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山五壮士的捉蚊子趣事题眼是什么么


2022-10-2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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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山五壮士》收录在人教六年级语文上册教材,需要掌握:15个汉字,20个词语。本文主要描写了八路军某七连六班的五位战士为了掩护连队主力及群众的撤退转移,在完成拖住敌人的任务后,为了不让敌人追上部队,毅然决定放弃回到主力部队的机会,将敌人引上狼牙山顶峰棋盘陀继续痛击敌人,最后壮烈跳崖,英勇牺牲的故事,表现了五壮士面对强敌毫不畏惧、英勇顽强、宁死不屈的革命主义精神和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精神。
《狼牙山五壮士》第1段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某部七连六班接受了掩护群众和连队转移的任务。第2段用点面结合的方法写了六班五位战士为了拖住敌人,诱敌上山,勇敢地与敌人进行战斗。第3段五位战士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把敌人引上峰顶绝路。第4段生动具体地介绍了五位壮士在班长的沉着指挥飞英勇杀敌的情景。第5段第6-9段五壮士弹尽粮绝,最后英勇壮烈地跳下深谷。
1、结合重点语句,感受五位壮士的英雄气概。
2、体会课文既关注群体,又聚焦个体的写法。
点面结合的描写手法。
示例:第2自然段既关注了人物群体,也描写了每一位战士战斗的细节,让五壮士英勇战斗的场面更加立体、鲜活。
【写作背景】1941年秋,日军向晋察冀根据地狼牙山地区大举进犯,进行了残酷的"铁壁合围”。晋察冀军区某部七连奉命抗击,经过一个多月的英勇奋战,给敌人以沉重的打击。但由于敌我力量悬殊,七连决定向龙王庙转移,把掩护群众和连队主力的任务交给六班的五位战士。五位战士把敌人引到狼牙山顶峰,奋勇杀敌,扔完最后一颗手榴弹,他们纵身跳下绝壁,用生命谱写了气壮山河的抗日颂歌。他们舍身跳崖的事迹成了当时全国抗战军民的一面旗帜,延安电台向全国做了广播。跳崖后幸存的战士是葛振林、宋学义。
我会写:
寇(kòu)、副(fù)、榴(liú)、抡(lūn)、贯(guàn)、棋(qí)、悬(xuán)、沸(fèi)、涧(jiàn)、雹(báo)、屹(yì)、悦(yuè)、屈(qū)、弹(dàn)、迈(mài)
词语:
日寇(rì kòu)、奋战(fèn zhàn)、险要(xiǎn yào)、手榴弹(shǒu liú dàn)、全神贯注(quán shén guàn zhù)、悬崖(xuán yá)、斩钉截铁(zhǎn dīng jié tiě)、攀登(pān dēng)、居高临下(jū gāo lín xià)、山涧(shān jiàn)、粉身碎骨(fěn shēn suì gǔ)、屹立(yì lì)、眺望(tiào wàng)、喜悦(xǐ yuè)、壮烈(zhuàng liè)、豪迈(háo mài)、不屈(bù qū)、惊天动地(jīng tiān dòng dì)、热血沸腾(rè xuè fèi téng)、雹子(báo zi)
抡(lūn)
抡(lún)锤、抡(lūn)动
弹(dàn)
弹(tán)钢琴、手榴弹(dàn)
[这种弹(dàn)弓弹(tán)力很强,玩的时候要小心。]
1、五位壮士一面向顶峰攀登,一面依托大树和岩石向敌人射击。山路上又留下了许多具敌人的尸体。
用“一面……一面……”的句式,概括地介绍了在诱敌上山途中,五位壮士英勇杀敌的情况。
2、为了拖住敌人,七连六班的五个战士一边痛击追上来的敌人,一边有计划地把大批敌人引上了狼牙山。他们利用险要的地形,把冲上来的敌人一次又一次地打了下去。
整体描写五位战士痛击敌人的情形,是英雄群像的描写,是“面”的描写,表现了五位战士英勇善战、智慧勇敢。
3、1941年秋,日寇集中兵力,向我晋察冀根据地大举进犯。
交代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当时的形势。从“集中兵力”"大举进犯”可以看出敌人兵力强大,与下文担任掩护任务的五位战士形成对比,说明敌众我寡,五位战士接受的任务十分艰巨。
4、又一群敌人扑上来了。
“又一群”写出了敌人数量之多,这与“五位战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侧面表现了五位战士的英勇顽强,无所畏惧。
