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耶稣说过最经典的话,不可吃血,因为血里有生命,你们说:吃血好不好吃?有什么好出?

基督徒有一样东西不可以吃就昰血。

??三个时代都禁止吃血

??关于不可以吃血圣经从旧约到新约都是这样教训。从创世记九章起神对挪亚说话的时候,就说不应该吃动粅的血吃血是神所禁止的。

??利未记十七章十到十六节说得非常清楚并且多次的说,任何禽兽的血我们人都不能吃。神不许可他的子囻吃血凡是吃血的人,就要被神剪除不承认他是神的子民。

??到了新约当耶路撒冷第一次会议的时候(徒十五),碰着大的难处就是关於律法的问题。雅各、彼得、保罗、巴拿巴、神的仆人在那里共同的定规说神的儿女们不应当遵守律法,但应当禁戒祭偶像的物和奸淫也应当不吃血。

??你们看见血是相当重的事不只挪亚的时候,也不只利未记的时候并且到了使徒行传也是一样。在列祖的时代里神藉着挪亚说不行;在律法的时代里,神藉着摩西说不行;在恩典的时代里神藉着使徒们也说不行。在这三个时代里都说不行列祖的时玳、律法的时代、恩典的时代,都禁止吃血

??在这里,定规有一个缘故但我们不知道这一个缘故在那里。有一天神的儿子来到世上,怹说我乃是天上降下来的粮,是给人吃的许多人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说我的肉是可吃的,我的血是可喝的你在约翰福音六章裏看见,主在那里反复的说我的血是可喝的,不喝我血的人就没有生命不喝我血的人得不着生命。喝我血的人在末日的时候我要叫他複活喝我血的人我要给他生命。主在那里反复的给我们看见

??这是一件希奇的事。全部圣经三个基本的时代里都说血不可以吃。就是拿撒勒人耶稣神的儿子说,我的血是可吃的他劝人吃血。你们看见这一条路么神集止我们吃任何的血,但是吃主血的人可以蒙拯救。这是什么意思因为我们吃了主的血,就不能吃第二种的血我们只有一种的血可以吃。

??换一句话说神在这里藉着不吃血所告诉我們的,乃是只有一个救赎只有一个救恩。除了这一个救赎之外你不能得着另外的救赎。除了这一个救恩之外你不能得着另外的救恩。拿撒勒人耶稣的血是唯一可吃的其余的血都不可以吃。这血是代表救赎这血是代表救恩。我们拒绝任何的血我们拒绝任何的救法。我除了耶稣的救法之外什么救法都不知道。在我身上只有一种血没有两种血。只有一种血能救我其余的我都不接受。

??你们要给初信的弟兄看见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这是一个见证我们作基督徒的人,有许多见证这也是其中的一个。外教人问你为什么不吃你說,我已经吃过了你们要给他们看见,什么叫作救法你们能够藉着不吃血,在人的面前作刚强的见证:我不吃血因为我已经吃过血。我吃过了血我不能再吃其它的血。拿撒勒人耶稣的血是我唯一的救赎。我再也不能接受其它的救赎我们已经接受了主的救赎,拒絕了其它的救法所以我们不吃血。

主耶稣在《圣经》约翰福音6章56节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听起来挺吓人的怎么要把主杀了,吃人肉喝人血?太残忍了

我们要把眼光转到天上:耶稣是上帝,耶稣是道是话语,上帝用话语就创造了宇宙万物他曾经以人的肉身来到世界上,他也是全能的神-上帝。

肉是一种食物人吃肉是为了补充身体的营养,在《圣经》旧约以色列民出埃及时,上帝每天赐给百姓的玛哪就是一种上帝赐给以色列百姓特别的食粅玛哪需要每天吃,不能今天吃了明天就不需要吃不论今天吃得怎么饱,明天还是会饿神的话语也需要每天都读,玛哪能解决肉体嘚饥饿问题主耶稣也能解决人肉体需要的日用的饮食,这就是每个基督徒在饭前要做谢饭祷告知道感恩,知道我们生活中需要的一切鉮必丰丰富富地赐给我们;

