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这种行程在
法例 上称为 附带行程。有 鉴 上 述 人 士 于 访 港 期 间 或 会 顺 道 到 邻 近 地 区 ( 如 澳 门* ) 或 境 外 短 暂 观 光 ( 包 括 乘 船 往 公 海 游 覧 ) , 为 方 便 这 些 内 地 访 客 完 成 上 述 「 附 带 行 程 」 后 需 取 道 香 港 返 回 内 地。。。。。* 由 二 零 零 八 年 九 月 一 日 起 持 有 往 来 港 澳 通 荇 证 而 没 有 赴 澳 签 注 的 内 地 居 民 , 澳 门 当 局 将 不 允 许 其 经 香 港 进 入 澳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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