5、【6】五位壮士屹立在狼牙山顶峰,眺望着群众和部队主力远去的方向。他们回头望望还在向上爬的敌人,脸上露出胜利的喜悦。
描摹了狼牙山五壮士的群像图。“屹立”—词突出了五位战士顶天立地的高大形象。“脸上露出胜利的喜悦”表现出五位战士完成任务时的喜悦心情。此时的他们,想到的是群众和部队主力的安全,已经完全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6、到了狼牙山峰顶,五位壮士居高临下,继续向紧跟在身后的敌人射击。不少敌人坠落山涧,粉身碎骨。
这是对五位壮士整体形象的描写,写了他们在峰顶继续痛击敌人。敌人“坠落山涧”“粉身碎骨”表现了五位壮士的英勇。
7、班长马宝玉沉着地指挥战斗,让敌人走近了,才下命令狠狠地打。副班长葛振林打一枪就大吼一声,好像细小的枪口喷不完他的满腔怒火。战士宋学义扔手榴弹总要把胳膊抡一个圈,好使出浑身的力气。胡德林和胡福才这两个小战士把脸绷(běng)得紧紧的,全神贯注地瞄准敌人射击。
通过个体描摹,分别写出每位战士的表现,这是“点”的描写:“让敌人走近了,才下命令狠狠地打”,表现了马宝玉作为班长所具有的沉稳果敢的心理素质;“打一枪就大吼一声,好像细小的枪口喷不完他的满腔怒火”,强调了副班长葛振林开枪怒吼、英勇无畏的形象“抡一个圈,好使出浑身的力气”,刻画了战士宋学义具有丰富的战头经验;“脸绷得紧紧的,全神贯注地瞄准敌人射击”,表现了两个小战士在面对敌人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战斗作风。
8、战士们热血沸腾,紧跟在班长后面。他们知道班长要把敌人引上绝路。
这里没有写其他战士的语言,只写他们的心理状态(热血沸腾)和动作(紧跟),说明战士们的想法和班长的想法是一致的,表现了战士们不畏牺牲的精神。
9、五位战士胜利地完成了掩护任务,准备转移。面前有两条路:一条通往主力转移的方向,走这条路可以很快追上连队,可是敌人紧跟在身后;另一条通向狼牙山的顶峰棋盘陀,那儿三面都是悬崖绝壁。走哪条路呢?为了不让敌人发现群众和连队主力,班长马宝玉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声:“走!“带头向棋盘陀走去。
一个“走”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体现出班长态度之坚定,决定之果断,饱含了五位战士高昂的斗志和对人民深切的爱,表现了五位战士崇高的自我牺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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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壮山河──气吞山河反义词:集中──分散 沉着──慌张 崎岖──平坦英勇──懦弱 豪迈──狭隘昂首挺胸──垂头丧气 惊天动地──风平浪静斩钉截铁──犹豫不决 理解词语:崎岖:形容山路不平,也形容处境艰难。豪迈:气魄大;勇往直前。沉着:镇静;不慌不忙。全神贯注:全副精神高度集中。造句:他全神贯注地盯着赛场上的体操运动员,留心他们的每一个动作。斩钉截铁:形容说话办事坚决果断,毫不犹豫。居高临下:处在高处,俯视下面。形容处于有利的地位或傲视他人。粉身碎骨:身体粉碎(多指为了某种目的而丧生)。屹立:像山峰一样高耸而稳固地立着,常用来形容坚定不可动摇。造句: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眺望:从高处往远处看。造句:站在长城上眺望,我仿佛能看到一幅幅悲壮的历史画面。昂首挺胸:仰起头,挺直胸脯。形容斗志高昂,无所畏惧。造句:小战士毫不畏惧,昂首挺胸地走向敌人。坚强不屈:坚毅刚强,不屈不挠。惊天动地:形容声音特别响亮。本文指五位战士英勇跳崖时嘹亮的口号声响彻天宇。造句: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是惊天动地的伟业。气壮山河:形容气概像高山大河那样雄伟豪迈。词语扩展:描写英雄形象的四字词语:坚强不屈 临危不惧 舍生取义 奋不顾身 勇往直前 视死如归 百折不挠 正气凛然课内词语:句子解析:1.1941年秋,日寇集中兵力,向我晋察冀根据地大举进犯。从“集中兵力”“大举进犯”可看出敌人兵力强大,敌众我寡,五个战士接受的任务十分艰巨。2.为了不让敌人发现群众和连队主力,班长马宝玉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声“走!”带头向棋盘陀走去。战士们热血沸腾,紧跟在班长后面。 