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逗弄梦见绳拴着小黄狗绳的狗而被咬伤犳主人该管吗 需要正规的法律解答我们家狗被铁索练梦见绳拴着小黄狗我在楼上听见到狗

我家狗被咬伤主人不赔可以上诉吗?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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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被咬伤主人不赔可以上诉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去找他问,它家的狗有证吗,所以有狗狗要办证,要是没做,快先打针,才能打狂犬针,要是咬你家小狗的狗每年做防疫,就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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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是否应该立法禁止遛狗时不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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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ebula 于
22:28 编辑
是否应该立法禁止遛狗时不拴狗?
这年头不把狗当人爱都不好意思说出口。我家楼上有一户最近养了只不是巨型犬但也不算小的狗,从来不拴,经常主人都不跟着就放出来,我回家时电梯门一开就对着我狂吠,我连家都不敢回,得出去晃几个小时才敢回家。晚上下楼跑步时碰到它,它就会叫着冲我狂奔过来,我也不敢出门跑步了,每次出门和回家都提心吊胆。妈妈比我更怕狗。我看到有怕狗的人说,「碰到不拴的狗真的是对生命的极大威胁和对精神的极度摧残」,我没到这么严重的程度,至少我们生活是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吧。
跟主人沟通了,他家态度是「哎哟不会咬人的,我们家狗每天必须出来好几次,怕的话我们理解,但是就这样没得改」。
跟物业反映,他们说说教过了,但是也不能强制,人家不配合他们也没办法。
狗主人全心考虑狗的感受的时候,能不能稍微考虑一下其他人的感受呢?
我加话题的时候输入「怕狗」,结果出来的是「爱狗」没有「怕狗」。哎,大家都呼吁立法禁止吃狗肉,能不能立法禁止遛狗不拴狗呢?
TANG2HE,in God we trust.
牛扣、不知道、鄭雅各布 等人赞同
无意冒犯养狗者及一切宠物爱好者,仅就事论事,理性探讨。
楼主问应不应该立法禁止遛狗不拴狗。我就只从立法的角度来分析,而不过多评价这件事情本身。
大概浏览了一下这道题下一些养狗人(暂且这么揣测吧)的回答的几个主要观点:
他们很喜欢用类似这样的一个逻辑:人也很可怕,人还会杀人抢劫强奸,你们为什么不把人也拴起来呢?
——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个十分可怕的逻辑。
你把狗,和人,放在一起,做类比推理,这是什么道理?我们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可从没说过「法律面前众生平等啊」。
您内不是法学,是佛学。
不过我大概能够揣测这些养狗人的内心活动,这实际上是一种把「狗格」人格化了的体现:他们已经把自己的宠物当作同等的人类去看待了。但是,你一定要知道,这不是社会的共识,即使你身边的人都这样想,这也绝对不是整个社会的共识,至少现在不是。
我们从法律层面来说:狗是物,是被人支配的物,是客体,不是主体,人是主体。一切在讨论法律问题时把客体和主体相类比,把人和物相类比的行为都是耍流氓!这种想法犯的错误在逻辑学上叫False Analogy。
由于在法律上,狗不具有主体地位,也就不具有享受权利的资格。而我们在说狗的什么溜达权、交配权的时候,我们所说的这些「权利」通通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可能是一种人文关怀。所以狗所谓的「权利」和人的权利是没有可比性的,因为从根本上狗就没有权利。
你说:我的狗养的好好的,很乖,又没有咬你,你怕什么?你这么怕狗你才有病吧?就算咬你了,我作为狗主人,我也会负责的,你凭什么不让我们自由地遛狗?
