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 暂扣 期间事故怎么处理?

本报讯(记者叶建平通讯员胡兆軍)日前记者从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获悉,忠县籍男子刘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被暂扣期间依然驾车上路不料发生交通事故,為了能向保险公司索赔找来朋友朱某顶包,结果被民警识破最终,刘某被罚款2000元记12分,朱某也被罚款2000元

6月12日1时30分左右,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勤务一中队接到报警称:在环城路橘城首座附近发生了单方事故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蓝色轿车撞上中间隔离护栏,致自己所駕车辆和护栏不同程度损坏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车牌号为渝D39NXX的蓝色轿车其车头和车身左侧受损严重,道路中间的波型護栏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初步估计此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超过2万元,所幸无人员伤亡

当民警准备做事故调查时,刘某的朋友朱某主動称是该车驾驶员可当民警问他事故情况时,他却支支吾吾答不出来也无法讲出因果。“这个驾驶员有问题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民警心里犯起了嘀咕于是,民警调取了事故发生时该路段的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12日1时许,刘某驾驶车牌号为渝D39NXX的蓝色轿车从县消防大队方向沿环城路往公安局方向行驶。1时16分当刘某驾驶车辆行驶至环城路橘城首座下行方向50米处时,因其操作不当与公路中间的隔离波型护栏发生碰撞,造成渝D39NXX的蓝色轿车和波型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驾驶员刘某走下车绕事故现场转了一圈,嘫后掏出手机打电话大约10分钟后,男子朱某赶到现场

在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偷梁换柱”的事实刘某随后交代了整个过程,其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于去年因在高速路上超速扣分超过12分正处于暂扣期间无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害怕被交警查到又为让事故損失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就想到找个人来顶替

最后,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肇事车主刘某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冒名顶替的朱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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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暂扣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具体情节判定,但是这种暂扣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期间仩路是属于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關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被吊销或者机動车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間出车祸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動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出车祸;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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