这两句话表现了五壮士为保护群众和连队主力,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一个“走”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体现出班长态度之坚定、决定之果断,饱含着五壮士高昂的斗志和对人民的深切的爱,表现出崇高的自我牺牲的精神。“斩钉截铁”比喻处理事情或说话坚定果断,毫不犹豫。这里,没有写其他战士的语言,只写他们的内心状态(“热血沸腾”)和动作(“紧跟”)。说明他们和班长的想法是一致的。 3.顿时,石头像雹子一样,带着五位壮士的决心,带着中国人民的仇恨,向敌人头上砸去。山坡上传来一阵叽里呱啦的叫声,敌人纷纷滚落深谷。 把石头比作“雹子”说明石头砸下非常迅猛,非常有力。这两句话充分体现出五壮士英勇杀敌的决心和与敌人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 4.这是英雄的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声音!这声音惊天动地,气壮山河!“这声音”指的是五壮士跳崖时呼喊的壮烈豪迈的口号:“打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充分体现出五壮士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对党和人民的热爱与忠诚。这种恨与爱,是五壮士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力量之源,是党所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战士们的力量之源,也是敌后抗日根据地英雄儿女们的力量之源。这句话充分赞扬了中国人民将抗战进行到底的决心和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 段落大意:全文共9个自然段,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可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第1自然段):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某部七连六班接受了掩护群众和连队转移的任务。第二部分:(第2自然段):六班五名战士为了拖住敌人,诱敌上山,勇敢地与敌人进行战斗。第三部分:(第3自然段):五名战士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把敌人引上峰顶绝路。第四部分:(第4、5自然段):五位壮土把敌人引上狼牙山顶峰,并在顶峰英勇歼敌。第五部分:(第6~9自然段):五壮士弹尽粮绝,最后英勇壮烈地跳下深谷。课文主题:课文描写了八路军某七连六班的五位战士为了掩护连队主力及群众的撤退转移,在完成拖住敌人的任务后,为了不让敌人追上部队,毅然决定放弃回到主力部队的机会,将敌人引上狼牙山顶峰棋盘陀继续痛击敌人,最后壮烈跳崖,英勇牺性。课文表现了五壮士面对强敌毫不畏惧、英勇顽强、宁死不屈的革命主义精神和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精神。问题归纳:1.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什么内容吗?这篇课文记叙了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某部七连六班的五个战士,为了掩护群众和连队转移,诱敌上山,英勇杀敌,最后把敌人引上狼牙山顶峰,英勇跳崖的故事。2.这篇课文是按什么顺序写的?答:是按事情发展的顺序写的。3.准备转移时,摆在五壮士面前的是两条什么样的路?他们选择了哪一条?为什么?一条是通往主力转移的方向,可以活下去,另一条是通向狼牙山的顶峰棋盘陀,那是死路一条。他们选择了后面那一条。因为他们觉得群众和连队的安全更重要。4.五壮士在任务胜利完成后选择了跳崖,这表现出了他们怎样的精神?面对绝境,他们态度从容,脚步坚定,大义凛然。他们好像不是走向死亡,而是又投身于一场新的战斗。“说” “砸” “走” “ 跳” “昂首挺胸”等词准确生动地描摹了五壮士跳崖时的无畏与悲壮,表现出了他们英勇顽强、宁死不屈、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5.课文主要包括五部分,给每个部分加小标题。答:第一部分:接受任务。第二部分:诱敌上山。第三部分:引上绝路。第四部分:峰顶歼敌。第五部分:跳下悬崖。6.