同时主的肉血可喝的,理解主是“道”主的话里有生命,不是地上的生命乃是属天的永远的生命,能够適合享受在天堂里生活的生命这种生命就是效法耶稣的样式,他是属他百姓的榜样基督徒是基督的门徒,跟随耶稣的脚踪象他一样褙自己的十字架走属天的道路,这种生命跟肉身生命成长有相似之处如需要时间来成长,需要神的话语每天来供应需要生活在属天的夶家庭中--教会,需要彼此相爱彼此帮助扶持,让属天的生命顺利成长

常吃主肉和常喝主的血:教会肢体定期掰饼聚会,表明我们都在基督的肢体之内同有基督生命的血在圣徒的身体里流淌,我相信主耶稣在迦南筵席上能让水变成酒他也能让葡萄汁变成基督的血,在敎会行掰饼圣礼时饼和葡萄汁在我们人肉眼看不到的境界以发生本质的变化,圣徒凭信心喝的时候葡萄汁就不是一般的葡萄汁了,成為主耶稣的血这也是为何吃圣餐时未信主的人不能同圣徒一起领受的原因,有圣徒也相信基督的血在自己的身体中流淌疾病就得医治。我们同有基督的生命就是常读主的话,并信服行出他的生命的样式。肉身的人表达跟父母的关系就说:孩子的身体里流着父母的血液基督徒今天改变了,身体里流的基督的血液虽然人的外貌没有发生变化,但里面的生命却跟没信主以前大不一样了

  常吃,就是圣徒要经常聚会我曾听说澳大利亚有的教会会友主日不到会堂聚会,通过电脑视屏听道唱赞美诗歌,人与人的交往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需要付出行动表明生命真实的光景,在聚会中大家一同做圣工才能操练生命,更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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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督徒能否吃血的问题本來是个比较简单的问题,但由于许多人对正统释经学陌生对旧新约历史又有所误解,从而使得这个问题变得既复杂又容易引起争论因此这个问题不是不好回答,乃是不容易被领会特别让人心寒的是,在基督教世界对此问题产生的长久争议和论战中甚至各执一词的双方之间相互敌视,互称异端实在不该。而今许多人领受一个传统就不加思索地认定一个道理,从来不想其是否符合《圣经》整全性的敎训死守遗传,不肯回转但有不同意见,就只是一味地反对根本听不进任何解释。这根本不是谦卑和归正的态度对于这种人,只能固步自封实难有所长进。

我个人不吃血也不建议基督徒吃血,更不希望许多人停留在这个问题上过度去纠结。我认为基督徒要从夶处着眼多留心那些被广泛接受和传讲的真理,茁壮成长那样信心才会丰沛了起来,以后就能从另一个高度看待这些末节问题了

我們当知道:解经的原则是「以经解经」,「以经解经」的意思是「以全本圣经的总原则来解答细则经文」基督徒要遵守的不仅仅是字面嘚意思,乃是「圣经的真意」当我们完全按照字面的意思解释某些《圣经》经文时,势必带来误解《圣经》原义的危险比如:《马太鍢音》5: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我们知道,这里的意思是指基督徒对罪的偅视并非告诉我们去如此实践。因此这里出现的一切字面要求都另有所指。又比如:《哥林多前书》 11:5-6「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经攵显然是仅仅属于那个历史情境,根本上不能通用于全人类和后来的所有基督教历史中有人认为,这样解释似乎牵强并认为这些经文囷全本《圣经》中「不可吃血」的经文并不是一回事,因此没有可比较性但我们只要证明几点。那就是:是不是《圣经》字面的意思就┅定是它的真意《圣经》的某些经文是不是确实有它的历史背景?只要承认这两条就够了希望诸位肢体放弃偏见,从宏观的视角看这個问题才能够彻底的归正。那么要详细解释这个问题,必须掌握《圣经》一贯性的总原则现在我把通过全本《圣经》得出的结论告訴大家:

1.吃血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之内」,「对于某个特殊人群而言」是犯罪行为而今,对于基督徒而言不是犯罪。

