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市民会在下班之后再做份兼職但是兼职单位却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五险),这时候如果发生工伤应该怎么处理?
市民闫某是海曙某海鲜酒楼的员工去年1月,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海鲜酒楼从劳动关系建立后起,就按规定为闫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五险)至今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今年5月闫某下班后找了份兼职工作,与海曙一家汉堡店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约定每天工作3小时。没想到6月的一天,闫某在汉堡店工作时不慎滑倒受伤导致左胫腓骨骨折,由此也引起了工伤纠纷。
海曙人社局立即介入处理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两個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发生笁伤的由其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此人社局工伤科工作人员认定,劳动者闫某在汉堡店工作时因工作原因造荿伤害而构成工伤,汉堡店应担责
而在调查中,工作人员也发现汉堡店曾要为闫某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五险),但因闫某原用人单位海鲜酒楼已为他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五险)汉堡店无法再次缴纳,也就没再坚持这次工伤,劳动者闫某的社会保险缴纳主体是海鲜酒楼并非汉堡店,因此工伤保险基金对于闫某的工伤不予理赔,最终汉堡店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那么是不是职工在多个用人单位工作时,多个用人单位无法同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职工在一个用人单位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在另一个用人单位从事兼职工作时兼职单位虽不能为其参加社会保险费用(五险),但是可以为其参加单独的工傷保险
参加单独的工伤保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二是需偠到海曙区社保大厅办理手续,且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三是要注意社保开户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