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网络约车合法化了,出租车怎么改

网约车合法了
 西安日报社
第06版:今日关注
  社长:夏泽民 总编辑:屈胜文    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02
网约车合法了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备受关注的出租车改革方案28日正式出台,除对传统出租车管理运营进行改革之外,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得以确定。&&28日对外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则专门就网约车的管理和运营作了规定。&&在深化巡游车改革方面,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现有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逐步过渡。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等,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此次出台的两个文件适应网约车等新业态特点,创新制度设计,科学设定许可条件,优化许可程序。”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根据改革方案,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一致,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等。为适应网约车司机专兼职从业的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关于网约车辆报废标准问题,改革方案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在优化许可程序方面,对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实行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这既满足了网约车本地化服务的要求,也适应了互联网跨区域服务的特点。&&新政&&解读&&1&&从事网约车应当符合啥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当网约车司机有啥要求?&&《暂行办法》规定,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 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以及城市人民政 府规定的其他条件。&&3&&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 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4&&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要签劳动合同或协议&&《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5&&实行明码标价 提供出租汽车发票&&《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6&&网约车平台公司可在注册地以外经营&&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7&&网约车平台不得发布有害信息&&《暂行办法》规定通信主管部门和公安、网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 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网约车服务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依法处置。&&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 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8&&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最高可罚3万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 活动的。&&第三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 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三)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四)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五)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七)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八)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9&&网约车驾驶员违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 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三)违规收费的;&&(四)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 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问题&&聚焦&&经营权、份子钱&&传统出租车怎么改?&&随着网约车服务的流行,一些网约车平台利用资本优势,给乘客高额奖励和优惠、向驾驶员发放超额补贴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打破了原有的运输市场秩序,对传统出租汽车行业造成较大冲击。&&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出租汽车年客运量约400亿人次,折合每天有超过1亿人在使用出租汽车服务。作为城市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出租车行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没有解决,网约车新业态的无序发展又带来了新旧矛盾叠加。&&记者从北京一些出租车公司了解到,从去年专车大量补贴开始,到后来快车、顺风车的推出,出租车司机们的共同感受就是:活越来越难拉了。&&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王丽梅说,由于缺乏规范管理,网约车在价格机制、保险制度、税费缴纳等方面与传统出租汽车存在较大差异,形成不公平竞争。&&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苏奎表示,对传统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是本次出租车改革的重点内容。“出租车经营权被炒作成为投资品,无法建立退出机制,导致行业封闭。”他说。&&文件明确提出,对于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对于现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也给予了各地政府改革的空间和时间,可以采取政府回购、经济补偿、经营权转换等各项措施,实现平稳过渡。&&“份子钱并非万恶之源。”苏奎表示,份子钱实际是承包制的成本体现,包括制度成本和车辆保险费用等刚性成本两大部分,网约车平台的司机也同样要付出制度成本。“份子钱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关键在于分配方式多样化,企业和司机之间要实现风险共担,要鼓励出租车司机实现职业的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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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新网审字[号 陕ICP备号网约车合法了, 出租车怎么改
网约车合法了, 出租车怎么改
28日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提出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与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出台的两个文件作了哪些修改?对此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何厘清?改革能否设定公平“起跑线”、打破出租车行业旧有的垄断利益格局,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网约车身份如何给?
在征求意见稿阶段,社会对于网约车报废年限、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许可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持有疑虑。有人担心,网约车会不会“一管就死”?
此次出台的文件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通过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支持其规范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说,针对互联网线上服务“一点接入、全网服务”的特点,同时考虑到出租车线下提供属地化、区域化服务,地方属地管理的要求。在网约车经营许可程序和条件上,文件体现了便利化和适应互联网新业态的特点。
相比社会营运车辆的8年强制报废使用期限,文件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网约车的经营许可变成“两级工作、一级许可”的许可程序。“两级工作”是指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线上和线下服务能力认定由省和市(县)两级分别完成,“一级许可”是指由服务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两级能力认定结果一次许可。
文件第一次在全国层面对顺风车,即私人小客车合乘作了界定,鼓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小客车合乘。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出租汽车管理处处长王绣春说,顺风车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但同时要让乘客明确其权利义务与经营性质的网约车不同,今后将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传统出租车怎么改?
