历,见到合适的岗位就发邮件,有时候还会收到电话面试。
当我找好两份工作后,终于启程飞往新西兰。
【小岛惊魂记】
第一份工作是在海岛度假村。
我在港口等船的时候,遇见一个眉目深邃的德国美少年,他竟和我一样是打工度假,更巧的是,我们的老板是同一人,也就是说,我们将会是工作搭档。
我正为我们的巧合而开心不已时,接下来马上面临打击。因为我事先没有了解清楚度假村的情况,当船开到一座小岛边停下来,我看着小岛上的山与房屋,发现整座岛上竟然只有一户人家,心里不由想,那岂不是遇见不怀好意的老板,我就是插翅难飞,连求助的人也没有。
老板在码头亲切地欢迎我们,我数一数,加上德国少年,整个岛上就只有男主人、女主人和我共四人,不算主人家的一猫一狗和山上的山羊等动物。
我起初感到深深的不安,虽然女主人Erika是个短发的温柔的中年女人,给我安排的住处是一间单独的套房,有厨房、卧室和浴室。
第一个晚上,我给家里打电话,发现我的屋子里没有信号,一直要走到码头才有微弱的信号,我试遍了各个角度,最后总结出最好是把手机放在长条凳子上,弯腰偏头用耳朵贴着手机讲话才听得比较清楚。
这样打电话的场景极其诡异,码头没有灯,只有狂风呼啸与惊涛拍岸,我胡思乱想,这样要是我真出什么事了,连求救电话都可能拨不出去。
第一天打完电话后,我灰心丧气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厨房里拿了一把刀叉,放到自己的枕头底下,十分困难地睡着。
那时我常常问自己,是不是自己不是勇敢,而是莽撞?万一真出事连自保的能力也没有。
还好,我的运气不错。Erika对我真的很好,德国少年Simon经常扛着一把电锯跟Walter大叔去山上砍树,做的体力活很是辛苦,而我则跟着Erika做些相对轻松的家务活,洗衣、做饭、打扫房间,有时候聊一些女孩子的感情话题,渐渐放下了内心的防备。
度假村不小,我基本上每天都要擦天花板,举得手都酸了,常常一个人兴起,坐在梯子上,喊着五音不全的喉咙,什么歌都唱,什么诗都背,有时候听见Erika的轻笑声。
刚开始的时候,我有点害羞,工作完成后喜欢一个人玩,到岛上的沙滩散步发呆,狗狗Sam凑过来蹭我,我捡一截枯木枝,丢出去,Sam就乐呵呵地帮我捡回来。而猫咪Tom则有点骄傲,不肯与人亲近。
后来,我们四个人渐渐熟悉起来,就像一家人一样一起打桌球,出海钓鱼,追赶海豚,开船到隔壁岛访友,玩德国扑克,做土豆红烧肉、大盘鸡和包饺子……
少年Simon比我先结束工期,有一天他措不及防地对我说他要走了,船在等他。那天我正在用面条机做面条,我急着问:“你还没有吃过中国的面条呢。”他张开双臂,逆光狭长的脸对我微笑着说:“再见,Echo。”我们抱了抱,我差点就哭出声来,有好多事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
比如,厨房里的老抽是用来调味的,而不是像他淋上一大勺来拌饭吃的。每次见到他碗里的饭黑漆漆的,我都很难过。
轮到我离开那天,Erika给我一个本子让我写这段日子在度假村的感言。
我留言的英文翻译过来大意是:“风景好,不如酒店好;酒店好,不如人好。”
【悬崖上的生活】
第二份工作是在悬崖边的农场。
