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关系上学餐饮费

(1)继子女关系尚未成年随生父母┅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关系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关系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关系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关系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关系共同生活对继子女关系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關系。

(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关系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关系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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