随着网约车服务的流行,一些网约车平台利用资本优势,给乘客高额奖励和优惠、向驾驶员发放超额补贴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打破了原有的运输市场秩序,对传统出租汽车行业造成较大冲击。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出租汽车年客运量约400亿人次,折合每天有超过1亿人在使用出租汽车服务。作为城市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出租车行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没有解决,网约车新业态的无序发展又带来了新旧矛盾叠加。
记者从北京一些出租车公司了解到,从去年专车大量补贴开始,到后来快车、顺风车的推出,出租车司机们的共同感受就是:活越来越难拉了。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王丽梅说,由于缺乏规范管理,网约车在价格机制、保险制度、税费缴纳等方面与传统出租汽车存在较大差异,形成不公平竞争。
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处长苏奎表示,对传统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制度改革是本次出租车改革的重点内容。“出租车经营权被炒作成为投资品,无法建立退出机制,导致行业封闭。”他说。
文件明确提出,对于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对于现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也给予了各地政府改革的空间和时间,可以采取政府回购、经济补偿、经营权转换等各项措施,实现平稳过渡。
“份子钱并非万恶之源。”苏奎表示,份子钱实际是承包制的成本体现,包括制度成本和车辆保险费用等刚性成本两大部分,网约车平台的司机也同样要付出制度成本。“份子钱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关键在于分配方式多样化,企业和司机之间要实现风险共担,要鼓励出租车司机实现职业的自由流动。”
“专车”安全如何管?
近期,一些“专车”“快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服务纠纷甚至刑事案件,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对此,出租车改革有哪些针对性的规定?
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表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交通运输服务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此次出租车改革考虑的核心问题。
文件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网约车在全世界都是新业态,安全监管的核心就是界定平台承担的责任。平台是无车承运人,不同于传统出租车,也不是私家车。未来一定是要构筑政府、平台、司机、乘客共同合作治理的结构,调动社会各方面作用实现有效治理,消除各种司机的不良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说。
专家表示,无论是传统出租车还是网约车,安全监管都有三大关。一是加强事前准入把关。通过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认定,对安全服务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事前把关,把住入口,守住安全底线。二是加强事中事后运营监管。要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日常营运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加强社会信用评价。网约车平台可以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实时进行在线监控。此外,乘客和司机的互评机制很重要,维护信誉评价机制作用,促使整个服务质量的改变,通过黑名单制度,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出租汽车改革方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5章15条,从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指导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按照“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指导意见》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是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科学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逐步融合发展。由城市人民政府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二是深化巡游车改革。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现有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逐步过渡。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实现转型升级。
三是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给予网约车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明确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备的营运条件和需规范的经营行为。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并规范其发展。
四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服务设施,加快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改革领导机制,推动落实各项任务。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希望网约车越来越规范
“没有叫车软件的时候,打不到车是常事儿,尤其是在偏僻的地方或者是下雨天。现在用网络约车既方便又便宜!”回顾两年以来的网约车经历,“90后”北京小伙李想感慨道。
目前,滴滴出行、神州专车、易到用车、优步等约车软件占据了绝大多数市场份额,促销活动也是此起彼伏。李想在去年底某软件优惠推广时充值了5000元,平时打车相当于五折优惠。“虽然价钱略高,但是车辆新,车里干净卫生,司机素质高,服务很好”。
事实上,尝到网约车甜头的远不只李想一个人。从2014年7月网约车出现,中国市场自发形成的专车、快车等新服务形式发展迅猛。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网约车市场。
不过,网约车的飞速发展也伴随着“成长的烦恼”。与网约车相关的交通事故甚至刑事案件不时见诸报端,给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损害。为了规范市场发展,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28日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网约车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在丰富了人民群众出行体验的同时,又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旧矛盾叠加,情况错综复杂,行业不稳定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当日的发布会上说。
对此,李想有着深刻的体会:一次他预约了奥迪的一款车型,但实际来车的档次低了很多,而且司机素质较低,服务态度也不好。“这种情况就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范女士说,有一次发觉专车司机驾驶很不熟练,精神状态也有问题。结果车没开出多远,就与前车发生了追尾。“现在想想还很后怕,幸亏当时速度不快,路上车也不多”。