文中两次写到完成掩护任务,哪一次是作为重点来写的?为什么要这样安排?答:第二次是作为重点来写的。因为第一次掩护任务是服从上级的安排,而第二次掩护任务,他们为了更好地保护群众和连队主力的安全,决心把敌人引上绝路,做好了牺牲自已的准备。把第二次作为重点来写,更能突出“壮士”之举。7.可不可以把课文题目中的“五壮士”换成“五战士”?为什么?答:不能。因为“战士”仅仅表明了他们的身份,不含歌颂的意味。而“壮士”则不同 , 含有对五位战士的敬佩之情,这五位战士为了掩护人民群众和连队主力转移,英勇杀敌、敢于献身,表现出了崇高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所以应该称为“壮士”。课后习题答案:1.朗读课文。根据课文内容填一填,再讲讲这个故事。接受任务→(痛击敌人 ) →(引上绝路)→( 顶峰歼敌)→跳下悬崖2.读下面的句子,注意加点的部分,体会五位壮士的英雄气概。在课文中画出类似的词句,和同学交流。A、为了不让敌人发现群众和连队主力,班长马宝玉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声“走!”带头向棋盘陀走去。战士们热血沸腾,紧跟在班长后面。“斩钉截铁”说明班长马宝玉不怕牺牲,毅然而然地选择死亡,也要完成连队交给的任务!“热血沸腾”一词很生动地写出了战士们在班长的感召和鼓舞下,也要用生命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为了群众和部队的安全,他们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亡,表现了他们不畏牺牲的英雄气概。B、他刚要拧开盖子,马宝玉抢前一步,夺过手榴弹插在腰间,他猛地举起一块磨盘大的石头,大声喊道:“同志们!用石头砸!”这个句子是写班长马宝玉动作的,“抢前一步”、“猛地举起”写出了班长对敌人的憎恨,对革命的忠诚,具有勇往直前前、不怕牺牲的精神。出类似的词句:五位壮士屹立在狼牙山顶峰,眺望着群众和部队主力远去的方向。他们回头望望还在向上爬的敌人,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喜悦。班长马宝玉激动的说:“同志们,我们的任务胜利完成了!”说罢,他把那只从敌人手里夺来的枪砸碎了,然后走向悬崖,像每次发起冲锋一样,第一个纵身跳下深谷,战士们也昂首挺胸,相继从悬崖往下跳。从“屹立”一词中可感受到五壮士顶天立地的英雄形象。从“纵身”,可看出动作意志果断坚决,写出了班长的从容自若,毫不畏惧。“昂首挺胸”,表现了战士和班长—样具有不怕牺牲的精神。3.课文第二自然段既关注了人物群体,也写了每一位战士,结合相关内容说说这样写的好处。答: 作为一篇在人物描写方面着墨较多的记叙文,文章选取了最能代表人物身份、性格的细节进行了描写。其中既有对个体形象的细致描写,又有对人物群体形象的粗线条勾勒。 个体形象的细致描写,比如班长马宝玉就进行了细致地描写,如:他刚要拧开盖子,马宝玉抢前一步,夺过手榴弹插在腰间,他猛地举起一块磨盘大的石头,大声喊道:“同志们!用石头砸!”对班里的五位壮士进行概括地描写,比如课文第二自然段,还有第三、四自然段的开头“五位战士胜利地完成了掩护任务,准备转移”、“五位壮士一面向顶峰攀登,一面依托大树和岩石向敌人射击”……这样描写,既关注了群体,又写了每一位战士,所以给人很全面的感觉,而且很具体。这就叫“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既顾及全面、体现广度,又突出重点、体现深度。拓展积累:描写为国献身的诗句:1.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宋]陆游《夜泊水村》2.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宋] 文天祥《过零丁洋》3.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清]谭嗣同《狱中题壁》图文解读教材分析教材分析:《狼牙山五壮士》一文主要描写了八路军某七连六班的五位战士为了掩护连队主力及群众的撤退转移,在完成拖住敌人的任务后,为了不让敌人追上部队,毅然决定放弃回到主力部队的机会,将敌人引上狼牙山顶峰棋盘陀继续痛击敌人,最后壮烈跳崖,英勇牺性。课文表现了五壮士面对强敌毫不畏惧、英勇顽强、宁死不屈的革命主义精神和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精神。整个事件发生的顺序可以概括为:接受任务一一痛击敌人一一引上绝路一一顶峰歼敌一跳下悬崖。其中第二、四、五部分写得比较详细,其他部分写得比较简略。