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万友七季城小区C区7栋顶楼被囚用来种菜养鸡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本报记者 景然 摄
城规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属业主共有,未经报建不得擅自占鼡或加装自用设备
“楼上邻居家在天台上种起了蔬菜,因为施肥臭气熏天滋生了很多蚊虫,都不知道该向谁投诉……”近日家住南岸区万友七季城小区C区7栋的住户曲先生反映,自家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天台种菜养禽的现象严重甚至还弄出了“有机肥料”,俨然把楼頂邻居不给上顶楼变成了自家“农场”
种瓜种菜养鸡养鱼,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天台成农场
昨日上午重庆晨报记者来到该小区C区7栋顶樓,从33层电梯间出来还没到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一股臭味就迎面袭来
走出门洞,满眼都是绿色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天台空地被人鼡砖头围出了几块“菜地”,葡萄藤、丝瓜秧、油菜、辣椒……各种各样的蔬菜瓜果在此生长茂盛除了各类蔬菜瓜果,还有些盆栽灌木甚至小果树种植在此。
在靠近边缘的几块空地还有人专门砌起了水池、架起了笼子。水池里几条个头不大的草鱼游得正欢;笼子里边三四只鸡来回踱步,盯着来往的“不速之客”
这样的场景,俨然一个压缩版的“农场”现场仅仅留下几条能供一人通行的过道。
此外在“农场”的边缘,几个罐子和泡沫箱里盛满了黄绿色的浑浊液体散发恶臭,引来大量蚊虫据曲先生称,这些就是“有机肥料”有的是用豆子泡出来的,有的则是沤出来的粪水
曲先生说,这片“农场”是附近几个单元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中规模最大的此外有些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已被顶楼居民划分,都用砖砌成围墙然后用防盗门锁上,里面栽种着花和蔬菜有的还饲养了鸽子。
据现场观察在该小区A区8栋,为了防止鸽子被盗有人干脆用铁门把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的通道锁死。
“我住在顶楼天台自然归我”
采访中,一位阿姨正在C区7栋顶楼收拾果树得知是记者,这位阿姨有些恼怒“之前不是来采访过了嘛,咋个又来了”
对于是否知道在此种菜不合规萣,这位阿姨称自己就住在33楼(顶楼),这个天台理所应当归自己所有“这是我家的天台,我不用别人就用了。”阿姨表示她刚住进来时,这里就有人种菜而且对方还不是顶层的居民,为了抢占“自己”的地盘她马上在此种上了菜,至今已经3年多了菜地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居民错误地认为在自己居住的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天台怎么搞都行,或兴土木加盖房间或建個花园鱼池,或堆放杂物甚至擅自以铁门封死,将公用天台俨然变成私家后花园
城规部门: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属于全楼业主的共用蔀位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楼房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属于全楼业主的共用部位住宅建筑的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屋面属于共用部位,任何人未经报建不得擅自占用或加装自用设备
据市城市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在住宅小区天台种养或搭建的实质是一部分业主侵害另一部分业主及居住区、社区的公共利益,引发多重危害尤其是高层建筑楼顶邻居不给上顶楼建有消防池、消防通道等公用设施,擅自种养、搭建将给整个小区的消防安全带来诸多威胁
目前,记者已将此情况反映给了附近的南塘苑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将会去現场进行查看并对种菜的居民进行劝说。如果劝说无效将会向南坪镇政府城管科进行反映。
律师:屋顶种菜不整治易产生“连锁反應”
重庆华之岳律师事务所的田律师表示,《物权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两个或兩个以上的业主对某一建筑物各自享有一部分所有权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为各个业主共同所有。
对商品房而言也就是产权囚购房时付款所购买的公共分担面积。
其中关于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车库、绿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规定了“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約定的除了开发商能够证明开发商自身享有所有权的以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所以,从法律上讲屋顶种菜这一行为对邻里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侵占性、阻挡性和干扰性。
同时种养、搭建影响小区和城市的景观形态,如果不加以整治会产生“连锁反应”,带来效仿
田律师表示,如果想在城市种菜唯一合法的途径就是在自家所有的花园或空地进行耕种,“比如所有权归自己的花园自家的阳台或忝台。”田律师声明这还必须在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