——听起来似乎又很有道理,但是这里实际上涉及到一个权利边界的问题。
权利即自由,而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你权利的边界是他人的权利;你使用你物件的权利的边界,是他人使用他人物件的权利;你遛狗的权利的边界,是不侵犯他人享受安宁、感到安全和保证确实安全的权利;遛狗不栓狗(我个人认为应限定为大型犬或暴戾犬种)一定程度上必然会侵扰到他人的生活安宁、安全甚至确实会存在人身危险,所以限制养狗人遛狗的权利存在一定的正当性。当然,正当性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立法,即使它是立法的前提。
你说:你的狗攻击我,你会负责。
但是我跟你无缘无故我为什么要承担这个被咬的风险?甚至,如果我被咬的不轻,你赔不起,我找谁救济?如果你非要类比疯子也可能无缘无故伤人。好的,那咱们就来类比一下,即使其实这两件事并没有太大的可比性:
《刑法》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这是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一种消极评价:精神病人的自由是不是自由?是。为什么要限制?出于社会整体公共利益考虑。狗的自由是不是自由?是。为什么要限制?同样是出于社会整体公共利益考虑。人人平等但出于社会整体利益尚且做出如此考量,况狗乎?
中国社会人口密度很大(尤其城市),狗伤人的事件也层出不穷。目前没有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我认为可能有这么两个原因:一是调整这种社会关系还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务之急;二是这种社会关系并不需要(全国人大制定的,下同)法律来调整。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更具可操作性。下面也有知友已经贴出了包括上海市在内的一些地方政府出台过地方性法规规范遛狗行为,这就是一个体现。
所以相信在将来,不论是通过法律还是地方性法规的方式,都会进一步限制宠物尤其是大型「攻击力加成」宠物在公共场所的「宠身自由」。当然在具体立法时,所有问题还应进一步细化:犬的类别,公共场所的类型,「拴」的定义等等。但这已经是立法技术层面的问题了。
立法这种事情实际上就是「屁股决定脑袋」。养狗人为自己的狗说话,不养狗的或者怕狗的(不排除也有养狗的)为人类的权利代言。立法者在各方利益斗争中取合适的价值取向,争取法律的内容符合社会整体的期望,从而达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这是较为理想的法律运行效果。
——————————————割——————————————
有知友在评论里说:「如果现在有很多可供宠物自由奔走的场地,我绝对不说话。」
同样的:我国处于并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发达国家尚且不太普遍存在的设施,现在就不要来要求吧?毕竟还有很多流浪汉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呢。(圣母?)
异诺,电影|养狗|LES|旅行。比狗黑还讨厌某…
知乎用户、陶源、许卉 等人赞同
我这种回答应该放评论里,但是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题主问的是【能不能立法禁止遛狗不拴绳】,这个问题应该是由法律相关人士来回答吧?
结果呢,变成爱狗人士和反爱狗人士的战场了。知乎可不可以好好回答从而解决题主的问题了?
——以下为完全跑题的回答,事实上,这个问题下面的回答都是跑题的——
我不懂能不能立法,只能说,我作为一个养狗人,一直以来都非常希望可以立法禁止遛狗不拴绳。
养狗界有一句很出名的话:【牵绳是一个养狗人最基本的素质。】
但是很悲哀的是,我竟然经常要跟不同的养狗人愤怒地去说出这句话,而且也经常很愤怒的表示,一些没素质不科学的养狗人害了其他科学养狗的人。
我从来不让我家狗去接触没有牵绳的狗,无论狗主人说他的狗多乖、不咬人等等,因为对我来说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连最基本的都做不到,我怎么能相信你家狗的生理和心理都健康,而我,绝不会让我家狗去承担这一点点危险。
但是那些人反而对于不牵绳这件事感到格外自豪!我会说我作为养狗的其实比你们不养狗的还愤怒吗!因为狗不会莫名其妙去咬人,但是它会莫名其妙去咬狗!养狗人承受的潜在危险其实是大于从狗身边路过的人的!