课文结构严谨,主次分明,通过细致的人物描写来突出五壮土面对强敌毫不畏惧、英勇顽强、宁死不屈的革命英雄主义和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精神。字里行间饱含着对五壮士的崇敬与颂扬之情。作为一篇在人物描写方面着墨较多的记叙文,文章选取了最能代表人物身份、性格的细节进行了描写。其中既有对个体形象的细致描写,又有对人物群体形象的粗线条勾勒。在刻画某一具体形象时,作者多从神态、动作、语言等方面进行刻画,如,第2自然段描述班长马宝玉时,紧紧抓住马宝玉作为指挥员所具有的沉稳果敢的心理素质进行描摹;描写副班长葛振林时,重点强调了他开枪怒吼、英勇无畏的形象;刻画老战土宋学义时,重点表现了他具有丰富的战斗经验;而在描写胡德林和胡福才这两名小战土时,则主要表现两名小战士在面对敌人时,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战斗作风。作者介绍:沈重(1915—1986) 原名沈绍初,浙江吴兴县人。中共党员。1949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同年参加革命。1939年到晋察冀边区,先后担任晋察冀通讯社科长,特派员,新华社冀晋支社副社长等职,抗战中作为《晋察冀日报》特派记者,主要在冀西游击区参加部队和地方的军事活动,因此,他的通讯报告作品大多是武装斗争的题材。同步练习1同步练习2一、给词语中加粗的字选择正确解释,填序号。 居高临下( )①靠近 ②对着 ③来到 ④将要 身负重伤( )①承担 ②失败 ③遭受 ④享有 引上绝路( )①停止 ②达到极点 ③走不通的 大举进攻( )①提出 ②推选 ③动作 ④抬起 二、写出下列词的近义词与反义词。 近义词:掩护( ) 依托( ) 豪迈( ) 全神贯注( ) 反义词:仇恨( ) 崎岖( ) 沉着( )全神贯注( ) 三、课文整体梳理。课文记叙的是发生在_______________时期的故事,五壮士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现了五壮士_________、__________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四、重点段落品析。五位战士胜利地完成了掩护任务,准备转移。面前有两条路:一条通往主力转移的方向,走这条路可以很快追上连队,可是敌人紧跟在身后;另一条通向狼牙山的顶峰棋盘陀,那儿三面都是悬崖绝壁。走哪条路呢?为了不让敌人发现人民群众和连队主力,班长马宝玉斩钉截铁地说了一声:“走!”带头向棋盘陀走去。战士们热血沸腾,紧跟在班长后面。他们知道班长要把敌人引上绝路。1.“斩钉截铁”是什么意思?这个词表现了班长马宝玉的什么品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摆在五壮士面前的是两条什么样的路?五壮士是怎样选择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文段中划横线的句子表现了五壮士为了保护群众和连队主力, 的决心和 的精神。朗读这两句话时要读得 。五、为了纪念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易县人民政府在狼牙山的顶峰修建了纪念塔。聂荣臻同志亲笔题写塔名“狼牙山五勇士纪念塔”。面对着英勇跳崖的五位勇士,面对着汉白玉的纪念碑上那金色的大字,今天的你想说些什么,请同学们书写下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一、 ②③③③二、 近义词:保护 依靠 豪爽 专心致志 反义词:感激 平坦 慌张 东张西望三、 抗日战争 马宝玉 葛振林 宋学义 胡德林 胡福才 热爱人民 勇于献身四、1.“ 斩钉截铁”比喻处理事情或说话坚定果断,毫不犹豫。表现了班长马宝玉坚定果断、毫不犹豫的品质。2.一条通往主力转移的方向,走这条路可以很快追上连队,可是敌人紧跟在身后;另一条通向狼牙山的顶峰棋盘陀,那儿三面都是悬崖绝壁。五壮士向棋盘陀走去。3.坚定不移 不畏牺牲 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五、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主审法官答记者问
  一、基本事实
  1、此案中,两位原告与狼牙山五壮士是什么关系?
  答:原告葛长生之父葛振林,原告宋福保之父宋学义系我国抗战史上著名的“狼牙山五壮士”成员。葛振林于2005年病逝,宋学义于1971年病逝。
  2、“狼牙山五壮士”的由来?