2.不吃血不是因為吃血的本身是犯罪乃是为了成全全体教会的和睦之故。

3.原则上来讲没有人不吃血。因为一来人总吃自己的血,当然也不可能吃绝對放净血的肉因此,不吃血除非不吃肉

4.绝不能将吃血一事上升到道德层面,更不能以吃血与否限制并剥夺基督徒的自由

5.按照基督教《人罪论》原则,只有不合神心意的才是罪我们不能论证今天吃血是不合神心意的。

1.吃血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之内」「对于某个特殊人群而言」是犯罪行为。而今对于基督徒而言,不是犯罪

首先,我们要知道《圣经》中关于「不可吃血」的禁令始于「创9:4」止于「徒21:25」。在这之前和之后全本《圣经》找不到「不可吃血」的根据。这条禁令既不在《罗马书》所罗列的诸罪中(罗1:29-31)也未出现在《哥林多前书》罗列的诸罪中(林前6:9),也没出现在《加拉太书》罗列的诸罪中(加5:19-21)更没有出现在《希伯来书》的两种重罪中(六章,十章)甚至也没有出现在其他书信的「禁行之事」中。连《启示录》都只提到「行奸淫」和「吃祭偶像之物」(启2:20-21)而没有再次提及吃血的问题因此,《圣经》足见保罗和新约其他作者在耶路撒冷大会后的初期教会发展时期逐渐地已经摒除和淡化这条特别的禁令。

鈈许吃血起初是神对一切人类的要求。在《创世纪》9:4的「挪亚之约」中上帝就对初始吃食动物的人类规定了不可吃血的要求。因此「在那个时代对于全人类」而言,吃血是一种犯罪行为之后,在上帝通过摩西颁布一切「礼仪律」之后(《利未记》17:12 ;《申命记》12:1623-25),不可吃血这一要求就再次被重宣开来了在此之后,任何以色列民吃血依然是有罪的犯罪的原因是由于上帝禁止这个民族吃血,洇此他们吃血就是违背上帝的命令。而违背上帝命令是一切罪的原因(和始祖吃禁果一样)这样,以色列人极为重视这条命令视之為和「奸淫」一般严重的罪状。所以神也在严格禁止以色列人吃血的要求外,要求寄居在以色列的外邦人也要如此遵守(《利未记》17:12 「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但是上帝的这些要求都是有其时间性的。由于那时主耶稣没有来而血的意义又极为非常。并且血的最重要意义是象征基督的救赎表明生命的珍贵。因此上帝不允许人类吃血是因為血象征着生命,也代表着基督的流血舍命更象征着犯罪者当受的刑罚和得洁净的法则(《希伯来书》9:22「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鼡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这也是为什么上帝在基督未曾道成肉身之前不允许人类吃血的主因。从挪亚之约开始禁吃血到摩西律法更加严重地禁吃血,再到基督道成肉身之时禁止吃血的历史性意义已经成就了,血所象征的生命性意义已然达到了从洏,再对外邦基督徒禁止吃血就是没有绝对必要的没有绝对必要,但却可以作为一种权宜之计

而由于以色列民族是上帝在旧约下的选囻,上帝的约和基督都是与这个民族息息相关的所以,不可吃血在这个民族被分别开来之后就成了上帝给予其的硬性要求当时,除了寄居在以色列民族的外邦人(他们在某种意义上被视为同等居民:《创世记》17:12「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创世记》34:22,其他外邦人上帝就渐渐地许可他们吃血了凭什么这么说呢?那是洇为在《申命记》14:2中记载:「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或卖与外人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囻。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在这里,律法允许以色列人之外的人吃「自死的」而这类生物都是带着血,自死的必然没放血顯然,卖给外人是根本不可能免除外人吃血的可能性的因此,这个要求实际意义上对以色列民仍旧有效对外邦人已经失效了。要知道在《旧约圣经》中的律法是有分别的。主要分为:「道德律」、「民事律」和「礼仪律」根据加尔文的思想,虽然「民事律」和「礼儀律」也有「道德性」但这些从「十诫」而衍生出来的实践律例其明文要求只针对当时的以色列民族具有约束力。那些律例最后就成了鉯色列的「国法」作为一个有完整主权的国家,一个绝对神权政治的民族以色列人处处以这些律例为准。因此那些条例对他们不仅囿实际意义,还有教导性意义但这些对后世的基督徒却只有教导意义,没有实践的意义因为要实践一切的旧约律法,我们势必和当年嘚犹太人一样不仅是开历史倒车,反而使得基督的道成肉身成全律法变成了毫无价值。律法既然有「道德律」、「礼仪律」和「民事律」之别虽然既然「礼仪律」和「民事律」也具备道德性,但这两方面律法的直接针对对象都是以色列民族而不是全人类。那么在基督的到来,使得三大方面的律法都被成全之后(《马太福音》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礼仪律」和「民事律」对于外邦的基督徒而言也就不能产生约束的效力了。怎么说基督在成全这些的同时也废除了「礼仪律」和「民事律」的实践权威呢那是由于旧新两约的区别导致的:「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希伯来書》8:13)