不管是讨厌狗的也好还是负责任的狗主也罢,牵绳立法应该是没有任何可讨论性一致通过才对吧。
但是看看问题下面的这些回答,根本就是在撒野,双方都在一棍子打死对方,没有一个人客观地去分析彼此都有可取和不可取之处。
更重要的是,没有一个在回答问题。
扪心自问地说,【你们真的是在就事论事,还是在发泄不满,在争论,在压制,在试图说服,在争夺战场。】
你们自己去看看那些话,无论是哪方其实都有对和不对的地方,可你们的行为是什么呢?只要是对方的观点就一律不对,指责对方只看见对自己有利的角度或者是有逻辑问题的进行狡辩却看不见自己是不是也这样。
正常的情况不应该是我尽可能地做好自己,不给别人添麻烦也不要去找麻烦吗?!无论是养狗也好还是路过行人也罢。
前者记着牵狗捡狗屎不要影响到别人,培养自己的狗有良好的性格,不要有不好的毛病,没事卖下萌让大家对现在的宠物狗增加点了解,用正确的行为去消除长久以来的负面影响。
后者也不要一棍子打死全部的狗,试着放下偏见客观地去看待你面前的这一只狗到底是什么样的,遇到有教养又萌的偶尔玩一下还是很放松心情的,遇到不好的就直接理性地讲出來。
争吵除了让大家矛盾越来越多还有什么意义?吵完你心情就好了吗?问题就解决了吗?
【难道我们的目的不是解决问题吗?!】
那些想反驳的,驳去吧,从接触知乎到现在,我的观点都是,你只能去回答你所认知的,而不是去强迫别人接受你所认知的,认知正大光明摆在这,知友自由选择。
所以,随便喷,反正我也不会理你。
魏斯曼,弹弹琴,记记账
知乎用户、知乎用户、猫渣 等人赞同
作为一个爱狗人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坚决支持所有的狗出门都必须拴绳!一定要拴,不得不拴,它不乐意也要拴。
不拴绳有无数风险。狗跑丢了怎么办?狗自己过马路不看车怎么办?小狗被大狗咬了怎么办?意外怀孕或意外让别狗怀孕怎么办?惹怒了邻居别人下毒饵怎么办?
这些都是真事,我亲眼见过的。我们家的傻狗曾因调戏大狗身上被咬了2只洞,我妈为了保护它已经被别的狗咬伤3次。某狗友有一只价值15w的猎犬,被人毒死,即使找到了凶手,狗也永远都不在了。
最令我担心的是,尽管出了这么多事,我妈依然常常不拴我们家的狗。因为它喜欢乱跑疯玩,狗绳的胸带常勒得它咳嗽,我妈舍不得。
有一天我在路上看见一只被车撞死的猫,惨不忍睹,惨绝人寰。我为它默哀后回家,拉我妈去逛街,带着她经过那只可怜的猫,我妈当时就难过得要哭出来。后来我妈几乎天天拴住我们家的狗,到了专门遛狗的草地上才放开。
以上栗子不是要题主杀只猫丢邻居门口!!!
只是建议题主采用正当的方法让该狗主人意识到不拴绳对自身的危害。
沈沈、谢东平、罗克 等人赞同
怒答,遛狗当然要拴。
1.个人不反对养狗,以下全部是就事论事。其他答友说过的就不重复了,不过有些人的说法真让人火大。
2.神马?狗咬人的几率很小。搞清楚这是你可以养狗的最低条件好不好,狗要是真的那么容易被激怒,你带上街的就是致死性生化武器了好不好。养狗都不可能了还拴不拴。
3.狗的智商相当于六岁孩子为什么不限制六岁孩子?谁家六岁孩子有尖利的爪子发达的肌肉很可能带毒的獠牙啊。大部分六岁孩子被激怒了第一反应是哭而不是上来咬人吧。谁家孩子真这样,放心,他家长不会让他轻易上街的。
4.回这一条:如果仅仅因为一个群体内的少数个体可能伤害人而就限制他们所有的逻辑是恰当的,那人类里也有杀人犯、强奸犯,是不是应该将所有人类都限制起来? 谁说人类没有被限制。法律除了存在惩戒性之外还有威慑性不是吗?威慑性就是拴住我们的那条铁链,只不过是看不到的罢了。在人有犯罪冲动的时候,想到犯罪的结果很可能终止犯罪。狗呢,你和它说你要咬人关你三年小黑屋严重就地正法它一定懂吗?威慑性很难在它们身上起作用才需要狗链。对狗主人的惩罚?你指望狗狗咬人前还要想到主人是不是要被罚款,是不是要坐牢。你六岁和邻居小孩儿打架想着你妈了吗?