我本来以为离开了几乎与世隔绝鲜有客人的小岛,这次总算可以到一个相对热闹的地方。没想到,当农场主人在车站接到我后,七拐八拐来到山顶时,我往下一看,悬崖峭壁令人发昏,壁底的村落就像积木玩具一样小巧玲珑,而在这峭壁旁,就建着农场主的家。
幸亏这时农场主的二儿子Mike给我献上一束黄色的小花束,张开掉了几颗牙的嘴说:“欢迎你,Echo。”我总算回过神来,欣喜而无奈地迎接第二个挑战。
偏僻的农场过了晚上九点就没电,每个夜晚真的是伴着月色入眠,还能听见山上动物千奇百怪的叫声。但我一点也不感觉到害怕,月亮就挂在我的玻璃窗前,格外明亮,给我力量。
在这里,我的工作要丰富许多。田里的庄稼生了杂草,我得把杂草拔掉,免得它们抢走养分。山上的树还不够多,我得多种几棵树。马儿的饲料不够了,我得多喂它们一些草。家门前的地砖有些不平,我得撬起来重新铺一层。晚上真冷啊,我得找些柴火放进壁炉里点燃,然后就可以躺在壁炉边看电视。大男孩Daniel和小男孩Mike饿了,我得找找厨房里有什么吃的弄点饭菜。两个小家伙应该快放学了,我得去学校接他们,顺便参观一下外国的幼儿园,竟然全校一起养了好多动物和种了好多蔬菜。学校还给他们发了土豆,我得帮他们一起种土豆,以便到时赢得最大土豆奖,或者赢个最搞怪土豆造型奖也是好的。
我每天还会祈祷一件事,当我做农活的时候,千万别挖到蚯蚓。因为我太害怕软体动物了,读书时有一年雨水特别大特别急,许多蚯蚓从路旁的花坛里翻出来,爬到路上,我明明提前了一个小时出门上学,但那一天,我几乎旷课了,因为我被困住了,我看见一只蚯蚓要酝酿很久的勇气才敢迈一步,边哭边走。
可是,我在农场工作的时候,硬生生挺过来了。我一直告诫自己,对于一个农场家庭来说,害怕蚯蚓实在是太矫情的事。我不能让别人后悔给我这份工作,于是狠下心坚持到最后。
生命会犒赏勇敢的人,那段日子,我在悬崖边看过此生最美的彩虹,那条彩虹真的好长啊,从悬崖上如同一条优美的抛物线一样落在悬崖下。
我痴痴地看着,再苦再累都被治愈了。
短短时间,我和农场主成了不错的朋友,我走时,他很遗憾地说,我要是冬天来就好了,他还能带我去打猎。
【为梦想而前行,我不怕】
很遗憾,我只做了这两份工作。当时因为我另有要事,持一年有效期的打工度假签证,最终只在新西兰呆了一个多月,间隔年变成间隔月。
短短一月,我的旅行路线是奥克兰——基督城——哈维诺(第一份工作)——塔卡卡(第二份工作)——纳尔逊——惠灵顿——陶波——罗托鲁瓦——奥克兰。
我到基督城时,它还未从之前的大地震中恢复过来,市中心的马路上到处是令人惊心的裂痕,但整个城市十分祥和,人们照旧阳光地生活。我很佩服这种浴火重生的温柔。
我还喜欢纳尔逊的善良。当我走出它的车站,看到许多树都穿着彩色的毛衣保暖。当地人把树像人一样对待的方式,差点让我的心都化了。
整个旅途中,我最爱的是惠灵顿的风,这里是世界有名的风都,惠灵顿位于新西兰北岛的最南端,与南岛隔着库克海峡对望,形成一个天然的风口,街头许多着裙子的妙龄女郎常常如玛丽莲梦露一样惊慌地扑下随风飞起的裙摆。在这里,我爱上逆风行走的感觉,生命再艰难,逆风逆水又怎样,我们还是可以固执地往前走,抵达我们的目的地。
有一段时间,我的手机充电器坏掉,没有办法充电。
当我终于上网出现,网友碧空云很紧张地问我到底为什么失联这么长时间?他还以为我被人谋害了!
一个人的旅程中,我常问自己,害怕吗?因为害怕,就放弃吗?