  答:1940年秋,我八路军发起了著名的“百团大战”,晋察冀边区军民积极参战,粉碎了华北日军对我八路军的“囚笼”政策。日军战略后方产生极大恐慌,其迅速灭亡中国的阴谋破产。为巩固其所谓战略后方,从1941年起,驻华北日军司令长官冈村宁次多次组织日伪军对我易县、涞源、涞水等抗日根据地进行报复性扫荡。1941年9月下旬,驻华北日军高见部纠集3500名日伪军,完成了对我狼牙山根据地的铁壁合围,在包围圈中,有当地群众和部分政府机关人员、八路军部分非战斗人员大约4万人左右,战斗部队仅有一团七连。9月23日,日伪军占领易县塘湖、南淇村、北淇村,并开始屠杀我抗日军民。如日伪军合围进击成功,4万抗日军民的生死难以预料。
  在这生死关头,我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杨成武将军于9月24日急令一分区二十团,穿过上、下隘刹村两个村子,突然向南管头村的日伪军发起猛烈攻击。同时命令三团猛攻北管头村和松山村的日伪军。在北边碾子台、九莲山一带的日伪军,以为八路军的主力在管头村方向,急忙回援。由于杨成武将军“围魏救赵”战术的成功,九莲山至沙岭子一带出现了大约二十里宽的口子,为被围困在狼牙山上的4万多军民提供了难得的突围良机。
  为了掩护被围军民的突围,一团团长邱蔚命令七连在狼牙山阻击由南向北进攻的日伪军。9月25日七连接到任务后,立即派班长马宝玉率六班的葛振林、胡福才、胡德林、宋学义和机枪班的两名战士,利用狼牙山的险要地形正面阻击敌人。狼牙山战斗由此打响。
  从9月25日早上开始,五壮士在七连其他战友们的配合下,利用狼牙山极为险要的地形,与日伪军展开了殊死战斗。他们利用机枪、步枪、手榴弹、地雷、滚石,在石门口、阎王鼻子(袖筒沟)大量杀死杀伤日伪军,最后且战且走,退至棋盘岭与七连主力会合。
  为了保证被围军民的全部突围,七连全体官兵在棋盘岭与日军展开了更为惨烈的战斗。日军优势炮火打得山石横飞,硝烟弥漫。七连顽强抵抗,誓死不退,利用有利地形,令日军尸积沟梁,损失惨重。激战数小时后,七连伤亡过半,连长刘福山负伤。在完成上级交给的掩护突围的任务后,指导员蔡展鹏决定率七连主动转移。为掩护七连主力和剩余干部群众转移,六班长马宝玉再次率全班请战。
  指导员蔡展鹏批准了马宝玉的请求。七连撤出棋盘岭至老道庵小横岭以南后,六班立即在老道庵山口设伏,掩护部队和其他群众转移。日军冲过棋盘岭至三岔路口后,马宝玉为引诱敌人,防止其向部队转移方向追击,命令全体战士用机枪、步枪一起向敌人开火。猛烈的火力使日军以为八路军一团主力在老道庵山口,便直接向老道庵山口扑来。伴随着地雷、手榴弹的爆炸,激烈机枪、步枪的火力,又一批敌人倒下。
  为保证转移部队更为安全,马宝玉与其他四位战友边打边撤,引诱敌人往牛角壶、大、小莲花峰方向前进。已经打红眼的日军紧追不放。五壮士又在牛角壶利用有利地形与日军展开了激战。激战中,又有一批日军被地雷、石头、手榴弹、子弹击中,或倒在狭窄的山道边,或滚落在深不见底的悬崖下。随后,五壮士边打边退,顺着盘陀路上了小莲花峰。至此,五壮士已经弹尽,且无路可退。面对已上峰顶的敌人,五壮士临危不惧,砸毁枪支,高呼口号,在各自抗击日军处跳下悬崖。跳崖后,马宝玉、胡福才、胡福林英勇献身,葛振林、宋学义因跳崖方向有小树、灌木,在山腰被挂住获救。
  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发生后,晋察冀军区政治部发布训令并决定:“一、在每次战斗中,高度发扬英勇顽强的搏斗精神,以战斗的胜利纪念他们。二、在烈士牺牲的地点建纪念碑,并命名为狼牙山三烈士碑。三、决定马宝玉等烈士作为一团模范连七连的荣誉战士,每逢纪念日点名时,首先应由荣誉战士点起。四、对光荣负伤的葛振林、宋学义二同志,除通令嘉奖外,并各赠荣誉奖章一枚。”1941年11月5日,《晋察冀日报》刊登名为《棋盘坨上的五个“神兵”》的通讯,对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进行报导。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自此被广泛传播、颂扬。
  新中国成立后,五壮士的事迹被编入义务教育教科书,五壮士被人民视为当代中华民族抗击外敌入侵的民族英雄。宋学义1971年去世,1979年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葛振林先后获得“民族英雄勋章”、“解放勋章”和“红星功勋荣誉章”。
  3、本案经历了哪些诉讼过程?