5.拴狗等于禁止开车?这逻辑,不让养狗才相当于不让开车吧。拴狗顶多相当于立法加强制上保险吧。
知乎用户,宠物主人绝对不能将其意识形态强加给宠物。
威小爷、Excalibur、程艾 等人赞同
“法律的实行者不可能比狗的主人更了解自己的狗,而且狗的危险性也只可能是狗的主人自己知道。”既然评论被关了,我就发在回答里。狗的危险性狗主人未必很知道。作为一个宠物主人吧……永远不要以为自己已经对宠物足够了解。
知乎用户,学生
一休哥、知乎用户、程艾 等人赞同
上海: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
养犬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其他省市请自行搜索?
圣母心都省省吧,早就有这条规定了,执行的不好而已,虽然不算是法律。
扯什么众生平等,在讨论这些事的时候狗就是宠物,就像楼上评论里说的,人是主体,狗是客体。为了防止侵犯人的权益就应该管束。
回到题主的问题
我小时候小区里有很多狗,大小都有,大概十几只,那时候才几岁,大狗的跟我体积几乎一样大,很凶,而且扰民。
因为基本都是无证养狗,后来是通过打电话举报解决的,举报一次就有人来查,然后狗就慢慢少了……
乱错柳,如果你願意 可以稱我為藝術家
乔瑀、猫渣、云隐 等人赞同
我不养狗,但我说的内容,对双方来说应该都有些启发性。
我家附近的狗,只有楼下邻居养的一只柴犬,年纪应该不小,但是很乖巧,从不追人乱叫,每次上楼前常常看见他若有所思地坐在主人门前,静静看着往来的汽车行人。
这只狗我从有印象开始,从来没上过狗链,甚至连项圈都没有,而街坊邻居都没什么意见,有些小朋友放学经过还会跟他打招呼呢。
我们把这称为情况A好了。
另外一个故事,这是听朋友说的,好几年前的事了。
他家附近有一片没有用途的空地,地权是谁的也不清楚,只知道那附近时常有流浪狗聚集。大家要知道,流浪狗是不会自发性扎堆的,一定是有人喂养,不然觅食的压力会迫使他们分散。
离那空地最近的一户就是会固定喂养流浪狗,这位从事资源回收的中年妇女每天两顿喂他们吃东西,而且还觉得自己很有爱心。
问题是如果这群狗安安份份地吃东西也就罢了,但他们聚集起来就有点狗多势众的味道,有人骑摩托车单车经过他们的地盘,狂吠之外还会疯狂追逐,好多人都因此摔伤,甚至他们还攻击老人与幼童,虽然没有咬死人,但受的也不是皮肉伤,只有固定为他们喂食的中年妇女过来时,他们会疯狂的摇尾巴示好。
那些受害的苦主不愿意就这样算了,每次上门向她讨要说法,她就开始耍赖,说那不是她养的狗,都是流浪狗凭甚么来找她,你们自己要小心一点啊,他们怎么不来咬我云云,亏她还自称是学佛的。
这种摆明不愿意负责的态度,受害者也拿她没办法,索性就打电话给清洁队,要他们来抓狗。清洁队除了清理垃圾以外,台湾关于捕捉流浪狗这块也由他们负责。
但清洁队一来,那位中年妇女又跳出来,说这是她养的狗这里大家都知道,你们凭甚么抓。抓狗碰到这种情况,清洁队员通常不会硬是动手,只是把情况如实回报,把私人的宠物抓回去他们也怕惹上麻烦,因为在收容所抓到的狗,若没人愿意领养,十二天以后就会处死。
这位中年妇女就在两种角色间自在的切换,不但受害者们不满,其他街坊邻居也越来越担心,因为狗群有扩大且越来越嚣张的趋势。
压力到达某个临界点后,那群狗一夜之间全部死绝。
死因是炸得喷香的鸡脖子加上农药,那块他们平常用餐的地点伏尸处处。
那位时而自称狗主的中年妇女怒了,一大早就到她认为有嫌疑的邻居门前,戟指破口大骂,什么脏话都往外喷,相当然尔没人理她。她自然也报警处理了,管区的警员早就知道他们这边的破事,一边安抚一边做笔录,显得很认真为民服务——但至今没破案。