正如我在《我在新西兰等你》一书中写过的一句话:“人生本就是这样,没有在热带雨林被蛇咬死,也可能走在路上就被掉下来的花盆砸死,横竖都有生老病死,不如就拿这条命去赌一个梦想。”
为梦想而前行,我不怕。
1.新西兰打工度假签证仅允许18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申请,对最低学历、雅思成绩、身体健康等有要求,详情请查询官网。
2.目前,对中国大陆开放打工度假签证的国家,除了新西兰,还有澳大利亚。
3.新西兰实行夏令时和冬令时,如果刚好遇上时制交替的一天,请一定要调好时间,我就是这样错过了我的班车……
4.新西兰是户外运动天堂,请勇敢地尝试各种运动,但一定注意安全。
Part 2:不悔
感谢你存在在这个世界上,让我一生的爱与思念有了寄托。
【岁月也磨灭不了的记忆】
院子里忽然刮起一阵激烈的风。
正在庭院里撑伞扮香菇的小女孩惊慌地站起来,一瞬间,伞就整个被吹翻了。她急忙往屋里逃,却见自己的爷爷转着轮椅,一脸憧憬地朝着院子来了。
“爷爷!”她尖叫着。
陈锡文却干脆脱离了轮椅,举步维艰地走到院子的中央,伸出瘦骨嶙峋的手,闭着眼去感触这阵风。
宽大的睡袍猎猎作响,他险些站不稳,却用充满遗憾的口吻说:“这里的风,还是不如惠灵顿的风啊。”
惠灵顿的风,没有消停的时候。
最难的是在风中逆风行走,每前进一步便要被生生逼退半步。
陈锡文永远记得二十二岁那年,他在新西兰被所有的服装设计公司都拒绝了,他在大风的天气和一个叫卓尔的女孩走了一整夜,狂风大作,他必须要紧拉着护栏上的绳索才不会被风击退,以至于手心磨出了血。
她陪着他,鼓励他,相信他一定会成功。
六十年过去了。
他感觉生命的沙漏已经开始流干了。
家庭医生今天早上来看过他,然后私下里和他现在的妻子于黛丽有一番秘密的谈话。然后,于黛丽在厨房做玛芬蛋糕的时候,不停地掉眼泪。
风停了,陈锡文回到屋中,宣布自己的决定:“黛丽,我想重返新西兰。”
于黛丽默默地看他一眼,久病的陈锡文精神矍铄,花白的头发像银器一样闪烁着凌厉的光芒。
若她还是年轻时玫瑰那般的性格,或许会用刺扎醒他,新西兰那么远,从北半球到南半球,他这副上年纪的身躯已经不再适合远行。可岁月老了,她是为爱付出一切的龙舌兰,愿意做一切令他快乐的事。
她回到里屋,拨了两个电话。
一个拨给航空公司。
一个拨给卓尔。
【永远的Echo】
机场,陈锡文躺在担架上,瘦得像一只修长而冰冷的蜥蜴,被年轻而焦急的护士抬上飞机。空姐已经听从航空公司贵宾部主管的吩咐,将一间头等舱暂时改为特护病房。
本来,陈锡文的身体已经不适合上飞机,可是航空公司的总裁夫人是Echo品牌的忠实客户,收到于黛丽电话后,排除一切困难,为心中的时尚大师完成最后一个心愿。
飞机在蔚蓝的天空平稳飞行,护士小姐正在进行每半个小时一次的检查工作,为他量体温和测心跳。
“扶我坐起来。这样躺着像个糟老头。”陈锡文感觉到四肢无力,好像骨头是软绵绵的青草。护士小姐不由得有点为难。
这时,头等舱的门口传来激烈的争吵。“我是陈锡文大师的忠实粉丝,我只是想把自己的设计稿交给他看一看。你凭什么不准我进去,当面表达一下仰慕之情?”
陈锡文淡淡一笑,似乎在说,看吧,要是我的崇拜者冲进来,看到我这么虚弱的样子,那该多尴尬?
