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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判过刑了,在黄埭第一看守所里面,都一个礼拜了,可以见吗?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关押的一般是嫌疑人,原则上不允许探视及收寄信件、物品,但可以请律师代为探望。除了辩护律师探视,看守所谢绝任何非公务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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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某。被告人吴某某曾因卖淫,于2012年7月23日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千元;曾因吸食毒品,于2015年3月24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被告人吴某某因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5年3月24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11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苏州市第四看守所。

  辩护人岳延彬,江苏厚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相检诉刑诉〔2017〕66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17年9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朦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某及辩护人岳延彬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并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于2015年3月23日凌晨,在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富元家园15幢楼下,从其同居男友陈新(已判刑)处取得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48.77克,并携带毒品至该幢8楼电梯口时,被民警查获。

  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某某在庭审中无异议,并有被告人吴某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物证毒品甲基苯丙胺(照片),书证扣押清单,无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物证检验报告,收缴毒品专用收据,辨认笔录,发破案和抓获经过,被告人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48.77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持有毒品时间短,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某某有违法行为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对辩护人以上述从轻量刑情节为由提请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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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看守所查询一下,判刑了之后会在监狱服刑,是可以看的。如果还在看守所,则需要咨询下看守所了。

但是他好像就是在看守所里服刑。
那说明你男朋友判处刑期较低,可能是一年,既然关押半年了,剩余的半年也会在看守所度过,不会转监狱了,而且看守所肯定比监狱条件好,现在你是可以见他的,一个月一次。
希望你能采纳,谢谢。
可以见的,判刑8个月,不会转到监狱,就在看守所服刑了,再关7个月零三个星期,你可以见的。
那我如果下午去能不能见到他,要不要提前申请的
看情况,如果是直系亲属、近亲属的,只需要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就行了。第一次去的时候,可能会要你办一张卡,下一次去就可以直接接见了。
如果是其他亲属关系,需要当地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其他关系,需要到看守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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