别说警察不可能认真抓(这点可以请干警察的知友来确认一下),就算抓到又怎么样呢?那时候还没有《动物保护法》,狗在法律上只是东西,被抓到只是顶多罚点钱。就算现在通过这法律,罚则也不算很重。
那位中年妇女从此以后也不喂流浪狗了。
上面算状况B
我想说的是,法律没有规范好,或难以确切执行的裂隙间,必然会有一些异质物混杂而入。就像楼上楼下邻居制造噪音,难以举证且罚则不高,那就必然会有各种自卫反制的手段。
有养狗的知友,最重要的是分清楚你的情况是状况A还是状况B,如果你的小狗人见人爱,又不会到陌生的地方乱跑吓人,接触他的人也不会流露出不悦、恐惧、要求你绑狗,那绑不绑狗我觉得没什么,其他知友怎么看你也不用理会。
但如果其实是状况B但你觉得是状况A,那你是帮宠物上了debuff,只看什么时候到忍耐的临界点,人家爆气放大招。
什么?你说毒狗不对?毒狗当然不对啊,但不栓狗一是触犯了法律规定,二又违反了道德,仅凭自己的喜好而无视于法律与道德,你怎么不觉得自己不对呢?就算最后抓到下手的人好了,对宠物的爱与回忆是那些小钱就可以打发的吗?
要大大方方地不系狗炼、带狗出门,促请立法就行,为宠物争取行的自由与权利。但对法律的修订我不太乐观,不是怀疑动保团体的执行力(台湾也有些动保团体……很积极,你懂的),而是看看法律比较完善的国家,实际上更重视对“人”的保护。
在美国有个例子,有个小女孩带他的狗出门溜达没系狗炼,这狗也只是小型狗而已,但小女孩的邻居不知怎地非常怕狗,一看到狗没控制就高声要求小女孩将狗带进去屋子,小女孩不听他的,不知道是没听清楚还是中二症状发作,有没有吓他不清楚。
那男人看用讲的没用,二话不说把枪掏出来,一枪蹦了那只小狗。后来官司打到法院,法院裁定男子无罪。大家参考参考。
当然上面说的内容,对出行必系狗炼,小心翼翼照看宠物健康的饲主而言,大抵都是废话,看不看都无伤大雅。
king madelin、qchen、知乎用户 等人赞同
作为一个爱狗人士,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反对遛狗栓绳,明明栓绳才是爱狗的表现,现在外面那么乱,如果狗狗命都没了,你还怎么来爱它呢?
我也不觉得拼命鼓吹狗的地位真的对狗好,只会激化对狗无爱的人和爱狗人的矛盾,甚至引发对狗的仇视,我身边就有并不讨厌狗但被不文明养狗的行为以及会让人突然中招的狗便便搞的很烦而希望不要有这么多养狗的人,其实我挺难过的,我希望喜欢狗的人越来越多,这种生物天生就在取悦人类,讨人喜欢,但某些人却硬是把自己的狗变成了不受欢迎的动物,难道不觉得这样才是愧对了自己的宠物么?也许这些人会说我的宠物只要讨我喜欢就行,不用管别人喜欢不喜欢,熊爸妈也是这样说的,我的孩子只要我喜欢就行了
你为什么吃猪肉不吃狗肉?说白了,并非仁慈,而是因为你喜欢。让更多的人喜欢狗不正是减少吃狗肉人群最好的方法么。
希望大家都能文明养狗,做一个受欢迎的养狗人,让更多的人都能接受养狗,甚至爱上狗狗
知乎用户,喵喵~
程艾、诗清海、李润泽 等人赞同
其实各地养犬条例都有规定。无奈养狗群体中的低素质主人太多,法不责众,最后都不了了之。
但是去打个电话举报这里有无证狗,也是可能收到良好效果的哦~
嗯,在狗干扰无辜人类生活的时候,我站在人类一边。假如狗主人认为这会伤害到狗,就请他自己站出来让自己的狗见容于人。再往下比较阴暗的办法我不说,反正你真的想让它消失,总会有办法对吧。
yapapa,声乐/乐器演奏类问题首先在三次元找靠谱…
知乎用户、知乎用户、碎景 等人赞同
可以联系人大代表?