护士小姐只能叹一口气,把他扶起来,细心地为他整理了一下宝蓝色的领结。
白色的缎面西服更衬得他瘦骨嶙峋,他低头检阅自己的着装,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在最颓唐的时候仍拥有自己的骄傲。直到确认一切无误,他并拢腿,身体撑得笔直,略微扭头看窗外的云彩。
这是去新西兰的路上,他感觉自己已经望见了库克海峡。他忍着心悸的老毛病,保持绅士般的微笑,默念:“卓尔,我们年轻时就在这里相遇。”
当年,十八岁的卓尔来到新西兰打工度假。
新西兰打工度假签证面向30岁以下的年轻人,在没有充足的旅游资金的情况下,允许一年的时间边打工边深度旅行。每年只有1000个幸运儿,她是其中一个。
第一次见面,是在天空塔的酒吧,他奚落她千里迢迢到新西兰打工度假,却凡事依赖别人不能独立做事;第二次,她在面包店辛苦打工,把纸杯蛋糕的糖放多了,多亏他给了一笔大生意才保住工作;第三次,她被他推上天桥,把他的罗马假日裙演绎得出乎意料的美好。
继此之后多次的相知相识,终于令他不再轻视这个独闯新西兰的十八岁迷一样的女孩。他用心写给她一句话:“愿你逍遥自在,愿你无怨无悔,愿你坚强勇敢,愿你不虚度此生,愿你在新西兰,梦想成真。”
他如此清醒地确信,她是此生最想得到的女孩,没有之一。
可是,她一直深陷于前男友林摇滚留下的情伤之中。
“这听上去不是您的夫人。”护士小姐以为面前苍老的男人是在抓紧时间进行一生的悔过,因他没有如结婚誓言一样,对他的妻子于黛丽保持忠诚。
如果这个消息流传出去,估计是时尚圈的一枚重磅炸弹。毕竟陈锡文和他的Echo品牌是世界上最知名的童话。
每一个好莱坞女明星都以穿着Echo走奥斯卡红地毯为荣,每一个新娘都渴望穿着Echo婚纱步入教堂,每一个女孩都希望能拥有一件Echo,仿佛这是个经典魔法。
“是的。”陈锡文的脸上罩着幸福的光芒。尽管所有的时尚杂志都在赞叹,在乌烟瘴气的时尚圈,只有陈锡文像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一样雕琢着他纤尘不染的时装作品,除了他的妻子外,数十年婚姻生涯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爆出绯闻。
他接着说下去:“卓尔的英文名是Echo。当她的打工度假签证到期,我们同时离开新西兰,她回到中国,而我决定到美国参加设计师比赛……”
【他平生只做两件事】
那场比赛,陈锡文并没有得到最终的冠军。
“你真的是个天才,也许只需要时间。”
德国超模主持吻了吻他的面颊,含着泪光看他走下天桥,转头对一位时装大亨评委说:“他真的很优秀,不是吗?婚纱挑战的那一场比赛,我只想穿着他的婚纱,命令我老公再一次向我求婚。”
走下舞台,陈锡文走得很稳,没有什么困难会比在惠灵顿的逆风更强劲。他当然有失落,原本以为可以赢到底,骄傲地带着荣耀再见卓尔。
人生总是需要几件事,让人奋不顾身地去完成,借以证明活着的意义。
时装设计是一件,卓尔是一件,他平生就这么两件事。
走出录播间,意外的是这里有许多人守候,突然的镁光灯令陈锡文视野模糊。大概是这个比赛本身就颇负盛名,连带选手也受到业界特别的关注。
于黛丽也在后台,因为这是四进三的预决赛,剩下的三个人可以在纽约面向世界发布时装秀,她绝不能错过这一场。
当她看到陈锡文错失前三,不禁哭得像痉挛的重病患者一样。旁边的女生担心地递过一张面纸,问:“你还好吗?需要叫救护车吗?”
记者们见到陈锡文朝着于黛丽走来,纷纷把问题对准了两人的关系。“陈先生,请问这位哭泣的小姐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们是好朋友,而且我已心有所属。”他诚实回答。
于黛丽一直知道陈锡文深爱着卓尔,可她总以为卓尔离开后,自己可以凭借不懈的努力,令他回心转意。可她今夜再次意识到,她爱他,他爱卓尔。这是一个让她的世界毁灭的真理。
几近崩溃的她冲动地咆哮着:“陈锡文,你傻不傻,卓尔还不是只把你当好朋友,她回国后已经和前男友林摇滚复合了,他们曾经因为误会而分开,现在已经解释清楚重归旧好了。只不过因为你在比赛,所以我拼命瞒着你,不想令你分心……”
【只要你愿意微笑】
比赛结束后,陈锡文再次陷入很长一段时间的低潮期,那种不知道何去何从的感觉很恐怖,就像深夜里一个人蹲在冰箱边,拼命地往胃里塞东西。
于黛丽开了一辆白色房车来找他,吼:“给我滚上去!我不想看你继续待在家里发霉。”她恨不得把他踢进车厢,如果他继续磨蹭,她的确会这样做。
陈锡文顺从地上了车,于黛丽大力地把门一关,坐到驾驶座上,决定去拉斯维加斯,那是醉生梦死的天堂。
她就像个溺爱孩子的母亲一样,包容他的胡闹,只要他愿意微微笑一笑。
去往拉斯维加斯的公路满是黄沙,在大太阳的曝晒下,涂了防晒油的两人还是晒得像烤熟的兔子。
车突然熄火,于黛丽见陈锡文好不容易睡熟,决定自己把车修好。她整整折腾了两个小时,钻到车底下看了几次,油污黏满她的脸。她打开前车盖,又被滚烫的零件烫伤,起了偌大的水泡,她不敢疼得叫出声音,蹲在地上半晌,然后抹抹眼泪继续修车,任陈锡文呼呼大睡。
这辈子,她简直从没这么落魄的时刻。
一直以来,她只需要做一个被宠的女孩就好。
夜色降临,陈锡文迷迷糊糊地醒来,问于黛丽是否累了,要不要换人开车,却看见她满面油污,就像是秃顶的乌鸦。
“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有。一切都很好。只是天使和我开了一个玩笑。”有些事,他不必知道。
她把车停在拉斯维加斯的酒店门口,给了他一皮箱的筹码,并指给他舞女俱乐部的方向,她打着呵欠说:“Have a good time.”