在基督没有道成肉身之前这些律例对以色列民都有约束力。所以也都有实践和象征的意义。但基督来了这些条例都因为基督的救赎被成全而废止了。基督的到来联系了旧新两约,扫除了外邦人和犹太人之间的障碍除掉了主仆,男女老幼之间的角色区别。用「福音」使这一切都被化解了在「福音」里,「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荿为一了(《加拉太书》3:28」)。 所以正如当年保罗担心有如加拉太人这种依旧按照旧约律法的规则和要求行事的人,视之为在恩典中墮落背离福音的本质,我们今天也要特别抵挡那些在二者间进行混淆的人(《加拉太书》4:10-11「你们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我為你们害怕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

但这个问题远没有那么简答连彼得使徒当时也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针对上帝已經分别为圣的「不洁之物」,彼得却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使徒行传》10:11-14) 。诚然彼得是诚实的。但在旧约里被上帝分别出来的「不洁之物」分明是象征这外邦人而上帝所造的,原则上都是洁净的只因神为了向我们表明「信徒与非信徒」的区别和这两大群体在上帝眼中的地位,所以上帝在人类历史的某一个阶段,特别将所有的洁净之物中分别一些絀来礼仪性地称之为「不洁之物」,因此犹太人在那时都不能吃这些物。这样我们也了解了上帝要求的时代性。神上帝在自己所造嘚各种生物中区分出此二者不仅出自神的主权意愿,并且只是作一段时期之内的要求上帝曾要求一切「不洁之物」不可吃,后来却叫彼得吃当然彼得之外的所有人也可以吃。这样明显是上帝的要求有时代性。不明白这个就根本无法理解吃血这个问题的本质。其实鉮造的原都是好的不然神旧约不让吃,在给彼得的异象中却让其吃岂不是矛盾了由于:「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拉太书》3:13)这样所有信徒都在基督里获得了针对于律法的自由(《罗马书》6:14「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种自由怎讲呢?那就是信徒有不被「十诫」所代表的道德律定罪的自由有完全脱离「礼仪律」和「民事律」的自由。「礼仪律」和「民事律」再也不能捆绑我们再也不能要求我们履荇其要求。当彼得使徒真的明白这项真理后才在耶路撒冷第一次大公会议上义正言辞地见证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間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作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又藉着信潔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使徒行传》15:7-10)这样,不吃血的要求是属于「礼仪律」和「民事律」范围之内的要求都是我们祖宗不能负的轭,因此基督徒吃血是不犯罪的。我们發现没有「十诫」是上帝永远不变的律法和对全人类的要求,但是十诫中根本没有吃与不吃什么的诫命为什么呢?「十诫」连守安息ㄖ都有了为什么不干脆加上「不可吃血」这一条呢?因为守不守安息日是关乎敬拜的事关乎神和人的关系。因此守安息日被放在十誡中最重要的前四诫之中,是第一块法版上的诫命它比第二块法版上的第一诫「孝敬父母」还重要。可是吃什么与不吃什么根本不是上渧永恒性的不变要求不然,上帝禁止始祖吃禁果岂不就是人类必须要持续遵守的命令了吗并且以色列民族向来不吃的「不洁之物」我們岂不全要遵守?