说可以不拴狗的根本就不是爱狗人。狗被撞了怎么办?丢了怎么办?乱跑遇到危险呢?被偷走呢?一辈子没见过寻狗启示一样的,到时候哭都没地方哭。人少的公园可以不牵?还就有狗乱咬公园草丛里的东西中毒死的,牵着至少可以阻止它什么都舔。现在变态又多,负责的主人怎么可能放狗单独出门?
真别把狗跟六岁小孩比。现在六岁小孩入学考试识字拼音算数英语是最基本的,一般还要加上一两个特长,钢琴绘画唱歌跳舞武术轮滑总得挑几个,谁家狗会这些。。。而且其实这条谣言已经被破解过了。再说就算是六岁小孩大人也应该牵着它的手走路。认为狗和六岁小孩一样聪明而不加管教出门也不牵绳只是主人偷懒的借口。
还狗的危险性只有狗主人自己知道,只有主人了解自己的狗。。无力,动物行为学和兽医学都哭了。谁家狗生病了还不去医院主人自己治治算了。
看了几个答案下的评论,那位所谓“争取动物权利”的答主可是对不拴狗造成的伤害半个字都没有提哦。如果我们要争取动物权利,那么狗应该跟小孩一样,每天主人要陪伴足够的时间,夫妻双方都有工作的工资低的那方交重税,而且不能把狗单独放在屋里超过三小时否则社工来领养。
还有,自由权不是指不栓狗绳!给狗狗自由权是指不允许贩卖,配种。奴隶可以不戴枷锁出门行走,但是奴隶没有自由。给它自由是指让它脱离人类的社会自行觅食,看见人类喜欢的就蹭不喜欢也没关系,而且绝对禁止配种。狗本来是群居动物,在人类的家庭里最多只有三四个人,还特么没时间整天陪它。本来就牺牲它的本性了,不要再以“为了狗的权利”制造多余的危险好不好?真想让它自由快乐地生活就要么每天两小时陪伴,要么放归山林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
为什么独自出门的狗看见人会冲过去?你们特么仔细看看它的眼神,都是球抚摸球拥抱球陪伴!我家对面就有一只每天自己出门玩的狗,邻居们再喜欢也没空跟它玩上半个小时的球!只要看见有人经过它都傻兮兮地跟过去,即使跟它挥挥手都开心得要命,一看见别人要走了就特别伤心。这些人关心过狗的情感么?别说什么“考虑狗的感受”了就。
如果真的爱狗,为什么那几个叫嚣不栓绳是自由的答主这么喜欢拉仇恨?万一有人闲得蛋疼去人肉然后真的把它们的狗用弹弓射死怎么办?我特么一个不养猫不养狗的人看见几个答主描述的被车祸撞死的猫狗都感到害怕,某个在大学养狗的不要以为大学车少就安全了。我们小区限速20,都有被车撞死的狗。这种事情不发生是侥幸,不是继续不顾安全的借口。
谢强,关注社会化媒体营销、电子商务!重度吃货!
an il、符浩俊、知乎用户 等人赞同
看到 @李喵喵和几位“爱”狗者的争论,让我再次以评论李喵喵的答案内容做一次回答!
某些爱狗的人真的可以把自己的狗当儿子当爹去对待,但那狗儿子狗爹真的不是别人的..
在您自己的领域范围内,您的爱狗可以任意驰骋!但在公共区域内,这就是不对的!毋庸置疑!
我也喜欢狗,也养过狗,但坚决反对在公共区域撒开狗!
别说什么狗的智商相当于6岁孩子,那也许是和您家6岁的孩子比!
狗和人类的智商差远了,人都会失去理智,何况狗呢?
不匿了,欢迎来战!