旁边的男人们简直嫉妒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在拉斯维加斯没有待太长的时间,因为有一天他们刚刚步出酒店,打算抄近路去品尝一家很有名的意大利餐厅,却遇见了抢劫。
那个壮硕的劫匪明明是把目标对准陈锡文,而忽视娇小的于黛丽,可是她率先发疯一样地用尖头高跟鞋猛踹对方,把坤包当作榔头一样向他挥去,仓皇地喊着:“你快点跑。”被激怒的男人勒住她的脖子,陈锡文捡起他落在地上的刀子,却怕误伤于黛丽。
“给我。”于黛丽憋得脸红脖子粗,吃力吐出一句话,抓过了陈锡文的刀子,冷酷而利落地向后一插,飙起的血柱溅上她的白色长裙,她极其镇静地拿出手机报警。
陈锡文吃惊地看着地上躺着的一米九高的男人,于黛丽担心地问他:“对不起。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这么野蛮?”
“黛丽。这些事情本应该交给我来做。”他握住她颤抖不停的手,为什么她要和自己一样傻呢,爱着一个爱不到的人。
面对刚刚生死危机,于黛丽没有哭,此时却因为陈锡文的丁点温柔而泪流满面。
她抛弃尊严,再度恳求:“我觉得自己很可怜。为了获得你的喜欢,我甚至可以去死。陈锡文,你不能爱我吗?不用比卓尔深情,我只要一点点。你给我一点点,就可以换来我的全部。”
好久。就像宇宙还没大爆炸时的沉寂。
陈锡文艰难地推开她。
只有感动,没有喜欢。
【我爱你,胜过想象】
一回到洛杉矶,马上就有好消息传来。Very婚纱的首席设计师看到比赛中陈锡文在婚纱挑战那一期的作品,深受感动,愿意聘请他。
Very是皇室的最爱。创立一世纪以来,数不出有多少位公主和王妃穿着Very步入殿堂。
但对于陈锡文,最有意义的新娘还是卓尔。
二十五岁的时候,卓尔决定和林摇滚结婚,一起爬到珠穆朗玛峰顶,在冰天雪地里,穿着陈锡文一针一线缝制的婚纱,立誓相爱。
没有任何人观礼,他们只拍摄了照片,传给亲朋好友。
抄送给陈锡文的时候,卓尔有轻微的犹豫。接到她的婚纱订单,他很久没有说话,最后笑了笑。他不是常笑的人,那笑声令她一阵鼻酸。但她知道,他一定会祝福她的决定,因为他不忍心她为难。
三十岁的时候,卓尔在伊朗生下一个小男孩,而陈锡文依然未婚,却已经成就斐然,成为众多名媛贵族点名邀请的婚纱设计师。他偶尔会寄来自己的童装作品,令卓尔的小孩穿上去十分骄傲。
后来,他离开使他成名的Very,着手上市Echo的各种系列,均好评如潮。
或许,没有爱情,他今生就这一件事可做。
小孩七岁的时候,卓尔在网站上看到八卦记者列出陈锡文的绯闻对象,都是他的男学徒。她想起认识的美国单身朋友,是个喜爱古着的女孩,便亲自去美国,拉出两个人在咖啡厅见了一面。
遇上多年来,陈锡文第一次对她动怒,摔坏了她的咖啡杯,怒目相向。
卓尔垂着头,轻声哭泣:“我很担心你。陈锡文,你已经有了第一缕白发,我不希望你永远沉湎过去。总有一种生活美过回忆。”
过了一段日子,于黛丽在八卦报纸上看见陈锡文和一个女孩约会被拍的新闻。她去问他这是谁?