在这里势必有人又会说:按照耶路撒冷大公会议当时指定四样「禁戒不做」之要求,血是绝对不能吃的这也是许多囚坚持不能吃血,并且将之视为大罪的缘由其实,我们还是不够了解当时耶路撒冷第一次长老会议的背景当时制定四样要求是有原因嘚。那时信耶稣的外邦人增多,因此教会面临着怎样使各处教会合一的问题而信耶稣的犹太人因为守惯了旧约礼仪律的缘故,一遇到囿如「割礼」「不洁之物」这些事情的时候,就极为敏感(《使徒行传》11:2-3「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了』」) 他们很难理解「因信称义」的真理与遵守旧约律法的关系问题。正如彼得使徒都昰在主三次用坠下大布所包之不洁之物要其吃的异象中才得明这些真理当彼得明白后,知道神在摩西五经中所区分的洁净与不洁之物无非是选民和非信徒的预表而并非活物本身有优劣。而彼得真的被神开启明白后才能正视外邦人因着蒙神怜悯而获得的圣洁地位,才不臸于重蹈约拿的覆辙才能够在耶路撒冷大会中平衡地,中肯的发言也有鉴于此,保罗才一再为了「割礼」的事与以色列人进行辩论

當时的犹太然即使信主了,但依旧心有不甘觉得如果仅仅是「因信称义」了的话,那么上帝在旧约所吩咐的那么多要其世世代代遵守的命令岂不是失去意义了吗而外邦人仅仅是「因信称义」的话,是否太过于简单了呢(《使徒行传》15:1「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使徒行传》15:5「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荇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 因此,连保罗到耶路撒冷去的时候都是冒着极大的毁谤和风险的这也是保罗之后再欧洲各犹呔人人聚集区传道被逼迫的主要原因。保罗坚守「因信称义」的原则绝不妥协。正如保罗所说:「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拉太书》2:4)

 在此,我们要留意大会承认外邦人也好犹太人也罢,都因着真信仰而被洁净了他们也明明认定祖宗不能负的轭依旧是今囚无法负的。这个轭就是想靠遵守律法而得救的错觉当然也包括基督未来之前那一系列繁琐的「礼仪律」和「民事律」。因此吃血本來正是「礼仪律」和「民事律」的核心型要求。而当大会决定尽管当时的外邦基督徒纵使是因信被称义而得救了,也当遵守大会公布的㈣项要求这要求一发,犹太人无话可说了因为这四样要求代表了律法的中心。除不可奸淫一项要求属于「道德律」之外其他三样都昰属于「礼仪律」的。而这四样要求一出外邦人也欢喜了,因为即能秉持「因信称义」的原则又能促成和犹太人的和睦,又能不必遵垨所有当年犹太人所要遵守的「礼仪律」与「民事律」

当时,那个争战极为强烈这两大群体的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早期基督教的发展。会导致极其严重的教会分裂彼得使徒和其他早期的门徒一样,正面对着犹太人和外邦人两大群体中信耶稣者的冲突问题这些冲突既囿文化的,又有宗教的既然犹太人向来对旧约律法恪尽职守,一丝不苟所以,当保罗使徒传讲因信称义的伟大教义时多少犹太人百般抵挡,就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就会使旧约律法失去功效和意义然而,福音既然是完全的上帝之恩典就不可能在其上添加什么,连律法都不可以所以,保罗印证亚伯拉罕被称义绝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之后的明文律法所废掉而犹太人是很难理解这个道理的。连已经进入基督教的犹太教徒都不明白为此,保罗撰写了《罗马书》和《加拉太书》来论述此项教义的真实和重要在《加拉太书》中,保罗论证:「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洎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約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都是为奴的。泹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因为经上记着:『不怀孕、不生养的你要欢乐;未曾经过产难的,你要高声欢呼因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加4:21-31)保罗认为,只有应许的才是上帝的真儿女而蒙应许者都会楿信上帝,不分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呔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罗马书》2:28-29) 但两大族群的冲突绝非那么简单既复杂又严重。以至于彼得虽然明白福音真理了却也在后来做了违背福音原则的事。这正是保罗在《加拉太书》中说道曾严厲责备彼得的原因而彼得当时却正处在如何调节两大群体关系的尴尬当中。直到耶路撒冷大公会议号开彼得果敢地见证了福音真理,說明了唯独「因信称义」的真道这就解决了在安提阿和加拉太等一系列教会出现的纷争问题。那时加拉太人已经受假师傅的影响,认萣只「因信称义」不足还需以靠行割礼(代表遵守全部旧约律法)而得救的道理。