  答:2015年8月25日,原告葛长生、宋福保分别以被告洪振快的上述文章侮辱、诽谤“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为由,将被告洪振快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其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侮辱、诽谤、侵犯葛振林、宋学义等“狼牙山五壮士”的民族英雄名誉;2、判令被告洪振快在其新浪微博上公开道歉,并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日报》、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财经网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向葛振林、宋学义等“狼牙山五壮士”在天英灵登报谢罪。
  被告洪振快认为,其发表的文章是学术文章,没有侮辱性的言词,且每个事实都有相应的根据,并非凭空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不构成侮辱和诽谤。被告洪振快进行历史研究的目的是探求历史真相,行使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思想自由、学术自由、言论自由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因此,原告提起的名誉侵权诉讼完全不能成立,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月7日、1月21日、4月25日组织上述两案的当事人进行了四次庭前会议。通过庭前会议,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并明确了案件争议焦点。
  2016年4月29日9时,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述两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洪振快解除了与其代理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并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2016年6月27日,本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二、审判思路
  1、如何认定名誉侵权?侵权的方式都有哪些?
  答:名誉侵权,需从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以及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等方面加以分析。
  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对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采取了列举的方式。通常的方式包括侮辱、诽谤,但不以此为限,还包括贬损、丑化或者违反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等方式。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方式,还需根据侵权行为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律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格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2、死者的名誉权、荣誉权是否应受到法律保护?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权的客体范围应当包括权利和利益。自然人死亡后,其生前的人格利益,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仍然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到本案,葛振林、宋学义均已去世,葛长生作为葛振林之子,宋福保作为宋学义之子,均有权向侵犯“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及荣誉的行为人提起民事诉讼。
  3、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葛振林、宋学义等五壮士的名誉及荣誉是如何认定的?
  答:自表彰“狼牙山五壮士”的训令发布以后,几十年中,“狼牙山五壮士”这一称号在全军、全国人民中广泛传播,获得了普遍的公众认同,成为全军、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和楷模。该英雄称号既是国家及公众对他们在反抗侵略、保家卫国作出巨大牺牲的褒奖,也是他们应当获得的个人名誉及荣誉。
  不仅如此,“狼牙山五壮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在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伟大斗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群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民抗战并取得最终胜利的重要事件载体。这一系列英雄人物及其事迹,经由广泛传播,在抗日战争时期,成为激励无数中华儿女反抗侵略、英勇抗敌的精神动力之一;成为人民军队誓死捍卫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的军魂来源之一;在和平年代,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仍然是我国公众树立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国为民奋斗终身的精神指引。这些英雄人物及其精神,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而民族的共同记忆、民族精神乃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论是从我国的历史看,还是从现行法上看,都已经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
  在此意义上,案涉文章侵害的不仅仅是葛振林、宋学义个人的名誉和荣誉,并且侵害的是由英雄人物的名誉、荣誉融入的社会公共利益。
  4、法院如何认定被告洪振快所写文章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及荣誉的影响?
  答:被告洪振快发表的《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两篇案涉文章,其所描述的主要内容是对我国抗日战争史中的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的解构。但是,对于狼牙山五壮士在狼牙山战斗中所表现的英勇抗敌的事迹和舍生取义的精神这一基本事实,案涉文章自始至终未作出正面评价。而是以考证“在何处跳崖”、“跳崖是怎么跳的”、“敌我双方战斗伤亡”以及“‘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等细节为主要线索,通过援引不同时期的材料、相关当事者不同时期的言论,甚至文革时期红卫兵迫害宋学义的言论为主要证据,全然不考虑历史的变迁、各个材料所形成的时代背景以及各个材料的语境。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案涉文章多处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尽管案涉文章无明显侮辱性的语言,但被告采取的行为方式却是,通过强调与基本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引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一英雄人物群体英勇抗敌事迹和舍生取义精神产生质疑,从而否定基本事实的真实性,进而降低他们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被告的行为方式符合以贬损、丑化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和荣誉权益的特征。
  5、法院为何认定案涉文章造成“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及荣誉受损害的事实?