陈锡文轻描淡写地答:“一个缺钱的单身妈妈,我答应给她一笔钱,她会和我合约结婚,不必尽任何妻子的义务。因为卓尔担心我,而时尚圈也有很多男人以为我独身是不喜欢女人,我想结婚是最直接的解决办法。”
于黛丽抬手扇了陈锡文一巴掌,问:“那我呢?”
她为了他也留在美国,在这里重新发展事业,如今是华尔街上令员工恐惧的女高管,亦一直未婚。
陈锡文摇头:“这婚是假的,你不能为我荒废一辈子。”
“可是,我愿意。”她轻轻咬住唇,无怨无悔地说。
于黛丽年轻时许下的愿望绝对不是有名无实的爱,可她成年以后,却义无反顾地结下这桩婚姻。
她后半生都在想,她爱陈锡文,胜过想象。
【我们都已经老了】
飞机抵达惠灵顿,陈锡文的故事刚好说完。
库克海峡的风依旧很大,陈锡文紧紧压着头上的帽子。
“陈先生。”护士小姐拉住踉跄的他,机场的警卫迅速跑过来,围成一堵人墙,帮他稍微好过一点。
人墙的尽头,他看见梦里的影子。卓尔解开厚厚的风衣,露出一件已经不合身的玫瑰褶皱小礼服,整个人就像一个皱巴巴的水蜜桃,这是他当初为她设计的罗马假日裙。其他人看见,已经露出看见疯子一样的轻笑声。
陈锡文也眯着眼睛笑起来,不过是幸福的深深笑容。
他越走越轻快,仿佛二十二岁的灵魂又回到他的身体里。忍不住,他开始狂奔起来。护士小姐滑稽地在后面追着喊着,他充耳不闻,只是跑到尽头,狠狠地把卓尔拥抱在怀里。
“我接到于黛丽的电话,所以就来了。那个,这么多年不见,我的身材已经走样了吧,胸部掉到肚脐上了。你的罗马假日裙,我穿起来像个小丑了。”她开着自己的玩笑,活到老,她变成一个调皮的小老太婆。“这么多年我一直很宝贝它,亲生女儿怎么撒娇我都不给。”
“不。你还是我最美丽的模特。”
明明都笑着,眼睛却都湿了。要是还能够一起在新西兰的农场里策马飞奔,下一秒死都甘愿。
“我现在身上有三种病,风湿、偏头痛和骨质疏松。”
“我有七种。”
“真是的。永远都是你比较厉害。”卓尔一副遗憾的表情,扶着陈锡文朝机场外走,他偏偏要推开她,吃力地走一步吸一口气,再接着走下一步。
坐上车,护士小姐看看三十分钟到了,又要帮陈锡文做心脏检查,却被他粗鲁地把听诊器扔到窗外。
“不用了。我身体很健康。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坐车,应该下来多走走。”他脱掉外套,想证明自己甚至经得起惠灵顿冬天的考验。
卓尔笑着帮他穿上去,不停地应着:“是的是的。不过我比较累,还是坐车好了。”
“下去帮我买包雪茄吧。”陈锡文看到一个便利商店,指使护士小姐下车,等她刚下车,他就签给司机一张支票,喊着:“赶快走。”表情兴奋得就像个孩子。
任护士小姐在后面穷追不舍,陈锡文和卓尔对看着哈哈大笑。
到了城区,陈锡文就让司机下车,自己扔掉手套,握住了方向盘,眨眨眼说:“你还记得我们环游南岛吗?”