为了解决类似问题,暂行办法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驾驶员以及约车平台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该办法称,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条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表示,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确保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被挡在网约车行业之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网约车所用的车辆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除此之外,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对网约车这一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相关部门量身定制了监管模式。刘小明说,长期来看,这是有利于新兴网约车的健康发展,从而确保乘客的安全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对新规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新政充分借鉴了近年来国内外网约车发展实践,创新了管理办法,保护了消费者权益,突出了市场的主导地位,融入了“互联网+”的发展大势。
“对于整个市场而言,网约车能够倒逼传统出租车的转变,从而实现优势互补,促进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朱巍说。
包括滴滴和优步在内的约车平台也在新规出台后表示了欢迎,并称未来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身应付的责任,提升服务品质,让城市出行更加便捷美好。
“很高兴看到专车有了合法的身份,希望这个行业能够越来越规范,让用户踏踏实实地坐专车。”李想说。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电)您所在的位置: >
网约车合法
青岛全搜索电子报&&& 星期五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备受关注的出租车改革方案28日正式出台,除对传统出租车管理运营进行改革之外,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的合法身份得以确定。
&&&&28日对外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则专门就网约车的管理和运营作了规定。
&&&&在深化巡游车改革方面,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现有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逐步过渡。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等,降低过高的承包费和抵押金。
&&&&“此次出台的两个文件适应网约车等新业态特点,创新制度设计,科学设定许可条件,优化许可程序。”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
&&&&根据改革方案,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一致,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等。为适应网约车司机专兼职从业的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关于网约车辆报废标准问题,改革方案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在优化许可程序方面,对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实行对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相关部门一次认定,全国有效。这既满足了网约车本地化服务的要求,也适应了互联网跨区域服务的特点。
本地连线
研究制定本地方案
&&&&对于备受关注的新规,市交通委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他们一直关注此次改革动态,目前正在贯彻落实国家部委此次改革精神,“目前,我们正在开会研究此事,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部委改革精神,结合青岛实际,进行细致调研后,拿出可行的方案。&”
&&&&记者获悉,早在7月25日,我市就召开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筹备会,21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两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从两个文件的起草背景和过程,改革的目的、原则和内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初步思路等三个方面介绍了改革相关工作情况;研究讨论了我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及责任分工。市交通委运管局负责人指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涉及多个部门,制度设计上还将面临着一系列难点问题,特别是网约车,管理属于跨界服务,涉及的部门和领域更多,需要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策研究配套工作。记者&李德银
九大看点
网约车驾驶员驾龄需超3年&无交通肇事犯罪暴力犯罪等
&&&&昨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指导意见》的主要任务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二是深化巡游车改革。三是规范网约车发展。四是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五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六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另外,根据改革的总体思路配套起草的《暂行办法》,确定了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定位,规定了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及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条件,并对平台公司经营行为、车辆报废、驾驶员专兼职从业、部门联合监管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次修改后的《暂行办法》共分7章40条,涵盖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7方面内容。以下为主要看点:
&&&&一、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二、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以及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四、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五、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明码标价&提供出租汽车发票
&&&&六、网约车平台公司可在注册地以外经营&需提交能力认定结果
&&&&七、打击网约车平台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
&&&&八、网约车平台法律处罚: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九、网约车驾驶员处罚: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
&&&&(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三)违规收费的;
&&&&(四)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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