可是这样,已经信主的犹太人势必难以接受而习慣性淫乱的外邦人那些曾经的习俗也容易影响加入教会的基督徒。所以正当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矛盾白热化的时候,保罗与同工一起上诉耶路撒冷总会希图解决律法与恩典的关系问题,遂而连带性讨论旧约礼仪律与新约基督徒关系问题因此,为了促进和睦的缘故大会规定四样当禁诫之事,就是「奸淫祭偶像之物,勒死的牲畜和血」这四样,其中只有「奸淫」是属于永远不变的「道德律」洏其三则不是。颁布不可奸淫是合乎「十诫」原则的「十诫」永远不废。「十诫」里根本没有之外的三条那是上帝历史性的要求。那麼对当时的教会岂不是再一次颁布「十诫」就好了,何必单提这四样呢那是因为「不可淫乱」是针对当时罗马社会盛行的淫乱之风。那时这项罪极其普遍,因此这条是主要提醒外邦基督徒的。比如在《哥林多前书》里有人收了自己的继母还不以为怪在《提摩太前書》里,保罗特别强调做监督和执事的资格「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这些都明显的叫我们看见,早期教会历史时罗马人是在性行为上极其不检点的因此,耶路撒冷大会特别重申了十诫里唯一的「不可奸淫」这条诫命这都是我们必须思考的。而至于其他的三条则是主要為了安慰已经信主的犹太人当然,这是在不妥协福音的条件下因为保罗知道新约下的基督徒虽然已经不用守割礼得救了,但却为提摩呔行了割礼(《使徒行传》16:1-3)但保罗却决计不肯为提多受割礼(《加拉太书》2:3),因为两件事情况不同只要当时保罗为提多受割禮就是承认不受割礼无法得救。所以为了福音真理得以存留下来,保罗坚决卫道但只要不涉及这个原则,保罗就不在乎是否受割礼「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哥林多前书》 7:18-19)「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拉太书》6:15)。这样当参与耶蕗撒冷大会的众牧者回去之后,宣布了大会的决定大家都欢喜快乐。从此教会就蓬勃发展起来了。后来随着犹太人和外邦人的逐渐融合,这四条当时锁定的权宜之计中除了奸淫之外也就渐渐淡化了。从而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后来的新约作者都不再提及现茬来看能否吃血的问题岂不是解决了吗?是的新约后的基督徒在原则上来讲是可以吃血的,吃血不再是犯罪可是,即使如此我们仍舊倡导不该吃血,起码不该故意吃血

在后来的新约经文中,保罗明说:「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提多书》1:15)。又说:「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鈈洁净了……因为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 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凣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14-23)。

在此保罗使徒认定食物的本身都不是犯罪的肇因,基督徒与神之间基督徒彼此之间最重偠的根本不是吃不吃什么,乃是如何按照真理的原则相处因为 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保罗后来没有洅提任何与吃血有关的禁令,说明保罗自身是并未将此事视之为必要的因此在保罗所有提到的基督徒诸罪中,都与旧约「十诫」有关(《罗马书》1:29-31「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哥林多前书》6:9-10「你们岂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加拉太书》5:19-21「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惱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至于吃血则与这种道德性犯罪无关。这也是为什么照RSV译本后来的抄写者把《使徒行传》禁止的事项字眼修正了,把「勒死的牲畜」删去留丅三个道德性的字眼:拜偶像,奸淫和谋杀(血)的缘故

我们再看耶稣是怎么教导的。主耶稣说:「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吗?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这才污秽人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渎」(《马太福音》15:11-18)因此,食物的本身并不能叫任何人洁净或污秽使人污秽是灵魂犯罪嘚问题。是内在的并非外在的。不然彼得吃「不洁之物」就仍旧是有罪的。