【相爱六十年】
怎么会不记得,那是最珍贵的时光。
他们开车先去了塔卡卡山,在这里他们曾在山顶悬崖的一个农场借宿。如今,主人已经不在了,骨灰抛洒在一片迷迭花上。两个小孩子倒是已经长大成人,又有了更小的小孩子,饲养的那条南美犬也不知道是几代小狗了。“我都已经长大了,结了三次婚,你们却还像当初问我父母借宿时那样恩爱。”
“不是这样……”陈锡文正准备解释,却被卓尔握住了手,便没有再说下去。
两个人窝在同一张沙发上,盖着同一张羊毛毯,就这么握着手,舍不得松开。
如果他们就这样相爱了六十年,该有多好。
可事实上,他缺席了六十年。
“林摇滚呢?”重逢这么久,他终于问出这个问题。
卓尔回答的声音很平静,如同那些声嘶力竭到憋在心里的痛苦不曾存在过。
重归旧好后,他们一生相爱,携手流浪,成为国内很有名的旅游作家夫妻,一直到老,仍然是花甲背包客。
记得六十岁那一年,他们打算给自己一份特别的礼物,毅然前往南极,结果遇上雪崩,被困在冰雪里,所有的装备都埋在雪里。他们蜷缩在一个小洞里,连腿都无法伸直。
她因为低温,昏迷不醒,林摇滚一直在她耳边说话,喂给她温热的水。
她一直没办法思考,他们怎么还会有水,直到救援队来时,在林摇滚的尸体上发现多处自己割伤的伤口。
在最绝望的境地里,他喂自己的血给她喝。
那之后,她还是勇敢地继续走,完成两人未竟的旅游计划。只不过在最贴身的衣服口袋里,贴着心脏,放了一张他的相片。
“我看看。”陈锡文突然说。
卓尔费力地解衣服,年纪大了,穿衣服就像洋葱一样,一层又一层,终于解开最后一层时,陈锡文突然又反悔,闭上眼睛,说:“算了。睡吧。”
他印一个吻在她的额头上,为她掖好被角。
他真的知道,当初把卓尔交给林摇滚是正确的选择,正确得让他的心痛了这么多年。
【Yes, I do】
第二天,告别悬崖农场,两个人又继续上路,可是中途出了事故。
虽然两个人路上一直在兴奋地聊天,仿佛要把六十年的时光一一倾诉,可是上了年纪的人毕竟容易睡觉,卓尔被一声鸟叫惊醒,看到陈锡文已经倒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而前方道路正中就有一只无辜的***。
她连忙踩刹车,惊骇未定地推推陈锡文。然而他紧紧闭着眼睛,呼吸微弱,不肯醒来。
卓尔只怕他睡下,永远不会醒来。
试了许多方法后,她忍着泪水,把他推到副驾驶座上,她自己慌张地独自驾车,匆匆赶到基督城的医院。
医院的消毒水气味很浓,她刚抬着陈锡文走到门口,他就猛然惊醒,大喊:“我们怎么到了这里?”
“是的,我们不该在这里。”卓尔听到教堂的钟声,下定决心,“我们应该去教堂。”
她无法不在意于黛丽多日前在电话里说明的一切。
“卓尔,六十年了,我们没有发生过一次关系。他的身体或心,我都没有得到,唯一得到的是妻子的称谓,而他日日夜夜醉心于Echo的设计,把它当作你来宠爱,惊艳世界。还有,我们的小孩,是在巴黎时装周上领养的一个未婚生子的模特的弃婴。可这一些不重要,我是幸福的。他可以为你终生不娶,我可以为他终生不嫁,我们都坚定地守候不属于自己的爱情。最后,他为了不让你担心,娶了我,我为了留在他身边,嫁了他。现在,我只恳求你,这个爱了你一辈子却没有获得一点温柔的男人即将死去,你能不能让他是没有遗憾地离开?”
于黛丽说得没错,陈锡文的身体每况愈下,他已经没有时间了。
“你去找牧师!”卓尔把他推上一辆出租车,自己开着车来到城中心的高级百货,找到Echo的婚纱门店,以最快的速度买了橱窗里的一件,在店员的帮助下换上,在马路上越过栅栏采了一束花,就开始狂奔。
她的蕾丝裙摆长达十米,缀满了水晶。马路上的司机安静地等她的婚纱过完马路,才继续前行。
基督城的百年大教堂曾经在2011年的地震中受损,如今早已修缮完毕。
卓尔气喘吁吁推开大教堂的门,牧师面前的陈锡文应声回头看,她像纯洁的天使一样,拖着长长的云彩来到他面前。他的婚纱都是想着她来设计的,她此刻穿着的正是他最喜爱的一个梦。
“卓尔,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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