三国绿、知乎用户、韩峰 等人赞同
看到某些养狗人士反对给狗拴绳子,狗攻击人,狗主负全责,也愿意负全责。我真的想呵呵你一脸。明明拴绳子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狗咬人,为什么在公众场合不拴。你知道被狗咬了是什么感受吗?被咬了之后你能负什么责?赔钱吗?
我表妹表哥两个人都被狗咬了,咬了之后立马去打针,戒口几个月,每天只吃那些白开水滚滚的菜,你懂他们什么感受吗?
我外公曾经有次不小心被老鼠咬了一小口,七年之后才发病。虽然老鼠和狗不一样,但是那种不懂会不会有后遗症的恐惧,潜伏期有多长,你能负责吗?能预测吗?不要在这问题给我讲科学,我就是在这点上很担忧。
年仅20岁的我等待死亡的来临
估计那些爱狗到不行的人不会知道我看这贴的感受。
我很尊重各位爱狗人士养狗,我也很喜欢看到那些可爱的狗或者各种关于狗的故事也会有感触。但是我真的不敢碰狗,我摸着它,它的毛,它皮肤底下的一丝丝抖动,我都怕。路上看到没有拴绳子的狗我都很害怕。路上有的狗没有拴绳子,跑过来对着我的脚一直嗅嗅,我自己都吓得不敢动了,可是狗主人都是远远的笑笑说:不怕,我家的狗不咬人。这时我都心想你是狗吗?你怎么知道它不会突然咬人。
你爱狗,我爱那些被主人负责任地爱着的狗。
那些不栓狗绳子的主人,等哪一天遇到厉害人物,一伞柄敲晕了你家宝贝的时候。我为你热烈高呼:你是世界上最爱狗的人了!给你比个赞!
一一,我有两只小猫咪呀我从来也不洗
猫渣、符浩俊、知乎用户 等人赞同
重新编辑了下,不过还是偏题的……我不知道能不能立法禁止遛狗不拴绳,但我希望有一天能够立法禁止遛狗不拴绳,因为这么做对人对狗都好。
接下来我从狗的角度论证一下为什么遛狗要拴绳(咦这话怎么怪怪的)。
从本质上来说,我觉得这个问题就和“养猫要不要绝育”是一回事,就连反对方的论点都是类似的:在绝育问题上,反对方认为,绝育是剥夺了猫的“性福权”、“交配权”、“生育权”;而在遛狗问题上,反对方认为拴绳是剥夺了狗的“自由权”。然后双方就这些权利存不存在辩个你死我活没完没了,最后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不反对宠物有这些权利。但是,权利也有先后吧。我相信生存权应该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你养宠物,如果都不能保证它健康、安全地活着,还扯什么别的权利呢?
在这个前提下,遛狗不拴绳,等于是在增加狗的不安全、不健康的风险,是在用最基本的生存权交换所谓“自由权”:狗会受惊吓,会突然冲出马路,被汽车撞到甚至撞死,会走失,会不慎吃到路边的有毒物,会被坏人抓走……请不要有侥幸心理,这种例子实在太多了好吗,所谓侥幸也就是在拿狗的生命开玩笑,这还算哪门子爱狗。
所以从爱狗的角度,也提倡遛狗要拴绳。请在保证它的生存权、保证它健康安全的基础上,再去追求别的权利吧。
对人的好处就不赘述了。总之我们养宠物的终极目的不就是“在现实情况下对人对宠物都好”吗?希望我这次说清楚了,至于那位问“何以见得保障生存的权利就是高于一切的?”的知友,想要说服你,臣妾真的做不到。
怀想2013、知乎用户、li li 等人赞同
我怕狗还很怕兔子,但是你让我徒手捉蟑螂老鼠蜘蛛我并不怕,要是蛇没毒我也敢上~
但是狗狗一过来我就不敢动,别说动了 直接起鸡皮疙瘩 要是狗比较大我感觉我会哭出来
我恐高我可以不买高楼,到了高楼我不去窗子边
我恐海我不去海边不就结了 可是我恐大型犬,你家狗向我跑啊
难不成你要我爸爸买个链子把我拴起来不往外面溜达?