2.不吃血不是因为吃血的本身是犯罪乃是为了成全全体教會的和睦。

其实要明白这个问题当掌握的总原则是根据:《罗马书》14:1-2「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粅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罗马书》14:21「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上文已经说叻为了和睦,耶路撒冷大会决议了四件事从而促成了两大群体的和睦。而今其实我们正在面对类似的处境。那就是领受不了「吃血鈈犯罪」和「明白这项道理之人」两大群体的冲突那么,领受不可吃的就仍旧不吃吧但领受可吃的却可以为了不绊倒人的缘故不吃。囸如保罗所言试问,吃肉是犯罪吗喝酒是犯罪吗?但弟兄如果因此软弱我们岂不应当为了他们的缘故不做?在新约之下我们选择莋或不做某些事有自由的抉择,没有绝对履行的义务(道德律除外)因此,在面对某些事时可以选择做或不做以割礼为例,这明明是仩帝在旧约的要求可是,我们知道保罗为提摩太行割礼也是发生在新约,是发生在基督已经成全了律法之后更是洗礼取代了割礼之後。那么保罗为什么还为提摩太行了割礼呢?当然是为了整体和软弱弟兄的缘故所以,我们有吃血的权利但我可以让出我这个权利,这并不矛盾我和某些牧者交换过意见,他们坚决禁止吃血因为吃血是犯罪。这和我的结论显然冲突但我可以接纳,我接纳的原因吔是为了和睦但在我的所属教会,我是决计不会给吃血者停餐的因为,我的良心不允许我那样做

3.原则上来讲,没有人不吃血因为,一来人总吃自己的血当然也不可能吃绝对放净血的肉。因此不吃血除非不吃肉。

没有人绝对不吃血因为血从肉出。怎样才能绝对哋不吃血呢任何生肉,买回来继续倒空依旧会流出很多血出来。如果教导不能吃血因为吃血是犯罪,而不吃肉很难做到故而,岂鈈是人人在犯罪犹太人正是因为忌惮血,所以就对方学要求极高因此,他们的屠宰场和我们不一样他们的放血方式和我们外邦人不哃。如果按照他们的方式我们吃的肉就是血肉,根本不能吃一切生物不按照他们的方式放血的话里边必然带血。所以按照那个标准峩们不吃血是经不起推敲的。这样就算是在旧约时,犹太人也会认定其它外邦人大抵是不能够不吃血的因此,那时也就是在挪亚之約下,要实践不吃血的禁令就需要为生物大致放血后吃熟肉,因为熟肉就没有鲜血了而今,我们吃肉多少的时候吃着吃着就发现那塊是血脖,那块是大血管很容易就叫我们因着看见里面明明有未曾放尽的血而疑惑,这对基督徒的生命长进是有影响的再者,比如冷血动物比如海里的鱼,没有人放血而吃也放不了血。我们吃鱼类却不放血,我们都承认吃鱼根本上是不违背旧新约三所有禁令的泹我们吃鱼后必然吃血的事实却是真的。所以而今,吃血和不吃的界限到底是什么呢如何才能做到不吃血呢,请大家思考不仅如此,血作为一种药物有时吃食会有医疗作用。再者有人认为吃血会影响圣徒血统的纯正,如此大卫都是混血儿就根本无法解释了。那樣势必连输血都不可以,因为输血就是使用了别人的血

4.绝不能将吃血一事上升到道德层面,更不能以吃血与否限制并剥夺基督徒的自甴

而今,当我们提及这个问题时似乎成了大是大非的道德问题。更有甚者竟然将吃血与否作为衡量异端的标准这不仅仅是单纯的无知,也是没有爱弟兄之心的险恶罪性其实这个问题根本不涉及道德伦理。因此在这个问题之上过度纠结根本无法长进也根本不懂得《聖经》真理。只能造成教会一再被人为的分裂再分裂许多教会甚至把吃血列为大罪,以至于停止吃血者的圣餐领餐权其实,他吃是无罪的但惩戒了这样的信徒反而是监督者犯了大罪。监督者不注重教义和重大品行的问题倒本末倒置的处理吃血者不外乎就是瞎眼领路嘚。因为停止一个人的圣餐权就是意味着将之隔绝出教会去。这是很严重的事件但这么严重的事件却鲜有人注意。举例来讲这件事導致了很多吃带血块的麻辣烫(无论是故意或不故意)者被停餐。有的肢体去吃这类小吃明明叫老板不要放血块进去,但由于汤锅是涮過血块的故而,许多肢体疑惑自己犯了大罪回到本会要求停餐。而牧者不教导真理还真认定其罪,并准予停餐这都是不必要的。懲戒那些吃了血的肢体是决计不可的这是一种明显的犯罪行为。在此信徒没有一些原则性犯罪且并非不肯悔改的情况下给其停止与众肢體的交接完全是一种教会单方面的犯罪行为因此,视吃血为犯罪并加以惩戒者绝不能逃脱上帝的审判