  答:案涉文章经由互联网传播,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一点,从案涉文章所引发的后果即可明知,它们不仅损害了两名原告父亲的名誉及荣誉,而且伤害了两名原告的个人感情,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如前所述,在我国,由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价值已经内化为民族精神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因此,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6、被告洪振快写文章质疑“狼牙山五壮士”历史地位及评价的行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答:通常情形下,侵害名誉或者名誉权案件中的过错,是指明知或应当预见到其行为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而仍然为之或认为仍可避免的主观状态。在侵害名誉或者名誉权益的案件中,对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认定往往依据通常人的认知并辅之以社会常识、行为人的职业或专业及控制危险的成本等客观因素加以判断。
  本案中,被告作为生活在中国的一位公民,对“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事件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应当具有一般公民所拥有的认知。对“狼牙山五壮士”及其所体现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应当具有通常成年人所具有的体悟。尤其是作为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能够熟练使用互联网工具的人,更应当认识到案涉文章的发表及其传播将会损害到“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及荣誉,也会对其近亲属造成感情和精神上的伤害,更会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情形下,被告有能力控制文章所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而未控制,仍以既有的状态发表,在主观上显然具有过错。
  7、被告洪振快应当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原告要求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侮辱、诽谤、侵犯葛振林、宋学义等“狼牙山五壮士”民族英雄名誉及要求在网站、媒体公开向原告葛长生、宋福保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因此法院判令被告洪振快应当立即停止对葛振林、宋学义等狼牙山五壮士民族英雄的名誉和荣誉的侵害;同时判令被告洪振快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葛长生、宋福保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要求该公告须连续刊登五日,所刊媒体及内容需经法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洪振快承担。
  另外,原告要求被告洪振快向葛振林、宋学义等“狼牙山五壮士”在天英灵登报谢罪,其实质仍然是请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请求已被原告的第一个诉讼请求所吸收,法院不再单独处理。
  三、本案对于我们有什么启示?
  答: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言论自由是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本案裁判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从民法的角度看,表达自由也是民事主体一般人格尊严的重要内容。
  但是,言论自由并非毫无边界,应当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前提。这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关于自由的一般原则,是为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所划定的边界。任何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及其他自由时,都负有不得超过自由界限的法定义务。这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任何一个公民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本案中,“狼牙山五壮士”及其事迹所凝聚的民族感情和历史记忆以及所展现的民族精神,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精神价值,也是我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的损害,既是对原告之父葛振林的名誉、荣誉的损害,也是对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的损害。被告完全可以在不损害五壮士名誉、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由地进行学术研究和自由发表言论,包括对狼牙山战斗的某些细节进行研究,但被告却未采用这种方式,而是通过所谓的细节研究,质疑五壮士英勇抗敌、舍生取义的基本事实,颠覆五壮士的英勇形象,贬损、降低五壮士的人格评价。这种“学术研究”、“言论自由”不可避免地会侵害五壮士的名誉、荣誉,以及融入了这种名誉、荣誉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被告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自由,作为其侵权责任的抗辩理由,不应得到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质疑甚至抹黑英雄的言论甚嚣尘上,并通过网络得以广泛传播,影响不断扩大。这其中不乏有些人打着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幌子,利用历史渐行渐远,利用历史资料之间记载的细节差别,片面强调所谓的人性和本能,进而歪曲、否定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革命先烈及其后人的人格尊严,也严重的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感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当具有民族尊严、民族自豪感,应当正视历史,铭记中华民族抗击外来侵略的不屈精神,人民军队的不朽功绩,这些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源泉。
  作为人民法院,在办理相关侵犯名誉权的案件时,应当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准确适用法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侵害先烈以及其他逝者权益的不端者承担起必要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洪振快侵害名誉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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