看到狗被吓到不行就是病
看到蟑螂被吓哭怎么不说是病
女生怕蟑螂老鼠蜘蛛的不在少数吧?想想在你旁边有一个巨型蟑螂老鼠蜘蛛蹭来蹭去或者突然跑过来,你什么感觉?正常人都hold不住吧
对于怕狗特别是怕大型犬的人来说,就是这样感觉
估计就是比较怕狗吧
所以冬至都会吃狗肉
恩 掉粉就掉吧
Chase,在动物园散步才是正经事
三国绿、知乎用户、上炕费劲上炕费劲 等人赞同
我都是这么做的:随身带刀,有狗朝我叫的时候我就把刀拿出来握在手上,真敢咬我就直接下手。
这时着急的一般是狗主人。
注意握法要专业,反握为宜。
瑞士军刀就可以,注意买带锁定的型号。太nb的战术刀被jcss看到可能会有麻烦。
法律上讲,被咬到后将狗杀伤应当被认定为紧急避险。要注意保留证据,有被咬破的衣物最好。
熊丁丁,躁郁症患者 爱管闲事 活下去 试着爱自己
捷捷、知乎用户 赞同
应该!!(虽然我养狗)
还强烈建议不捡狗屎要罚款。
环境是大家的,社会是所有人的。制定了规则才会促进人畜和谐,有利于人宠关系。
Excalibur、刘坨坨、知乎用户 等人赞同
其实养狗和开车差不多,行为不当都会对别人产生影响。
所以可以参照驾照的管理方法。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自动驾驶系统的开车技术比6岁小孩子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所以狗的智商不影响这个规定的制定。
1.养狗者需要执照,狗狗需要牌照。养狗者需要通过养狗考试才能获得养狗执照。狗狗可以用临时牌照,但是养狗者必须通过考试才能拿到执照。
2.严格执行一狗一人,每个狗狗必须有唯一的主人,养狗者可以将狗狗借给别人,但是出了问题由主人负责。如果将狗狗借给无证之人,吊销养狗执照,没收狗狗。
3.如果出现公共场合不栓、随地大小便等违规行为,养狗者将被罚款。
4.在罚款的同时,还应对养狗者扣分。例如不栓扣3分,随地大小便扣1分,养无证狗狗扣4分,遗弃狗狗扣6分。每年有12分,扣完则吊销执照。吊销执照后一年方可重新考取。
5.狗狗需要年检,发现有严重传染病则吊销牌照。
知乎用户、dao chen、匿名用户 等人赞同
每次看到寻狗启示,都是不拴遛狗跑丢了的。
还有有些路边小树丛里满地的狗屎。
如果爱狗的人都做到把狗屎收拾带走,遛狗好好拴着,没有人反对你们爱他们。
知乎用户,一句话介绍
这个很显然的拴着啊。因为他对陌生人有攻击的风险。比如你穿长裤,和穿短裤光着腿,你手里是否拿着雨伞,棍子等,会令你你对狗感受到的恐惧也是不一样的。
你以为你的宠物狗对你友好,就会对陌生人友好吗?智商低下的狗比比皆是。我把那些智商高的狗定义为,它分得清自己在什么场合应该干什么,分得清这个地方是不是自己的,分得清什么是公共场合,分得清周围的人和他的关系。这是聪明的狗,表现在你可以和它擦身而过,它的眼神,表现和对周围环境的认知和人几乎没什么分别。这种才是聪明的狗。比如说导盲犬。就是这样的狗。
那低智商的狗,就是那种分不清场合的,对陌生人乱叫的,那叫凶!主人对他们的基本是半放纵的状态。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的狗对他们自己没有风险。
我曾经要上楼,那个傻狗估计也住这个楼口,毫无疑问它是有个老太太养的宠物狗,它就蹲在楼口堵着那里那冲着我一顿叫,我擦,你说我敢上楼吗!那老太太也不说把狗弄走或者拴着,任凭他乱叫,我哪敢上楼啊!别说你不怕狗,虽然你知道它在恐吓你,但是你要是真的敢过去,你知道它会不会咬你?
ps:我个人是很反对那些盲目的举些类比的反例来为吃狗肉行为辩护的人的。我觉得这些强词夺理的人特别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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