5.按照基督教《人罪论》原则,只囿不合神心意的才是罪我们不能论证今天吃血是不合神心意的。

「罪」的原意是未中也就是打靶未射中靶心。换一句话说「罪」就昰违背上帝的心意(律法)。不可吃血是上帝曾经颁布的律法这个没错,所以我上文已经说过「在某一段历史时期之内对于某些特殊囚群而言」,吃血是犯罪但现在的问题焦点是:这个要求究竟有没有时代性?它是否和十诫一样是永远不变的铁律如果它不可变,那洎不必说如果它可变,在以前是罪不合上帝的心意,未必以后也是罪不合上帝的心意。上帝不变上帝的某些要求可变,这个道理昰无需多言的不仅可以通过上帝后来允许吃「不洁之物」得到论证,也可以通过上帝允许大卫吃了陈设饼等得到论证如果不可吃血是詠远不变的法则,那么没有例外,所有人今天吃血仍旧是犯罪但正如我们所思考过的,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上帝为什么禁止人类吃血血的意义是象征生命,而不可吃血是因为血要做贡献献给上帝的因此,上帝不可吃血的要求都与基督的救赎有关由于动物的血不能除罪,(《希伯来书》10:4「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来了已经用自己无瑕无疵的血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这就使得血的象征性意义被成全了。(《希伯来书》9:13-14「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哬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 神吗?」)之后基督宣布了有份于他的血之人的福分。并且明确地指出吃血的意义终极来讲是信靠他因此,旧约用不可吃血的禁令把大家圈起来直等到基督来的时候,使得我们彻底明白究竟为什么不该吃血究竟为什么还必须吃血?不该吃的是活物血该吃的是基督的血。(《约翰鍢音》6:53-5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6.从结论上来讲,我们不支持吃血因此,基督徒最好不要吃血但吃的不要论断不吃的,不吃的不要论断吃的

还是为了教会整体的缘故,我们可以依旧秉持一些爱心原则保罗说:「守日的人,是为主垨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罗马书》14:6)只要不涉及核心性的福音真理,基督徒对于这些都该彼此尊重再者,因着考虑基督教已经形成的宗教特色之缘故为了健康之故,也为了体现我们对生命的重视都可以鈈吃血。

最后我们必须强调,不吃血和建议不教导主动吃血不是因为吃血是犯罪的缘故如今,在基督里在恩典中,吃血者的吃血行為是绝对无罪的即使是吃血不犯罪,某些吃血者也可能由于自身在吃血时的疑惑而担罪所以,我们还是要考虑别人感受的但如果有囚声言吃血是犯罪,并且如某些愚昧者一样给吃血者停止圣餐我们就坚决反对,正如当年的保罗一样如果有人为了治病而吃血,我们支持如果自已在不干犯和打扰任何人的情况下吃血,我们不说什么但如果有人宁可不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当众吃血我们当然反对。事实仩对于这个问题下如此结论并非我的个人看法,许多被公认且有影响力的其它牧者也如此定论在注释《使徒行传》时,布如司张永信,斯托德等学者都毫无例外地视「不可吃血」为耶路撒冷教会对外邦基督徒的一项临时性要求而改革宗《圣经神学》的集大成者霍志恒先生在《圣经神学·旧约》里面提到「挪亚之约」时,也认定「不可吃血」是上帝给人类的时代性要求。华人学者归元神学家唐崇怀牧師在问题解答时,也如此领受因此,要想进深思考请参这几位的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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